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 如何设立离岸信托

第五集 如何设立离岸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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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课我们讲一些更加实操的内容,主要为大家介绍离岸信托的设立问题。通过这节课程的学习,大家可以了解到离岸信托公司需要客户提供哪些文件,如何在财产不出境的情况下设立离岸信托,如何应对外汇管制问题,设立一个离岸信托通常需要多久的时间,需要花多少钱。

 

我们先从设立信托需要的文件说起

设立离岸信托一般需要哪些文件呢?通常来讲,在准备阶段,信托公司会选择电话会议或者面谈方式采集客户意愿与客户信息,同时,信托公司也会有标准文件需要客户去填写或提供,这些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客户评估表格,里面包含信托公司需要的客户信息等内容

2. 偿付能力宣告书:用于宣告自己仍然具有债务偿还能力,并非将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转移到信托中去来损害已经存在的债权人的利益等。

3. 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或者驾照复印件

4. 住址证明的原件,我们可以用包含地址的近期的银行账户账单的原件来证明

5  资金来源证明

 

提供文件的多少、种类、名称各信托公司存在不同,各离岸信托地也有不同的操作习惯。

但是,如果委托人是特定群体,比如政治敏感人群如高级行政官员、或者房产经纪人、甚至会计、律师等等,那么信托公司会要求客户提供更多的文件来证明你的收入是合法的。同时,也不一定说设立离岸信托,合规要求就一定比在国内设立信托严格,比如在摩纳哥设立信托,有的离岸信托公司仅仅要求客户能够在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银行开设账户。也就是说,比如你能够在英国伦敦的汇丰银行开设账户,并且将财产转移到账户中,那么信托公司就默认你符合设立信托的条件。当然,离岸信托的设立受到我们在第十节课所讲的反洗钱规制的影响,也就是说反洗钱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设立离岸信托的前端调查,在第十节课我们会详细介绍。

 

设计信托文件

提供完这些文件,信托公司一般会提供离岸信托模板或提供设计信托文件的服务。当然,高客也可以选择自己设计文件,但是实践中信托文件的设计涉及到很多的问题,一般需要请专业的律师参与,价格也不等。下节课我们会讲到信托文件的条款,让大家对文件内容有个简单的了解并知道条款的作用。

 

信托财产

信托文件解决之后,就涉及到将信托财产放进信托这个问题了。在前面几节课程中我为大家反复强调了信托的运作机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想让信托生效,信托财产必须转移到受托人手中。

我记得有一次,国内一位金融从业者问我,王老师,离岸信托,受托人肯定在国外,那我财产就一定要转移到国外去,可是我的客户没有国外资产,我们国家又有外汇管制制度,是不是说明我的客户就没法设立离岸信托了?

我说不是。

这个朋友非常高兴,电话里露出了诡异的笑声,问我,意思是王老师有门道绕过外汇管制?

这一笑可给我吓够呛,差点就让人把我误解成违法乱纪的代表。

我赶紧给他解释,确实,离岸信托的设立与生效要求财产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手里,但是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这个钱就必须走出国门。

 

离岸信托的设立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比较直白,就是直接把信托财产转移到国外受托人手中。这种方式比较安全,因为财产位于国外,且直接就掌握在国外受托人手中,国内不论是债权人还是法院都很难触及,能够更好地达到资产保护、债务隔离等功效。这种方式呢非常适合在国外已经有较大体量的资产的高净值客户。第一种方式在这里我就不过多叙述,按照这节课所讲的正常流程进行即可。

 

另一种方式则不需要将财产转移到国外。

这里我主要为大家介绍第二种离岸信托的设立方式。那么如何设计离岸信托才能做到财产在国内,信托是离岸呢?

一般来说,这种设立方式比较复杂,要求我们首先设立一个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这个公司或企业可以是设立在国内,也可以设立在国外。之后,由设立的公司来持有信托财产。然后将这个有限责任公司转移到离岸信托受托人手中。这样一来,信托就可以适用离岸信托地法律,成了离岸信托,而信托财产还是在国内,并没有发生区域转移。但是这种信托,相对于前面所说的直接将国外财产转移到受托人手里还是有一定的不足,财产在国内就意味着受到国内的影响比较大,风险隔离的功效也没有资产全部都在国外的信托好。

 

当然,公司持有财产的模式并不是仅仅应用于将财产留在国内这个目的。离岸信托基本都是信托与离岸公司的结合。信托公司在接受业务的同时,一般会帮助客户设立一个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BVI的特殊目的公司来持有信托财产,关于BVI的内容我们在课程的第四部分会专门为大家拿出一节课来讲解,这里不做详述,当然,这个公司的设立一般是在BVI,但是实践中也有在开曼等其他地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其实在国外信托实践中,即使设立的不是离岸信托,一般也会设立一个公司来将信托财产集中。这样一来,一旦受托人退休,新受托人与旧受托人只需要交接这个公司即可,不需要一项一项办理财产转移。当然,这种信托模式还有很多其他的优势,但也面临一些不足。

 

各位朋友在国内常听说的一种离岸信托模式,就是离岸股权信托

设立离岸股权家族信托,一般来说受托人公司或者专业的律师会帮助委托人先在离岸地以一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信托,再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收购委托人想要拿来设立信托的境内资产。

 

 

那么除了上面说的方式,真的有其他方式绕过外汇管制吗?我真的有什么门道能进行一波精妙的操作吗?

面对外汇管制,其实实践中存在另一种操作方法,这里我只做介绍,并不是推荐大家使用。首先,我们在前面讲到委托人的时候讲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内容,那就是委托人的名字不一定必须出现在信托文件中。实践中还有一种操作模式,就是利用虚假委托人。也就是说,委托人的名字出现在信托文件中,但是这个委托人并不是实际设立信托的人。这个虚假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相同国籍,也不是相同地区的税务居民。比如说我为我中国的兄弟老袁设立了离岸信托,虚假委托人可能就是我在开曼的兄弟老李。老李既不是我国居民,也没有我国国籍,不受外汇管制的制约。,虽然这种模式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甚至一些有名的高客选择了这种模式,但是大家仔细想想,这种模式的风险还是很大,在合规问题上也有争议,它在国际信托实践中也产生了许多争议与诉讼案件,大家辨证看待,了解即可。

 

 

关于设立信托的费用,如果是专业的律师来负责信托的设立,一般会收取折合人民币一万到五万元不等的金额,这个金额的确定一是与律师的质量有关,二是与设立信托的复杂程度有关。比如一些信托的设立只需要律师来写信托文件,而另一些情况下律师则需要对接信托公司或者在财产转移上下功夫,当然,极其复杂的离岸信托项目,律师会收取远高于折合人民币五万元的价格,我们这里说的是国际信托市场下的普遍水平。

 

与此同时,离岸信托公司也会收取相应的费用,一般离岸信托公司会有三大类费用,一是信托接受费,一般包括信托设立和下属公司的设立;二是信托年度管理费;三是退出费。和信托公司讲价的时候,有几个技巧。首先和各位对接的信托经理一般都有一定的权限来降低收费,一般来说,接受费也就是设立信托及下属公司的费用有较大的讲价空间。对于信托管理费,有两种帮客户省钱的方式,一是要求降低第一年的管理费,来看看信托管理的效果;二是如果资产体量大,要求信托公司给出固定费用而非按财产百分比收费。在王芳律师的家族信托经典问题的课程中就有离岸信托公司的收费标准,推荐大家配套学习。

在这里需要给大家提个醒,如果一个离岸信托公司将收费降到了一个很低的标准,记住,这基本上是个坑,天上掉馅饼,馅饼要么没馅儿,要么发馊。我在伦敦与客户接触的时候遇到很多这样的情况, 基本上这个低收费伴随的是服务项目的减少,在之后的过程中会收取较多的附加费用,同时,信托公司会选择一个水平非常一般的员工来管理客户的信托。这就好比进手术室,一个医生突然说了一句,别紧张,很快就结束了。看起来挺正常的一句话,结果不是和你说的,而是和给你开刀的医生说的,你慌不慌。

 

关于设立信托的时间,一般会需要几天或者几周不等的时间。如果是律师帮助设立的话,通常这个时间取决于多久能预约到相关的离岸信托律师,信托文件设计的复杂程度,以及将财产放进信托需要的时间。比如我接触过一个项目,涉及到数个离岸公司的成立以及一系列的构架搭建,不仅耗时很长,还会另外雇请专门的信托顾问,这样的离岸信托的耗时和费用就远远地高于普通的信托设立。

 

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这节课的内容,信托设立前一般信托公司会要求客户提供一系列的文件。进入到离岸信托的设立阶段后,主要有两个部分,一个是信托文件的设计,第二个就是信托财产的转移。信托财产的转移也有很多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将境外的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另一种是通过建立公司来持有国内的资产,还有一种常见的模式就是离岸股权信托。信托设立一般需要几天到几周不等,由专业律师设立的话,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收费一般折合人民币一万元到五万元不等。

 

大家可能已经发现了,这节课的内容非常的多,不仅有信托的设立的方法、时间、费用,还介绍了如何在不把财产转移到境外的情况下设立离岸信托,每个部分都非常精简,但其实每个问题都可以拿出一节课来介绍,但是由于我们前面已经打好了几节课的基础,大家了解起来也就不需要我说太多废话。虽然前面的课程比较枯燥,但是马上就要到收获的阶段,之后的课程内容也会非常丰富,掌握好基础,就为大家提速,稳扎稳打掌握离岸信托。这节课上完,大家一方面要继续巩固学过的知识,另一方面也可以拿出点时间看看课后题练手。我们下节课再见。


 
第五讲:离岸信托的设立.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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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飞哥aa

    讲得很好,一个零知识的也能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