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我们讲到了太史公司马谈给他的儿子司马迁讲了很多道理,他是这样说的,“夫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这段话涉及到周人的祖先,后稷是周人的始祖,他也是上古时代的谷神和农神,他教老百姓春种秋收,播种五谷,使得百姓们能够安居乐业,丰衣足食。而公刘是周人部落发展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带着老百姓定居在豳这个地方,他带领大家发展生产安居乐业,并且制定礼制教化百姓。他还根据定居地的地形特征,领着大家开凿窑洞,解决了住宿问题。
今天,我们去大西北黄土高原,会看到当地人住在窑洞里,据说窑洞就是公刘发明的,公刘还做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把野猪驯化为家猪,从而为我们中华民族这个农耕民族解决了优质动物蛋白的来源问题。今天我们的养猪专业户或者养猪的家庭都应该供奉一下公刘,大家注意周人的定居地叫做豳,这个豳字怎么写呢?两个狼奔豕突的豕字,嵌在一个山脉的山字当中,这字念豳。简单从这个字的字形上,我们也能看出野猪驯化为家猪的历史。
我们来演绎一下大概过程是这样的,一群人到山里去打野猪,野猪跑进山洞里,人不敢进去,猪不敢出来。后来猎人们就把洞口用石墙堵住,防止野猪逃跑,但是又不愿意让它饿死,这样肉就没法吃了。因此就定期投喂一些食物。在投喂过程中就发现这一窝野猪的性情有变化,它变得温和了,也没有那么多野性、那么多攻击性了,而且后来又生了小野猪,于是大家就发现了这种方式挺好,多养几窝这样的小猪,就省得到野地里冒着风险去打猎了,而且随时都有优质蛋白,随时都有肉吃。于是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从一个部落传到另一个部落,野猪就变成了家猪,人们就开始养猪了。
在《诗经》里边还专门有歌颂公刘业绩的史诗,有兴趣大家可以去查一查看一看。而太王和王季,一位是周文王的祖父,一位是周文王的父亲,这两个人为周人部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刘带着周人居住在豳,这个地方离戎狄特别近,所以经常受到戎狄部落的骚扰。不过周人比较崇尚礼仪,不喜欢发动战争,这时候怎么办?咱老百姓有一句话“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计走为上”,“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所以太王和王季就带着周人迁居到了岐山脚下。
前面说了,公刘带着百姓定居以后,因为地点叫做豳,所以建立的诸侯国就叫豳国。迁居到岐山脚下定居之后,才正式改名为周。太王和王季在这里发展生产,增强实力,教化百姓,征讨四方。再后来就有了凤鸣岐山、灭商兴周的壮举。可以说,周文王、周武王的事业,都是太王和王季打下的基础。
在伐纣灭商之后不久,周武王就去世了,而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周成王年纪还非常小,不能够担当管理国家的大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摄政,代替成王管理国家,他讨平三监,诛管叔,流蔡叔,杀武庚,灭飞廉,使周朝的势力范围,一直延伸到海边。同时,他整理典籍,建立制度,增强国力,提倡周礼,营建成周,巩固王权,在摄政七年之后,又归政成王。
周公是儒家的典范,他一直受到后世的颂扬和崇敬。所以在这里,司马谈对司马迁说,天下人称颂周公,说他能够论述歌颂文王武王的功德,宣扬周邵的风尚,通晓太王王季的思想,乃至于公刘的事业,并尊崇始祖后稷,从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个角度讲,周公确实做得非常好。接下来,“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这句话的意思是周幽王周厉王以后,王道衰败,礼乐颓废。孔子整理旧有的典籍,修复被废弃的礼乐,论述诗经、书经,写作《春秋》,学者至今以之为准则。
在谈完周公、谈完孔子以后,司马谈又谈到了一个典故,他是这样说的,“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在这里大家注意,获麟这两个字,讲的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鲁哀公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481年,鲁哀公带着手下群臣出去打猎,抓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动物,长得有点像鹿,头上还有角,当时大家都没见过这种动物,众人有点害怕,由于不认识这个动物,大家就把孔子请来让他帮助辨认。孔子看到奇怪的动物之后,掩面而泣说,这是麒麟啊。
麒麟是上古传说当中的瑞兽,这种动物首似龙,形如马,状若鹿,尾如牛,背上有五彩,口中吐火,声音若雷。相传麒麟是有仁德的瑞兽,它前进后退转弯都符合规则,声音里边有五音,毛发上面有五色,行走的时候不会踩到小虫子,也不会踩断青草。只有在太平盛世的时候,它才会出现。
据说周文王周武王灭商兴纣的时候,凤鸣岐山麒麟献于郊野。所以孔子跟这麒麟说,你来的不是时候啊,你不该来这里。瑞兽麒麟出现于乱世,大家不认识它,有人就用弓箭射伤了它的左足。看看瑞兽面临的处境,不光没人珍惜它,还有人伤害它,这个就叫做生不逢时。孔子看着麒麟掩面而泣,一方面他为麒麟的命运感到悲伤,另外一方面他由麒麟想到了自己。后来这只麒麟伤势过重,流血过多就死了,人们只好把它埋葬了。 今天山东省巨野县有麒麟镇,有麒麟冢,这个就是麒麟埋葬的地方。
麒麟之死令孔子非常伤感。他做歌曰:“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兮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当时孔子正在编写和修订《春秋》这部史书,在记载完获麟这件事情以后,他就没有再接着往下写。也就是说《春秋》这部书的最后一句是”西狩获麟”,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典故获麟而止,也叫获麟绝笔。
司马谈所提到的获麟两个字,指的就是这个典故。他告诉儿子司马迁,自从获麟绝笔,孔子不在写作《春秋》以来,已经过去了400多年,诸侯之间相互兼并,史书都被荒废和丢弃,没有人再去认真记录历史了。“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如今大旱兴起,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义士都已经出现了。我作为太史官,未能够及时加以记录和评论,这等于是断绝了修史的传统。对此我深感惶恐,这件事你一定要记在心上,你千万要把这种传统延续下去。
通过这几句话,大家能感觉到司马谈是一位有着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史官,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依然念念不忘的是延续记录历史的传统。说到记录历史这件事情,我想起了另外的一段著名的故事———崔杼弑君。
这段故事在《左传》、《史记》和《东周列国志》当中都有记载,齐国的国君齐庄公和手下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本来齐庄公和崔杼关系非常好,他对崔杼很信任,崔杼对齐庄公走上国君的位置还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不过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就破裂了。齐庄公发现崔杼的夫人很漂亮,在美色面前,齐庄公把君臣大义,什么道德伦理、社会规则都扔到一边去了。他仗着自己国君的身份,就明目张胆和崔杼的夫人私通,而且更加离谱的是,在约会的时候,他顺手牵羊拿走了崔杼的帽子,然后把它赏给别人了。大家想想这属于既要东西又要人,连吃带拿,当时崔杼感觉受到了巨大的侮辱,崔杼立时就怒了。他怒的是,你这个国君好不像话,你头上的帽子都是我替你争取来的,现在你不光给我戴绿帽子,还把我的帽子拿走了,送给别人当帽子。于是崔杼就在自己的府弟里边埋伏了武士,搞了一个小伏击,把齐庄公就给杀了。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齐国的太史官就在史书上写了一句“崔杼弑其君”,当时崔杼就火冒三丈,我连国君都敢杀,何况是你一个小小的太史,于是他就杀了太史。在这种情况下,太史的弟弟继承哥哥的遗志,秉笔直书,依然在史书上记载这样一句话“崔杼弑其君”,崔杼一怒之下将他也杀了。不过事情不算完,太史的小弟弟挺身而出,他再次在史书上写下了这样的句子“崔杼弑其君”。面对史官的前仆后继、铮铮铁骨,崔杼感觉到很无奈,于是他就没有再伤害太史的小弟弟。当时还有一位撰写历史的人,名叫南史氏,他听说太史兄弟三人都死了,于是他拿着竹简就去找崔杼,准备慷慨赴死如实记录历史,走到半路上,他又得到一个消息,听说那小弟弟没有死,这件事已经得到了如实记录,于是他才安心转身回家。
通过这段故事,我们感受到中国古代正直的知识分子,在记录历史这件事上面所表现出的使命感、责任感,那种毫不屈服的铮铮铁骨和视死如归的热血豪情,真的是让人特别敬佩十分景仰。
这个故事在流传过程中稍稍有一点变化。《东周列国志》写的是崔杼杀了太史以及他的两个兄弟,也就是说杀了三个人,但是看《史记》,看《左传》,崔杼杀了太史和他的一个兄弟,杀了两个人,这个是不同流传版本上的一点点小小的差异。我相信,无论是杀了几个人,权臣崔杼应该是被史官身上的这种大无畏的精神给震撼到了。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过程中,一代又一代的史观都有这样的精神信仰,一定要传播真理、记录真相。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既是他们的精神动力,也是他们的最高追求。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司马谈就告诉司马迁,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以后,你一定会接替我的职务。在这个岗位上,你要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视死如归的精神去延续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
后来的事情大家就已经知道了,司马迁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没有辜负司马谈的期待,终于完成了不朽著作《史记》。通过司马谈在临终之前对司马迁说的这段话,我们也能得到一个简单的结论。在一个家庭当中,家长留给孩子、留给子孙后代的,除了房屋田产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就是使命感、责任感和强大而美好的内在信念,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好了,今天内容我们就讲到这,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解读历代家书家训,咱们下次接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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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也双标
杀君前面应该给个赘述,看完赘述,会感觉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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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个背景音乐🎶,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采花大侠1 回复 @糖果大屋: 问:我大姨妈三天就走了 答:招呼都不打一声说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