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准时制采购的特点1

46准时制采购的特点1

00:00
04:54

第六讲:成本控制采购之管理

问题六:为什么说“采购管理是工厂的一大利润来源?

一、原材料管理的重要性

一般原材料费用为产品成本的60%﹙依行业不同﹚。

若有不良或缺点很多时,无法使制造工程顺利进行,买方无法产出优良制品,对消费者无法做出品质保证。

若交货延误,造成生产计划无法顺畅,成品交货延迟,生产力无法提高。

为如期交货所花之间接费用或成品不良造成的客诉损失大。

1.供应商选择的要性

长期合作的关系,互相提携,增加管理稳定性

内部管理再好,供应商无法配合﹙Q.C.D﹚,仍是徒劳﹙相互依存﹚。

源流的想法:制程再好,原材料品质不佳或不稳定,产品品质难做好。

只靠严格检查、检验,并不能确保原材料品质。

 

2.考量事项

卖方经营者,干部对经营的想法、见识及对品质的认识程度。

品质保证体制及品质教育的实施状况。

卖方业绩安定且重视信用。

对技术革新和品质改善有意愿与能力。

价格合理、交期确实、协调性高、运输、连络均方便。

原料二次委外管理的状况。

3.买卖双方的品质管制

长期合理关系建立上的认知。

1﹚共荣企业体,相互发展、依存。

2﹚非仅价格关系﹙易敌对、敌视﹚,亦非只有合约关系,需有合理利润,是互利行为。

3﹚相互尊重对方自主性﹙对等立场≠优越感﹚。

4﹚培植性;使能纳入全公司品质管理之体制内:是中心厂生产线的延长,采购部是「第三生产部」。勿轻易变更长期购买方针,期能相互信赖,促成交易的安定性。中心厂与协力厂方针连结,进行全面性的品质管制﹙采购部方针的扩展﹚,但要自主性的推展。情报互换、设计规划交流、广告合作、技术支援、人员交互访问、实习、联谊、教育训练的协助、资料之提供……等。

5﹚价格与品质并非对立的,建立信赖性与一体感。

4.买卖双方品质管制10原则

1﹚买卖双方要相互了解对方的品管体系,并要有协力做好品质管制的责任感。

2﹚买卖双方各保有属于自己的自主性,并彼此尊重。

3﹚买方对卖方制品的要求明确,并有责任提供给卖方完整之资料。

4﹚买卖双方在开始交易前,对质、量、价格、  交货期限、付款条件等,先定好合理的契约。

5﹚卖方有义务保证买方在使用上感到满意的材料。且在必要时,能提供客观的数据资料。

6﹚买卖双方于订立契约时,应拟定双方均能满意之评价方法。

7﹚买卖双方如有纠纷发生时,在合约中明白签定其解决的方法、程序。

8﹚买卖双方须站在对方立场,交换实施品管所必要的资料。

9﹚买卖双方为期许双方关系圆满的进行,对于订购、生产、库存计划、事务处理、组织等都要有充分的管理。

10﹚买卖双方要时时为最后消费者的利益而设想。

5.准时制采购的特点

1)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车程2小时,逐渐建立JIT.

2)严格规定送货日期.

本地供应商送货

1)数量大、金额大、体积大的主要供应商送货每日一次或4小时送货一次。

2)数量小、金额小、体积小的物料,可由制造商租赁车辆每日多次去多家供应商处收货,供应翌日生产用。

3)数量不多、体积大的物料,根据生产计划指定日期送货.

外地或外国的供应商送货:

1)数量大、金额大、体积大的主要供应商送货每周一次。

2)数量小、金额小、体积小的物料每月一次。

3)在供应商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中转库。

4)统一调度运输车辆,按一定顺序到各供应商处取货。

5)供应商在公司设仓,只对已使用的部分付款。

二、消除采购人员的灰色收入

XX公司采购人员工作管理程序

在与客户谈判前,采购人员或对外联络涉及交易的人员应向客户同时出示致客户和致员工的公开信(附件一和附件二),确认客户后应将回执反馈回公司部门经理。

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抽查交易的市场价格和拜访客户,发现问题时应调查并处理。

1) 选择客户时应慎重,掌握“货比三家”的原则;客户确定后应报相应的主管人员,以保证客户资料的完整性;

2) 禁止向客户索取回扣,或借据百般刁难客户;

3) 如客户主动支付回扣时,应将回扣额作为降  低谈判价格的依据之一;

4) 禁止向客户提出任何虚假建议;

公司将不定期抽查产品价格和拜访客户,若发现价格太高或有收回扣现象,将给予您开除处分。若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追究经济责任,包括停发工资、扣款、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您能洁身自爱!

5) 为我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应在同行业合理(在其他条件等同下)。我司将定期对市场状况进行了解、抽查,如发现您司所提供产品服务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我司将永远终止合作关系,另外寻找合作伙伴。

6) 勿向我司采购或联系人员支付回扣或给予其他好处;一经发现我司将终止合作关系,若我司人员索取回扣或无理刁难贵司,请立即向我司投诉,我司将严惩该人员,并继续保持我们的合作关系。

7) 若我司人员提出有关作假建议,请及时向本司投诉、联系。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