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集】《四签名》——绝望的愤怒

【第五十五集】《四签名》——绝望的愤怒

00:00
19:56



出场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

华生

琼斯警官

斯莫尔


剧情梗概: 

华生所有的担心和疑虑,终于在这一瞬间得到了缓解。面对这样的结局,他从内心里感到高兴,大声说道:“感谢上帝!”说完,华生就将摩斯坦小姐揽到了怀里,她用呢喃般的呓语轻轻地说了一句:“我也要说,感谢上帝。”

当警长回到贝克街,把空箱子给琼斯警官看的时候,琼斯警官怒斥斯莫尔,“这是你干的好事!”斯莫尔一边狂笑着一边喊道: “我已经把宝物放到你们永远摸不到的地方去了。如果我得不到手,我就得想办法叫谁也摸不着。宁可把宝物沉到泰晤士河河底,也不叫宝物落到舒尔托或摩斯坦的子女或亲属的手里。”面对琼斯警官的问话,斯莫尔已经不想沉默了,他把自己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情绪,一下子都发泄了出来。


心理分析: 

1.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说爱情、婚姻的本质。

2.关于阿格拉宝物的国际归属问题。

 

心理知识点: 

犯罪心理学

 

心理侦探题: 

深夜疑凶

某地发生了一起入室杀人案。刘某和王某住在单位的二楼,据报案人刘某说,凌晨两点多钟,有一个黑衣男人从阳台潜入了他们的房间,在翻找钱物的过程中被刘某发现,随机遭到歹徒的攻击,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头部右侧有钝器伤,未婚妻王某被人杀死在床上,单位前一天的营业款六万多元被盗。

警方经过现场勘验,发现王某胸前被刺7刀,装有六万元公款的抽屉已被歹徒破坏,经检验抽屉的母扣完好,子锁严重变形。刘某的阳台外面是一条很窄的巷子,阳台下遗落了一个四十公分高的木制包装箱,箱盖与箱体之间有一个2.5公分高的缝隙,箱体上端距离阳台的距离为2.3米 ,警方在房间里发现了一张死者王某的前男友,名叫阚晓坡的实名制火车票,并提取到疑似阚晓坡的一枚有价值的指纹。

 

加入社群: 

添加贝克街221号房东weixin:frms101

添加他为好友,他能拉你入群

 

社群福利: 

1.与苇泱、张纯两位老师一对一交流。

可在非星凡公众号内留言:以提问题的形式“向张纯/苇泱老师提问.....”,我们每周会抽取5位幸运粉丝让老师解答你们的问题。

2.活跃度高的粉丝,更有机会获得精美明信片。

3.每天节目组会发放一个侦探小故事。参与侦探推理小故事,也可获得精美明信片

*(集齐十二张可以召唤年终大奖哦)。

4.预告抢先听,深度参与节目制作,可向房东投稿您的建议,我们会积极采纳。

5.群内活跃度高的粉丝,可获得线下见面会优先参与权。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一桃三色

    这里都是高智商的人在回复,我就默默回复一下以表支持。两位声音很好听,特别女生部分毫不违和。不输专业配音的……希望节目越做越好

  • Grey_gq

    张老师 我怀疑我老公出轨了怎么办

    听友127325975 回复 @Grey_gq: 不理解你。不知道22年你离婚了没有

  • 小熊猫高土土

    窃贼一但被看见,应该灭口的,不会那么不轻不重的一下子就完事,而且伤在头右侧,或者对方是左撇子,也有自伤的可能。那张车票是黑衣人掉的可能性太小了,哪那么巧把自己做案后逃跑的证据留在现场,掉地上都没踩上?留个清晰的指纹,明摆着是专门放在那里做误导的,阳台下的箱子太矮了,爬上阳台太困难了,而且如果有人站上去会把翘起缝隙踩下去的…所以刘某更可能是罪犯,所谓黑衣人子虚乌有。当然要定案还得找到凶器,堪查脚印,指纹,攀爬阳台应留下织物纤维等等…

    追风者张纯 回复 @小熊猫高土土: 总觉得现场是被人刻意安排过的。确实有点像。

  • d潇湘夜雨b

    王某私会前男友,刘某醋海生波杀了王某,然后伪装成逮人入室?首先谋财没必要害命,杀人也不至于下手这么残忍,居然有七刀,而且杀一个留一个,很矛盾。阳台外面的木箱看来是垫脚的,以我平均人的身高现在我家床上伸手都够不着2米8的天花板来看,想用40公分高的木箱垫脚就能上到3米多高的二楼阳台,这人弹跳能力超强啊。不过不太可能,毕竟箱盖和箱体之间还有很大的缝隙,这绝不像是有人在上面踩过的样子。虽然说以我180斤的身手来说,我自信在一条很窄的巷子里不用木箱垫脚也能上二楼阳台。所以有人入室盗窃应该是刘某为了掩盖杀人的事实伪造的现场和说辞。

    追风者张纯 回复 @d潇湘夜雨b: 分析的很到位。真的可以做业余侦探啦。

  • 听友209276801

    对婚姻的说法绝了!!!太棒了

  • 兰芷如金

    应该是刘某吧。如果黑衣人把刘某砸晕,那么完全可以杀死他。

    追风者张纯 回复 @兰芷如金: 阚小坡的指纹怎么解释呢?

  • 米兰死忠球迷

    加了frms101,为啥没反应,一直没有通过

    田思群 回复 @米兰死忠球迷: 对呀

  • 听友240667123

    不,对于福尔摩斯来说,他是那种图名的人,就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知道就行了也要有成就才行,他很多案子都是为了自己破案的欲望而置当事人危险境地,所以他应该知道歹徒会消灭证据,但是反正他又不是图财,财宝没了他不在乎,犯人跑了案子破不了才不能忍

  • 赵亚男_VitaMochi

    日不落帝国就是抢啊,不管属于外国的,只要到英国人手上,不还的,双标玩的66y

  • S古月同学M

    应该是刘某,因为刘某是钝器伤,王某是刀刺伤,而且身重数刀

    追风者张纯 回复 @S古月同学M: 这也是很大的疑点,凶手杀人一会儿用刀,一会儿用棍,确实有点儿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