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里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就是我定下了所谓的三年守则:我一再向客户说明,当我为他们购买了某种股票时,不要在一个月,或者一年之内判断结果,至少要给我三年的时间,这段期间内,在三年内,我如果没能为他们带来可观的投资收益,他们就可以炒我的鱿鱼。投资的第一年,不管是赔是赚,恐怕多半都是取决于运气,我这么多年管理股票,都是遵循这样的原则。只有一次是例外的。如果我深信一支股票在三年结束时不会有好的表现,那么我会提前把它卖掉。如果这支股票在一两年之内,没能比市场上的其他股票更好,而是更糟,那么,我也不会喜欢它。但是,如果没有发生什么让我改变对那家公司原始看法的事情,我就会继续持有这支股票三年。
为什么章节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