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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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寄银两,以四百为馈赠族戚之用。来书云:“非有未经审量之处,即似稍有近名之心。”此二语推勘入微,兄不能不内省者也。又云: “所识穷乏得我而为之,抑逆知家中必不为此慷慨,而姑为是言。”斯二语者,毋亦拟阿兄不伦乎?兄虽不肖,亦何至鄙且奸至于如此之甚!所以为此者,盖族戚中有断不可不一援手之人,而其余则牵连而及。

兄己亥年至外家,见大舅陶穴而居,种菜而食,为恻然者久之。通十舅送我,谓曰:“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南五舅送至长沙,握手曰:“明年送外甥妇来京。”余曰:“京城苦,舅勿来。”舅曰:“然。然吾终寻汝任所也。”言已泣下。兄念母舅皆已年高,饥寒之况可想。而十舅且死矣,及今不一援手,则大舅、五舅者又能沾我辈之余润乎?十舅虽死,兄意犹当恤其妻子;且从俗为之延僧,如所谓道场者,以慰逝者之魂而尽吾不忍死其舅之心。我弟我弟,以为可乎?

兰姊、蕙妹家运皆舛。兄好为识微之妄谈,谓姊犹可支撑,蕙妹再过数年则不能自存活矣。同胞之爱,纵彼无觖望,吾能不视如一家一身乎?

欧阳沧溟先生宿债甚多,其家之苦况,又有非吾家可比者。故其母丧,不能稍隆厥礼。岳母送余时,亦涕泣而道。兄赠之独丰,则犹徇世俗之见也。

楚善叔为债主逼迫,抢地无门。二伯祖母尝为余泣言之。又泣告子植曰:“八儿夜来泪注地,湿围径五尺也。”而田货于我家,价既不昂,事又多磨。尝贻书于我,备陈吞声饮泣之状。此子植所亲见,兄弟尝欷歔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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