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行使单方解除权后,能否撤回或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一般法理,撤回针对于未生效的法律行为,无法撤销针对于已生效的法律行为。民法理论认为行使形成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撤回而不可以撤销,即变动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可以撤回该意思表示,停止形成权的行使;当该意思表示已经到达相对人,为相对人所知悉后,该单方法律行为即已生效,形成权已经实现,不可再请求撤销。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应该保障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结果停留在一个安分的、不生变故的状态。因此,单方解除权人不可在相关意思表示到达权利相对人后,撤销该意思表示。除非权力相对人同意接受撤销该意思表示的请求。
这普通话听到我好累
帅小栋讲故事 回复 @来人间凑凑数: 可以互相关注一下吗?你的声音真好听!来听听我原创的音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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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小栋讲故事 回复 @一介布衣99: 可以互相关注一下吗?你的声音真好听!来听听我原创的音乐吧!
帅小栋讲故事 回复 @木每_45: 可以互相关注一下吗?你的声音真好听!来听听我原创的音乐吧!
不支持
帅小栋讲故事 回复 @法理是金: 可以互相关注一下吗?你的声音真好听!来听听我原创的音乐吧!
您好,很受用。谢谢。请问员工工作1.5年未签合同,工资2300元,员工离职仲裁,要求赔3万双倍工资。单位如何应对。
帅小栋讲故事 回复 @爱念母恩: 可以互相关注一下吗?你的声音真好听!来听听我原创的音乐吧!
说的乱的,听不懂
这普通话还念这个
帅小栋讲故事 回复 @听友228596187: 可以互相关注一下吗?你的声音真好听!来听听我原创的音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