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司法者如何量刑

153.司法者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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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讲述执法人员根据犯罪的轻重来酌情量刑,断案者要耳聪目明、小心谨慎,层层递进上报,最终大司寇提交天子,三公办案,为何如此繁复程序呢?

轻的刑罚不赦免。有四种情况,为何要杀无赦呢?让我们随着音频一起来细细思量一下吧~


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


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就是思考了,思考他所犯的罪到底是轻还是重?他内心里是一不小心、无意的犯了这个过错,还是说他虽然有错,但是他当时本意是轻的,结果没有想到犯了这个错,却铸成大错,这个时候的处罚也要酌情啊、减轻他啦。所以犯罪虽然是犯了罪,开车撞死人不是故意的,跟故意开车撞死人,这个判下来要差很多的,各位对不对啊?所以你要以这个深浅来分别它。

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

听狱的人,断诉讼的人应当要耳聪目明的、思绪聪睿的,来思考这个案情,来分析案情的根本,并且又要尽上他对这个事情的忠,对一个人的爱,不要滥杀无辜啦,就是要小心谨慎的意思。

疑狱,泛与众共之;

对于有些可疑,这个案情虽然是这样,人也送到这边来了,事情送到这边来了,但是有某些可疑的地方,却很难解释,解释不通,那这个有疑啊。

有疑的话,这个事情怎么办呢?不要一个人断案,泛与众共之,泛就是广泛的意思,这个罪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但是证据还不足,我不能决断,那就跟大众一起来决断。这边所谓的大众指的就是,比如说同僚了,同样在官府里面办事的了,或那些基层跑腿的人,都算在内。

众疑,赦之。

如果说大家都来考量这个案情,大家都觉得这个事情可疑,我们在没有罪证确凿,我们不能够往下判断,这个时候赦之,与其关着他,不如放了他,这个就是从轻发落的意思。所以古人,还是非常仁慈啊!

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这个人如果已经犯了罪了,我们要按照他所犯的事情,依照以前已经有的惯例,来类比他的大小轻重,最后才能够断案。就是断案的意思。

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

成狱辞就是说这个人犯了罪了,然后那个狱吏、官吏,小官,就会抓到了犯人之后,初次的训问,把他的训问的辞做成笔录,这个笔录大致笔定。

史以狱成告于正这个就是司寇下面的小官吏。小官吏记载之后,就把记载下来的这些所陈述出来的话,报告给狱正,狱正就是真正在审理这个案件的人,狱吏用这个呈辞告于这个狱正。

正听之

狱正就依照狱吏所给他的呈罪之辞,仔细的再审查一遍,就是审查,仔细审查一遍。

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

然后这个狱正,再以前面跟他自己审视所得到的这些事实,写下来的报告,呈给大司寇,大司寇就已经等于是法官的阶级了。

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

那棘木什么意思呢?古代的这个九棘就是王的朝廷的外朝,就是众大夫论事的地方,旁边就种的这个棘木。听之棘木之下的意思,就是卿大夫的位置了,那边都种着九棘,也就是公、侯、伯、子、男的位置了。这个狱正报告给大司寇,大司寇拿到报告后,就在大司寇带这些大夫所办公的地方,他们在那边讨论的地方,仔细的再加以审查。

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

而后审核完毕之后,觉得这些程序都完成了,他就以他再次审查之后的完整的笔录,报告给天子,这个王就是天子。

王命三公参听之

最后这个王,命他旁边的三公,一起来参与审查这个案件。其实就是交给三公去办理的意思了。

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

三公又经过他们审批之后的结论,报告给王,当然王当时已经拿到那份笔录了,这个笔录到底有没有缺失,三公再一次的审视。各位我们现在所看到这么繁复的程序,就是一个人若要判死刑的话,没那么简单的。古代的王啊,仁君治世的时候,不是随便杀人的,一个人要判死刑是这么复杂的啊。

王三又,然后制刑。

就是再三呐,王再三的宽赦、再三的考量,他有没有可能哪边是被误会,一再的想有没有什么法条可以来宽赦他,都实在是没有,这个人实在是恶行重大、实在是罪证确凿,已无可议之处,然后制刑,然后才大笔一挥,行刑吧!

各位你就可以知道说,古代的圣王治世的时候,对一个人的人命是多么的看重啊,对一个犯罪的人是多么小心谨慎、惕励去办这个案件呐!不是像我们现在的人误会说:“封建时代,哎呀,草芥人命!”那个是暴君治世的时候才是这样,圣君治世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从礼记这一段就可以知道说,他教给我们这样的一个精神:绝对不可草菅人命,每一条命都是非常珍贵的。但是他又告诉我们一个事情,犯了罪,罪证确凿的的话,该怎么处罚就要怎么处罚,可以宽赦的,依法律内可以宽赦的去宽赦他,而不是随意宽赦。那要判一个人的罪呢?确实罪证确凿而无可赦,才会去判一个人的死罪。

再看下一段。

凡作刑罚,轻无赦。

这一条就非常的有意思了,很值得深思啊。他说凡是已经法律上、明文上所规定的这些刑罚,罪虽然很轻,但是不会赦免他,为什么?因为轻罪最容易犯,各位,重罪反而会找很多条例去宽赦他哦。但是轻罪,只要是法律上已经规定好了,绝对照这样处罚,绝对不轻赦。

比如说闯红灯罚多少钱,都已经规定明白了,闯红灯罚1000元,那一抓到就是1000元,没得说,不会说抓到变200元。为什么?因为这种轻罪啊,就是很多人认为他很轻,很轻还可以赦免,一赦免几乎没罪了嘛,所以轻罪绝对不宽赦,反而是重罪想办法。

因为什么?因为重罪动辄要砍他的脚、重罪要割他的鼻子、刺青,古代都是这样,尽可能的宽赦他,但是也只能够在法律许可内,来宽赦他。

像台湾不是很多什么诈骗集团,最近不是闹得沸沸扬扬吗?他在肯尼亚犯罪,好不容易抓到他了,送回台湾,到机场就有刑事警察,就把他押走,法院的人就把他押走,押走之后开始做笔录,“你有没有什么犯罪啊?”那肯尼亚的警方说“有啊。”但是证据呢?犯罪的人问你要,没有证据啊,你要去哪里拿证据?

你要去肯尼亚拿证据吗?你拿不到。那你拿不到,没有证据,那要怎么判他呢?那就没罪,没罪就把他放了。各位,这种情况他犯了罪,他骗了人没有杀人呐,但是他骗了人,会让人自杀,对不对?气不过的人也自杀,你说骗一个人算不算重罪啊?在刑法上都是轻罪,轻罪我们又宽赦他,又因为他在外国犯罪,来到我们台湾,我们就没有证据,我们就轻赦他。

这些人就如野火燎原一样,你完全杀不尽的了,你无法杜绝。为什么?因为这些人都知道不能在台湾犯罪,他就跑到外国犯罪,在外国犯罪,我们又要求他引渡到台湾,回台湾之后,我们的法令上没有证据,你拿不到证据,你就必须放他,就把他放走了,对不对啊?所以如野火燎原烧不尽。

古人不是这样干的,古人凡作刑罚,轻无赦。轻罪绝不赦免,该关多久就关多久,判三年算轻的了,关三年就没有说中间再有给你什么假释,没有这种事情。如果你无期徒刑,稍微给你减轻一点,让你变成20年,让你变成30年,这是可以的。若减轻到变5年呢?那就没天良了,各位对不对啊?所以这个刑罚越轻的,越无赦。

刑者侀也,侀者成也

说这个刑罚的刑啊,就是成的侀,刑再加一个人字旁,就是一个成侀的侀。什么叫成侀的侀?用刀、用锯子去凿它、去刻它、去雕它,好像这个木工、雕刻师,雕一个东西是不是要用刀、用斧、用锯子,这些都是明明白白的伤害啊,一刀一斧下去,都将成型都将有伤害啊。所以这个刑罚,就像一个雕刻师在雕刻一样啊,它会成侀的啊。侀者成也,一成侀它就已经定型了,它就不能变了。

成而不可变

它就没有办法再变了。比如说你割了人家的鼻子,不是成侀了吗?就已经事已成局没得变了,所以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你把他砍了脚了,也没得变,接不回来了,对不对?

故君子尽心焉

所以做一个法官,一定要尽心尽力的,摸着良心来断案,这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做一个法官,有钱判生、无钱判死,这个冤债要不要算到你身上?会算到你的身上的。怎么算到你的身上?就你的自身跟你的儿女。这个天律是报应不爽的啊,所以这个是要非常小心的。刑者侀也,一成不可变呐,已成定局的必有业力感召啊,所以君子尽心焉。

我们看下一段。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什么样的人犯死罪?析言破律,就是分开的意思,就是说你用巧言去离析文句,逗点给它乱逗,本来是这个意思,你却曲解它,曲解这个法律,引人贪赃枉法。乱名改作,变乱这个名分,篡位就是变乱名分的了。改作,改变这个法制,自己改,不是国家改,不是法制来改,你自己来改。

执左道以乱政,左道是邪道,那么用这些邪道来使民违法违礼,这种人呐?杀。这是为什么?因为一个国家要安宁啊,就不能够有那一些巧言令色的人在乱纲纪,这种人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是他毁坏淳朴的人性、毁坏应该有的道德,对社会却产生的这种杀伤力,比杀人犯杀一个人还要严重,所以这种人要判什么罪呢?判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作淫声就是这个淫秽之声,提倡那种奢靡的风气、或淫乱的风气。异服,奇装异服。各位我们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异服就要处死,这么严重啊?我们没有进到古代,我们不能够了解这个了。古代的衣服,都有一个体制,什么样的衣服是什么样的做法,那个麻是多重,几升,这个布多宽,等等。

衣一定是足以覆体,可以把这个身体保暖,然后把它盖起来,不会裸露。比如说我们现在,古代的人如果你穿一个露背装在街上,那不抓去杀了吗?那肯定是会的。各位,我们不要说古代了,现代如果你跑到阿拉伯的国家,进到他们的教堂,你给她穿个露背装看看,你会被乱棒打出来,各位对不对啊?所以要维持一个淳朴的一个社会,那是不容易的,那么服装太过于奇异、太过于裸露的话,对于伤风害俗啊也确实是有影响的。

各位,像现在的人衣服穿得少到已经不能再少了,这个都是有一种不良的示范,也会引起一些不良的效果。所以古人对于这个伤风败俗的事情,是特别的严谨,这个是杀的。

奇技、奇器,这些都是制造淫乱等等的风俗的,或者是引人入于邪门,这些都要杀的。以疑众,为什么叫疑众?就是让百姓违礼、违法,或者是败乱他的道德。就是因为有人提倡这种邪说谬论,所以是非分不清了,这种人呢要杀的。好比现在来说现在的社会,笑贫不笑娼,做妓女,她还说职业无贵贱。

各位,听起来“职业无贵贱”,大家常常说的,她说:“我做个妓女也是个职业啊,职业没有贵贱呐。”哇,那变成妓女卖淫的,也变成高尚的行业了,这说得通吗?这说不通的。那如果妓女也可以变高尚,那些诈骗集团也是个行业啊,诈骗集团也登报纸增彩呢,他们也是个国际组织,他们也可以称为国际公司了。

各位,这种利口巧言呐,要辩论的话,连诈骗的人都可能堂而皇之、都可以做很高级的人。为什么?因为他们真的很有钱,他们随便骗,一个月要赚个几亿是很简单的啊。所以这些人能够不杀吗?他如果不杀的话,那整个社会,整个的这种诚信呐,已经完全摧毁了。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过去孔子做鲁司寇的时候,第七天就杀掉一个大儒,叫少正卯。当时弟子就问孔子说:为什么你杀掉这么大的大儒?孔子就回答:他犯了四大罪,就是这四条。

第一条,行伪而坚这个人的行为非常的虚伪、狡诈,但是却死不肯改,守着个狡诈,非常坚定,叫行伪而坚。

比如台湾有所谓的废死的人,就是他要废除死刑,他保护那些杀人犯。各位,没有错啊,杀人犯也有他的人权,但是如何保障他的人权?就是他犯什么罪该怎么判,就用法律来判他,而不是私刑,这就是保护他的人权。但是我们硬要保护他到,他不能死,被杀的人可以死,杀人的人不能死,然后他以为这是做好事,他认为他在保障人权,他没有想到说,他正在提倡一个不公不义的社会、一个混肴是非的社会,然后他却以为很高尚,而且非常坚定,这就叫行伪而坚。

这种行伪而坚的人,在古代要怎么样呢?要杀的。各位,现在美国有没死刑?美国还维持着死刑啊;日本有没有死刑?也还是死刑啊,而且日本一旦犯了重刑、死刑,他处决是非常快的。那些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去给他抗议有用吗?你抗议你的,我实行我的。

最近马来西亚,要处决十几个贩毒的人,这些贩毒的人还有很多是国外的人,照样要判死刑。为什么呢?因为这才是社会的公义啊,你害死这么多人,你不用赔命吗?害人可以不赔命吗?你主张害人不赔命,你支持那个害人不赔命,主张犯罪可以不受惩罚,还要享受他的人权,而且还要自以为很高尚,这就是行伪而坚。

言伪而辩,谈一些虚伪的事情,可是他却口才非常好,你无法去挫他的锐气。他学过所有的法律,他可以引用所有的法条,他所辩论的呢,就是要让他能够得到选票,而不是为世界伸张公理,但是他却可以有非常犀利的口才,可以让你无法辩驳,叫做言伪而辩,这种是要杀的。

学非而博,他学习的,是一个非先王之道,是一个旁门左道,偏偏他又学问非常广博,旁征博引的,然后可以吸收很多人,叫做学非而博。

顺非而泽,顺从非礼之事,而又很会收买人心,他做错了,你还说他是对的,然后用尽办法收买人心。以疑众,在在处处都让这个百姓,迷乱了是非,大是大非都没了,各位,现在的社会就是大是大非都没了。这一些人是社会的这个败类,应该要处以极刑。各位,这个是古人,不是犯杀人罪才杀啊,是犯这样罪的人也杀,看起来都是小事。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假借这个弄神弄鬼,假借什么时什么日,你将会碰到什么事,等等。假借曲解卜筮,让百姓失去大是大非,让百姓悖理违制,这些人都要杀,这个是从现在来说是不合理了。

各位,没有错了,时代的演进很多事现在来说不合理,但是在古代来说,不叫做不合理,在那个时代下的产物,这是必定要做的事啊。

此四诛者,不以听。

犯这以上四罪的人,是死罪,罪证确凿之后,就不需要再拖了,要速决,不需要再审。

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

凡是执行禁令,要来统一现在的乱象,而这个时候有人违反这个禁令,不赦过,罪虽轻,但是不轻易赦免你,为什么?因为现在国家要让这个体制一样,让百姓制度一样,但你却违背这个时下的命令,罪虽然轻,不赦过。

好,我们今天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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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冬荐稻

    四誅者,不以聽。 1. 曲解法律,自己改法制,巧言令色敗壞道德。 2.提倡淫亂的風氣,奇裝異服,引人入邪門的事 3.虛偽狡詐死不肯改,口才非常好,卻講一些旁門左道的學問 4.曲解卜筮,讓百姓失去大是大非,讓百姓悖理

  • 1881725lzbg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有圭璧金璋,不粥于市

  • 清醒宽心自在

    感恩讲师

  • 听友216699805

    王制第五(22) 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 执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 奇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 学非而博,顺非而泽, 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 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