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第16课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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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建国之初的外交成就(1949—1956)

1、外交政策:建国之初,即以确定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建国之初,虽然我们与苏联结盟,但我们并不愿意被苏联控制,这体现了独立自主;对于非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也愿意发展平等互利的外交关系,这体现了和平外交。)此时我们外交的目的,赢得国际上的广泛承认与支持;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以保障我国经济建设能够顺利推进,这是当时我国国家利益所在。

2、成就:

(1)1949年,我们得到苏联外交承认,并与之建交(1949年10月2日)

(2)1953年,周恩来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早与中国一起倡导这五项原则的还有印度与缅甸。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具体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3)1955年,周恩来总理参加万隆会议,当会议面临质疑与分裂之时,他做了“求同存异”的发言,促进了会议的圆满成功,加强了中国同亚非国家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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