但是,虽说加尔各答的政府对政策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但执行的问题还得由下级行政机关决定。就在这些地方,前进派常常自行其是。对于上级指示的解释,对一个军官出发巡逻的命令的措词,甚至有时把出发的时间订在相反的命令还来不及下达的时间——如此等等的回旋余地还是很大的。一九一一年发生了这么一椿事:尽管政府拒绝批准越过外线去进行巡逻,一个名叫诺埃尔·威廉逊(Noel Williamson)的英国官员却越过外线去调查西藏势力达到哪里,在外线以北相当远的地方被部落里的人杀害了。虽然威廉逊违令到达了他被杀害的那个地方,但英国对部落不能不予惩处,于是伦敦授权出征。但出征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惩罚, [ 注:四川的一家中国报纸在谈到英国这一次和另外几次远征时说,“英国假装他们是在对野蛮人杀害英国人进行报复”,但该报怀疑:“这是否是挑起纠纷的一种借口”。该报的这种怀疑是颇有见地的。 ] 还命令说,要尽量对那个地区进行探索和测量,以便为确定“印度和中国的适当边界”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使它(指中国)离开我们现在管辖地区越远越好”。哈定勋爵向伦敦解释为什么要改变边境政策时说:“在过去几个月中,中国扩张政策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能置之不理”。他列举了中国在部落地区的动向。他接着说,这些情况已迫使政府重新采取他的前任的建议,即“应该作出努力以便尽速在中国和西藏同部落地区之间求得一条靠得住的战略边界”,并要把这件事作为“我们政策的主要目标”。
不好听
你在那读啊
英国是个搅屎棍!原来还有点儿怀疑,现在看真是的!他们有这个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