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不识丁
【释义】连一个丁字都不认识,形容人不识字或没有学问。
【出处】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张弘靖传》
唐宪宗时,张弘靖任幽州节度使。
张弘靖来到幽州,他以为安禄山之乱发自幽州,便掘开安禄山坟墓,毁掉棺柩,因此当地人对他很是不满。
韦雍和张宗厚是张弘靖手下的两个官吏,他俩常常聚合一伙人去酒店喝酒,一直喝到半夜,弄得酩酊大醉。还叫士兵点燃灯笼、火把送他们回家,搞得满街通亮、闹闹嚷嚷,百姓十分讨厌。他俩平日里对军吏非常苛刻,稍不如意就用鞭子抽打,所以军士对他俩怀恨在心。
一天,韦雍又喝醉了酒,对军吏大发狂言:“现在天下太平无事,你们目不识丁,只能挽开两石重弓,有啥用处?”听了他的话,连士卒也忌恨他俩。
前任幽州节度使刘总,回到朝廷以后,派人送来100万贯钱犒赏军士,张弘靖却从中截留下20万贯充作军府杂用开销,只拿80万贯钱分给兵士。这件事引起众怒,加上他们本来早就想报复韦雍、张宗厚,所以一呼而起,拿起刀剑杀了韦雍和张宗厚,把张弘靖抓起来囚在蓟门馆。
不久,张弘靖因为这件事受到朝廷的处分,被贬到抚州做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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