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的朋友,你好,我是四川大学的赵毅衡。
在第一讲中,我们介绍了庞德如何靠写仿中国诗,创造性地翻译中国诗,而给英美现代诗一个强力的推动;在第二讲中,我们谈了庞德对中国艺术的迷恋,以及他如何从中文的构成中,发现了超越西方的诗歌哲学。这些迷恋会导向出什么结果呢?今天我们将着重谈庞德对中国文化的崇敬,即是儒家经典,尤其是对孔子编删的《诗经》的崇拜态度。
庞德在成熟期的创作实践上,比早年更前进一步,在英文诗中直接写上汉字。这种做法,让西方读者瞠目结舌,给西方诗人强烈的刺激。庞德的毕生力作《诗章》(Cantos),有大量汉字,尤其是从1945年著名的《比萨诗章》之后,汉字处处可见。
他使用汉字,经常是用拆字原则,即是从中文字的构成中,找出更有力的复合形象。
例如在欧洲残破时写的《比萨诗章》中他愤怒地指责基督教文明:
圣经里有什么?
说吧,别给我一套胡言乱语
莫
太阳落入这个人的身体
庞德从“莫”这个字中看到“大”字像一个自大狂的人,这个人葬送了太阳的光明。甚至,当庞德直接引用孔子时,他也敢拆字。他翻译“学而时习之”:学习,随着时间的白色翅膀。
明显地拆开了“習 ”字。这里的“習”字是繁体字,上面是羽毛,下面是“白”,庞德认为孔子在告诉我们,学习必须与时俱进,因为时间有一副白色羽毛的翅膀,随时在飞:学习就要跟上时间的飞翔。不能不说庞德的理解给《论语》增加了诗意。
庞德也用同样的“拆字法”来翻译《诗经》。四十年代末起庞德的首要工作,就是集中精力翻译《诗经》。他的新译文,1954年由哈佛大学与美国费柏出版社同时出版,出版时庞德名之为“孔子删定古诗选”。
在西方,翻译《诗经》这部古老的中国歌集的翻译者很多。但是庞德的翻译,文字优美,而且译法特殊,的确让人耳目一新。
庞德之前,诗经已有许多译文,有几种译本被公认为相当成功,例如1876年理雅各译本,1918年瓦德尔译本,1937年韦利译本,1950年瑞典著名汉学家高本汉译本。这些译本考证颇下功夫。庞德不以为然,他认为他的翻译将比任何前人高明,因为他有特殊的译法,即从汉字中拆取形象。
作为诗,庞德的译本是耐读的。他的文字凝练、有力而优雅。出于对孔子的尊敬,他重视《雅·颂》,一反当代中西学界重《风》的倾向。《雅》和《颂》的确更难译,庞德似乎见难则喜。他的译风好像回到了孔子时代,重视雅颂史诗般的凝重。
庞德以前还没有过如此过瘾地在翻译中拆字的机会,翻《神州集》时只是以拆句代拆字,因为那时他还不认汉字;翻“四书”不好拆字,因为自由度太小;写《诗章》可以嵌汉字,也只拆解了个别几个字。只有这次译《诗经》,他的机会来了。
可以说,庞德所译《诗经》,是拆字在文学史上唯一一次半成功的实践。我说“半成功”,因为并不是每次都拆得有根据,也并非每次效果都很好。如果你不想起原文,你会惊叹于如此美的诗句:
在山洪的底石撞碎我们车轮的地方,往上,那往上的路上……
Where the torrent bed break our wagon sheels, up, up the road.....
这是《小雅》“渐渐之石”的开首二行:“渐渐之石,维其高矣。”渐渐,是说山岩高耸。而庞德从“渐”字里读出了一个水,一个车,一个斤——斧砍,于是想到山间急流河床的岩石足以颠碎车子的木轮“山洪的底石撞碎我们车轮”。这是对古时“行路难”的生动描绘。再看这一句:
高高地,松树盖满的山峰,充满回声
骄傲的天之屋背梁,树是屋顶
High, pine-covered peak full of echoes
Proud ridge-pole of heaven, roof-free
这来自《大雅》“崧高”篇:“崧高维岳,骏极于天”。庞德从“崧”字中读出了“盖满松树的山”;从“岳”(繁体字嶽)中,他读出被围起来的“言”,即回声;从“极”(極 )字中读出了撑住天的木。这诗句译的气势宏伟。
有的句子不一定美,却很有意思。
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庞德在“维”字中看出了丝的弹性;在“穆”字中一边看出了禾谷,一边看出了白光。
而最奇怪的是这句翻译:《大雅》“绵”的首句:“绵绵瓜瓞(die),民之初生”被译成:
好像瓜蔓延生,人民开始
一张叶一张叶,没有计划
“瓜瓞”二字(大曰瓜,小曰瓞)实际上是串串小瓜苗,说的是人民滋生繁殖。庞德凝视汉字半天,看出了瓜子像一张张的叶子,这个形象更加生动,。
“拆字”译法,使雅颂过于简单的文字复杂化了,诗经的诗句被展开、被加强。而且,这适合庞德把《诗经》儒学化的目的,尤其《雅·颂》部分、气象森严,情景肃默,相当合拍。而当他翻译国风的民歌时,返回比较“空灵”的翻译法。
例如《国风》“蝃蝀”篇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
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庞德清楚国风原先是民歌歌词,必须归回原作的简朴。
Rainbow duplex in East
no one dares to trust in,
girl going out must
leave afar her kin.
如此翻译,尤其是后两行,英文比中文还简单,几乎不再是翻译,而是直搬中文。没有连接词,冠词等许多语法成分,这样的英语,是经过中文改造的英文,的确使人耳目一新。
庞德是把《诗经》作为“中国史诗”来译的,因为它是“包含历史的诗”。他的翻译,是典型的所谓“过分翻译”,即把中文读者已无法体验的构词比喻,全部挖出来。这样的翻译可以说比原作“丰富”得多。
庞德的《诗经》翻译又是典型的“介入式翻译”,不以“信”为目的。他进行的是半翻译半创作,是寻找一种积极的写作或阅读方式。
从总体上说,他的努力是成功的。他译的《诗经》是美国当代诗中不可不读的一部“作品”。就文笔之优雅洒脱而言,我个人认为其他英译《诗经》几十种,无人能比。
庞德编了一本世界诗选,题为《孔夫子到肯明斯》(Confucius to Cummings),说是给学生用,其中开首用了一批《诗经》选目。庞德对孔子重视教育印象极深,经常“为课堂写作”。
上面谈了庞德对《诗经》的翻译。庞德对中国文化的崇拜,最明显地表现在他的名著《诗章》之中。
《诗章》自110之后各章,称作《草稿与片断》。这个结尾,如冲破大坝的洪水,化为无数瀑布和急流,每个支流规模都变小了,但可能这时方才显出诗歌的自在状态。由此,庞德作出了《诗章》这个现代派诗歌的宏伟。
《诗章》的不解之结,不可避免涉及庞德对自己一生的评价。他也作了一个明白无误的悲剧式结论:“我本想写出天堂,结果写出末日启示录”——他一再希望在儒家哲学基础上建立西方文化的复兴,结果看到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他本想写出儒家理想的诗意,结果《诗章》中最令人心悸的是人努力追求自我毁灭。
但庞德进一步自省,发现问题并不完全在于外部世界,而在于他的诗主体——西方人本身。他认识到他没有能做到孔子对其学生的期望。“诗章111”开头就说,我,一件事,联系一件事;从一件事看到十件。
这是《论语·公治长第五》中的话:“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返璞归真回向较原始的文明,终于,庞德对在西方重现儒家政治伦理的盛世感到失望。
庞德一生对中国文化和中国诗学锲而不舍地努力理解并全力推介,是中西文化关系史上最重要的课题之一。《诗章》它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也迫使我们不得不正视它的成就。
诗章第13即“孔子诗章”最后三行加了引号,但明显不是孔子语录:
杏花 从东方吹到西方
我一直努力不让在凋落。
读来像庞德的誓言,努力做了许多工作,是中国文化不至于在西方“凋落”。庞德只不过是立志使中国古代文明之花重新开放而已,但这努力必将是很艰苦的,因为不只是保持原样,而是再创造。
庞德立志使中国古代文明之花重新开放,这努力是很艰苦的,因为需要再创造。在他一生最后之时,他回想到他这努力:
我曾试图写出天堂
别动
让风说话
那就是天堂。
让众神原谅
我做过的事
让那些我爱的人原谅
我做过的事。
这是《草稿与片断》中的“诗章第120”全文很短。庞德在风声中找到了天堂,这风从东方吹到西方,吹来了儒家思想的杏花。不管庞德做得成功与否,《诗章》对中国文化的吸纳气度,许多篇章气势雄浑,沛然磅礴,是美国现代文化的骄傲,也是人类精神的瑰宝。
我们用了三节时间,介绍美国诗人庞德对中国文化的迷恋,崇拜,以及对中国史学和哲学的实践。这表现在他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创造性翻译之中,也表现在他自己的诗作不断提到中国,更变现在他建立了一整套“中国文字诗学”。他在二十世纪初年开始这种努力,建立了“意象派”的基本艺术原则;但是他一生坚持,学习中国文化,介绍中国文化,并且创造性地把中国文化融合在他自己的艺术实践中,建立了一种高瞻远瞩,大气磅礴的诗歌景象,对当代西方艺术起了极大影响。对于这样一位坚持不懈的“中国艺术爱好者”我们必须保持尊敬,倾听他的声音。因为它能启发我们,如何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
喜马拉雅的朋友,感谢你收听我的讲解,我是四川大学的赵毅衡,我们再会。
龐德對詩經的拆字譯法,頗似石破天在俠客島上破譯蝌蚪秘文,大道至簡,道法自然,殊途同歸,此理同也!
感谢庞德对中国文化如此热爱
第一次知道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瑰宝!谢谢老师的精彩解读🙏🏻
打卡
开眼界,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