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寿钊自小与音乐结缘,凭着执着的学习精神和聪颖的悟性自学成才,1971年为龙溪地区文宣队(后改为漳州市京剧团)特招,在当时在几个大型京剧剧目乐队中担任琵琶声部。常受邀参加漳州市的一些重要演出活动,曾二度参加福建省地方戏(闽剧、高甲戏、芗剧)演出团赴京调演。其中《戏魂》参加全国调演,《保婴记》《侨乡轶事》先后二次晋京献演。另外,还受邀参加云霄县潮剧演出团,作为“福建潮剧”改革开放以后的首次出国,出演新加坡,受到当地华侨华人的高度评价。1984年,黄老师调入福建艺校漳州潮剧班,任办公室主任及器乐教师,教授琵琶、古筝、二弦(潮剧主弦)等乐器。他勤于探索,在艺术教育园地中孜孜不倦地耕耘、实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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