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一章-东方柔性正骨总诀-行为总则

10 第一章-东方柔性正骨总诀-行为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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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总则

老子《道德经》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骨为刚为阳,筋为柔为阴。筋骨即是一对阴阳,是阴阳概念在人体结构上的具体表现。

《太平经》曰:“阴阳者,要在中和。”《淮南子》曰:“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老子想尔注》亦云:“道贵中和,当中和行之。”

中和者,“中正”以为“和”,“守中致和”是也。

“守中致和”,是弥纶天地宇宙间万事万物存在与行为的总体规则,也是人体小宇宙希冀保持或达成之结构生理的平衡与和谐状态。《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

“道非偏物,用必在中。……借彼中道之药,以破两边之病。”(李荣《老子注》)“东方柔性正骨疗法”对人体结构的人为干预,不是、也不可能创造任何新结构或新功能,而是全力恢复并保守人体原本就有的自然、中和之结构与功能状态。

在人体物质结构、人体结构空间以及脏腑组织的功能活动均处于自然、中和、协调之本来面貌时,人体与生俱来的生理运行、自动调节与自我疗愈等生命机制便能正常展开。守筋骨结构之“中”,方能致脏腑功能之“和”。

任应秋在《刘寿山正骨经验》序言中说:“操手法之精巧者,术后即能愈其多半,无待于药石。”

因此,以筋骨结构空间还原、脏器组织力学环境良好、筋骨线位对合协调、筋骨运动同步和谐为内容和目标的“守中致和”,便成为“东方柔性正骨疗法”的行为总则,为骨道有形之准绳。

正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言:“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老子曰:“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道德经》)“东方柔性正骨”之真传,于此尽矣。


毛泰之正骨箴言

骨道至简,结构还原。守中致和,各安其所。


《医道还元》曰:“以药物之性情,契合乎内脏之性情,削其太过,益其不及,使之归于中和,无偏无当自然化成,可以永贞。”

《尚书·大禹谟》中记载着中华民族“十六字传心法要”:“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子思在《中庸》中指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认为“致中和”是天地宇宙生成与发展的核心要素,将儒家的中和观定位到了无上的地位。唐代孔颖达疏《礼记正义》曰:“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

由此可知,“守中致和”不仅是“东方柔性正骨疗法”之行为准则,也是中医学祛病疗疾的总则纲要,更是中华民族传统儒道文化奉为圭臬的“中和之道”。

至道不繁,骨道至简。

只是,越简单的东西可能越不容易把握,也就越不容易使人生信。故骨道虽言至简易知,亦必明晰人体复杂多端的生理及病理变化于临证之先,并能自如应手,于健顺处方得其效验,慎勿轻言“简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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