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商品论

受众商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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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众商品论


记忆点:提出+内容+后果+评价


知识定位:《传播学教程》第十章


受众商品论是由加拿大政治经济学家达拉斯·斯密塞提出,指受众才是大众媒体生产的商品。他认为新闻媒体所提供的节目只是吸引受众的免费午餐,真正的商品是受众,大众媒体将受众的收听收看经过公司的测量,打包卖给广告商。


在这个过程中,受众不仅仅是在消磨时光,他们还在创造价值,这种价值最终是通过购买商品时付出的广告附加费来实现的。其不公平处在于,受众在闲暇时间付出了劳动,为媒介创造了价值,但没有得到经济补偿,反而需要承担其经济后果。


受众商品论揭示了商业广播电视的真正商品是受众群体 ,但它的提出容易误导大众传媒把收视率或发行量作为判断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而 忽略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此外,将受众视为市场” 的观点未从受众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忽视了受众是拥有传播权利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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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Staceyi

    提个建议:背景音乐如果换个更明朗的旋律,听感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