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一个充满诱惑的研究领域(下)

第一讲:一个充满诱惑的研究领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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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继续,我把刚才讲的总结一下,就法律与文学的研究领域,整体分为两大块,一个是文学中的法律,一个是法律中的文学,而法律中的文学主要包括作为文学文本的法律文本,和通过文学的法律的叙事,是这两个层面,这样大家可能就比较清晰了。


下面第四点是作为法律的文学,这个就有点他刚好和作为文学的法律是倒过来的,作为法律的文学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把文学作为一个法律,文学本身就是法律。所以这两个就分为这几个层面,第一个是作为控制和教化工具的文学,第二是作为配合法治宣传的文学,第三是对推动法治变革产生巨大作用的文学,主要是这三个。我们先来看作为控制和教化工具的文学。作为控制和教化工具的文学,在西方有两位作家说过两个话,第一个话是雪莱说的,他说诗人是未被承认的世界的立法者。



雪莱


换言之,文学家就是立法家,文学可以规范社会的秩序。当然另外一个诗人奥登说,诗不能使任何事情发生,诗歌的价值就是在于它的没用,对吧?这是它的一个价值。因此这两个观点他是一方面是说明文学是能够起到规范社会的功能,另外一个观点是截然相反,文学就是文学,它可能有审美的功能,但是它没办法有一种法律的秩序化的功能,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和中国其实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我们知道由于西方它已经建立了比较发达的法治传统和社会的分工,法律已经具有一种独立自主的规范性的地位,加上他有言论自由,因此文学其实是边缘化的,是吧?像中国我们知道经常有文学热,对吧?



诗人奥登


以前陕军东征的时候,陕西出现一大波的文学家,那时候是非常热,就认为文学真的似乎就觉得可以改变成什么?文学家在当时就像今天的明星一样,比今天的明星可能还要追星的人更多,这时候你就可以发现文学它好像具有中心地位而不是核心地位,但在西方整个文学它一直是处于边缘地位,其实在中国古代,我们知道真正的文学,比如说我说的小说,它也一直也是边缘地位的,对吧?就是你可能是最先写不了别的东西的,你最后才去写小说,小说应该是最低端的一种存在,是吧?但是这种在西方边缘化的文学,它最终最多起到的是批判现实的作用,它并不具有控制和教化的功能。


但是在中国恰恰相反,中国最大想法是什么?就是我们有文以载道和教化治理的传统,对吧?就是我们知道的是德主刑辅,其实就是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那就说明儒家的为什么我们的四书五经儒家知识分子,他不需要经过专业的政治学和法学方面的训练,他只要懂得四书五经,就是能够实现文人的一个治理,对吧?因此才会出现我们后面讲的,包括作为文学的法律里面,在中国古代有一种判词叫花判,所谓的花判就是什么?这些文学家去解决户婚田土这样的民间的纠纷,他们做出来的判决基本是四、六的骈文,在文学方面读起来是非常的朗朗上口、摇头晃脑,然后他会给你做出各种道德的宣扬,真正是以父母官的一种姿态去进行一个治理,它是地方的一个父母官,这是我们所说的教化治理的传统。


教化治理的传统在中国后面到了共产党执政的时期,已经达到了非常纯熟的一个地步,最典型我们知道在延安的文艺座谈会的讲话,还有我们所谓的老三篇、新三篇等等,包括我们在50年代流行的《雷锋日记》,其实所有这些东西都可以看出一种渊源流长的文学教化的传统,就是试图会通过一些文学的文本达到一个教化和社会控制的一个目的,对吧?这是中国的一个文以载道的传统。



《雷锋日记》


但是我们知道文学它能够成为统治的工具,但是文学也容易让很多人尤其让统治者感到警惕,尤其当文人要想成为政治家的时候,统治者对文人之间就保持一种警惕心态。我们前面说过柏拉图他一直想把诗人逐出理想国,然后历史上数不清的当权者都感觉到受到文学的追逐威胁,所以他们往往不信任文人,都想放逐作者、焚烧作品,对吧?


这是关于文人和政治的关系,这也是法律与文学所要研究的一个非常有趣的一个领域。这是我们刚才讲的文学的一个教化治理的传统。文人是一个教化,通过文学来控制,但是在西方它是没有的。由于它法治传统发达,文学的边缘地位。文学的宣传作用,我们先说在今天的所谓的资本主义的一个社会,是一个高度的娱乐至死的一个时代。其实所谓的一个文学的宣传,对于宣传资本主义的法治起到了居功至伟的作用,对吧?


比如说我们知道在西方它的一些经典的一些审判,比如克林顿这样的判决、辛普森的案件,它是通过大量的大众传媒进入了千家万户的,所以大家是通过电视传媒、通过国会的辩论,通过这些现场的直播来了解法治的精神,这也是一种文学的手段。再包括一些电影,比如说我们经常会看很多的美国的好莱坞的各种影视和剧集,这些剧集很多都是与法律题材相关的,其实它是很好的一个宣传手段,这是文学的宣传的一个功效。


同时在中国也非常注重这样的一个宣传,我引用的这一段话大家知道是谁说的,又是我们的毛泽东说的。我说毛泽东是个宣传大师,对吧?他在他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面说的。他说政治口号能在短时间内普及政治教育,其功劳也胜于1万个法政学校,他们真是不翼而飞,飞到无数的乡村的青年、壮年、老头子、小孩子、妇女们面前,一直钻进他们的脑子里去,又从他们的脑子里流到了他们的嘴上。


政治宣传的普及乡村,全是共产党和农民协会的。很简单的一些标语、图画和演讲,使得农民如同每个都进过一下政治学校一样,收效非常之广、之速。今后值得注意的是,就是要利用各种机会把上述那些简单的口号、内容渐渐充实,意义渐渐明了起来。毛泽东的话很厉害,是吧?就是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1927年写的,好像就注意到这一点,宣传的一个作用。这是我们前面讲的第四点,就是关于作为法律的文学,现在理解它和作为文学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对吧?就是文学本身成为了一个法律来进行统治。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第五点是有关文学的法律,其实有关文学的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并不是法律与文学的研究领域,因为在法律与文学这门学科或者领域产生之前,已经有这个领域了,他就是只用法律去调整与文学相关的一些领域,比如说知识产权、名誉侵权。你写的小说,你把你的仇人进行丑化,写到你小说里面经常打这样的官司,对吧?你的知识产权怎么去抄袭、复制别人的东西?这是关于有关文学的法律的第一个领域。


但是我们今天有关文学的法律怎么和传统的知识产权和名誉侵权有所区别?它其实是会进行通过文学的一些手段进行更深层次的翻译,比如说关于知识产权,它的一个合理性,是吧?就是我们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是不是就不会产生一流的创作和文学的成果?答案是否定的。对吧?就是人类大部分的时间其实是不需要产权的,也不需要作者权的。但是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一个知识产权,就当知识产权出现以后,它是不是能够对作者进行有效的激励?


在今天这个网络化的一个时代,是吧?是不是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者?或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是碰见了什么新形态和新问题,是吧?比如说我们的网络有很多的什么字幕党,这些,什么免费弄字幕,但这些人驱动他们进行创作,去贡献知识产品的最大的动力到底是什么?是金钱吗?是自己的名声吗?是吧?自己非要弄一个作者的名分吗?可能都不是,是什么?所以说这些都是有关文学的法律可以进一步去深入、去探讨的,是吧?

包括比如说民意方面有一个值得讨论的叫戏仿。戏仿也是一个重要的文学流派。严格来说,比如说《金瓶梅》这部著作就是对《水浒传》的戏仿,是吧?他从《水浒传》当中一个情节出来,然后加入自己的元素进行再创作,对吧?西方最典型的就是《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大家都非常了解,是吧?就对陈凯歌拍的那叫什么,《无极》,对吧?然后就进行了一个戏仿,给它进行筹划,我们今天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短视频,其实这些就是戏仿。戏仿在什么程度上是侵权的是吧?西方的价值是什么?这些都是有关文学的法律要说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个是有关文学法律它规制言论出版自由本身。就什么样是真正的言论自由,为什么要去保护言论自由的边界?然后出版自由,是吧?就为什么要经过国家的批准,国家对出版自由的一个限制有什么问题?在言论出版自由领域有一个特别的领域很值得研究,就是关于对色情物品的归置。对吧?这一个领域是我专门以法律与性,我讲过十几讲,在一起。今后有机会我们也可以讲一讲这个领域,这是整个法律与文学的五个研究领域。


我突然发现我刚才漏讲了一个领域,就是关于法律叙事学作为文学的法律都通过文学的法律,它包括弱势群体的叙事、司法传记。第三点我是没讲,我这回马上补充一下,叫知识考古学的叙事,这一点是非常有意思的。



朱苏力


这一点是中国人开创的。我们知道中国在清华大学有一个教授叫冯象,冯象和北京大学的朱苏力教授,他们俩是开创中国的法律与文学的两个代表人物。冯象他是哈佛大学的文学博士、耶鲁大学的法学博士,他是双料博士,也懂很多的语言,所以它曾经是被很多法学界认为是最牛的一个人,但现在他的神话也在破灭,但是冯象他在法律与文学领域,它开通了一个叫应用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进行重新的法叙事,这个领域非常的重要,对吧?



福柯


就是中国的法律世界、法治,走过了什么样的一个路程?怎么样的一个轨道?我们要进行全新的一个叙事。




我告诉大家冯象的研究方法。比如说在法学领域有一部重要的电影叫秋菊打官司》,这是法社会学一个经典的一个文本。我刚才说文学中的法律,其实他还会涉及到,比如说法律与文学、法律与建筑、法律与音乐,是吧?包括我刚才说法律的戏剧化,都是文学中的法律。法律的戏剧化,比如说,包括法庭上的控辩双方各讲故事,怎么去对立冲突?还有法庭上的一些行头,比如说法袍、假发,是吧?法槌,贺卫方老师就专门有一段时间,他专门写过很多的文章论证为什么法官要穿法袍,为什么要有法槌等等改为不再用惊堂木,是吧?它都是在论证这些东西,其实都是法律与文学的大而言之的一个领域。


法律电影里面也是这样的。我们在以后的讲述,也会涉及到有一些电影和小说的结合,比如在知无知放过的《朗读者》,对吧?《朗读者》我专门也讲过,也写过一些文章,就是通过《朗读者》这么一个故事,然后结合阿伦特的一些关于“平庸的恶”的一个理论,怎么去分析纳粹以后的一个所谓的“正义如何去清算?”的这样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文本。



《朗读者》



《活着》


回到知识考古学叙事,知识考古学叙事是里面有一个重要文本,《秋菊打官司》,张艺谋拍的。我认为张艺谋拍的最好的两部电影,一个就是《活着》,一个就是《秋菊打官司》。我确实觉得这两部电影拍得非常的棒!是吧?《秋菊打官司》它就是讲秋菊是一个村里人,她的丈夫在跟村长之间发生纠纷,她丈夫就骂了一句,村长是断子绝孙,因为村长家连生了几个都是女儿,村长一怒之下就踢到她丈夫裆下一脚,然后秋菊就觉得不服气,秋菊说你村长要打人可以,你可以打别的地方,但是你不能踢那个地方,你踢那个地方是对我的丈夫的侮辱,所以她就要求村长给她道歉,就层层上访。是吧?


又从村、乡镇,然后到县,到市、到省,一直层层上访,最后上访的结果是什么呢?有一天秋菊怀孕生孩子办满月酒,村长真说要去参加,他的一个满月酒,就突然警车来了,把村长带走了。因为经过司法鉴定,村长给她丈夫踢的是一个轻微伤,要行政拘留15天,大概是这么一个情节。然后秋菊就看着警车开进来把村长带走,秋菊就疯狂地跟着车跑,是吧?一直跑到山上气喘吁吁这个电影就结束了。张艺谋经常干这种事情,是吧?车都看到,然后人跟着追,这是它的特殊叙事。



费孝通



这样的一个故事其实它是反映出一个法治变迁。在法社会学领域像朱苏力他就应用费孝通的一个观念。因为费孝通《乡土中国》里面就说,今天的中国还是处在一个大的法治转型的时期。法治转型有一个特点,就是旧的社会秩序崩溃了,新的社会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是吧?所以说我们是无所适从的,这是朱苏力的逻辑。但是冯象的逻辑是更有意思的,他根据《秋菊打官司》对中国的法治进程的发展进行了重新的一个叙事。因为实际上张艺谋拍这个电影是配合当时好像是91年左右,中国刚制定了新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一个重大的革新,就是认为民可以告官,对吧?然后实际上是配合法治宣传的一部电影。


但是冯象就说,中国的,任何国家,不仅是中国,法治的进步,都必须要有意地制造一批法盲,秋菊就是这样的法盲。秋菊所生活的一种既有的一个秩序,是不需要现代法治的秩序,是吧?因为他跟村长之间是个熟人关系,熟人之间有很多的冲突,用传统的方式去解决,你不能用打官司的方式,打官司的方式实际上是什么呢?是对双方都是最没面子的一个行为,是吧?你让我吃官司,你让我在全村人面前抬不起头,这是掉面子的,而面子是传统的社会秩序的一个核心要素。


你把面子破坏了,我们俩就没得玩了。是不是?你让我没办法抬头做人了吗,对吧?所以说秋菊想诉诸于现代法治,但是现代的法治介入的结果,是导致他和村长之间的关系的破裂。所以最后秋菊是一脸困惑。这种困惑的内涵是什么?它是被现代法治制造出来的一个法盲。现代法治的高歌猛进必须不断地制造这样的法盲,不断地让这些法盲边缘化,对吧?它是一个法治的叙事,那么冯象是研究知识产权的,他对知识产权也是这样的,比如说我们在文革时期创造《沙家浜》,创造《红色娘子军》,都是集体创作,没有作者。但是今天有新的知识产权以后,很多人就说我是当时《沙家浜》的作者,我是《红色娘子军》的作者。



《沙家浜》


《红色娘子军》


然后我们就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去回溯地应用到当时的没有知识产权时代的作者权的认定。而我们知道法治的原则不应该溯及既往的,唯有在知识产权领域是溯及既往的。是吧?溯及既往的意思就是什么呢?我当时做这个行为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然后你事后制定一条法律来追究我当时的行为,这是会使人的行为没有预测性,没有确定性可言了。所以溯及既往的法律一般意义上它是一部恶法。但是为什么在知识产权领域一定要以溯及既往的方式来重新去认定作者?是吧?


实际上是以现代法治的方式,对既有的传统的秩序和逻辑进行重新的规范化、重新的格式化,这是法治逻辑的展开,冯象的叙事基本是这样的。法治的背后是什么?是意识形态,是权力的运作机制。它很显然应用了福柯的很多的考古学。我今后讲文学,我可能也会讲我的一个研究性的一个个案。比如说我会研究中国《婚姻法》的制定,为什么《婚姻法》会制定?


大家看过《投名状》,是吧?《投名状》里面这些人,这些土匪要打劫的时候去征召各种人入股,就会说跟着我们干,是吧?有钱、有地、有女人,有娘们,他说的是,对吧?什么意思?就是土地和女人是所有革命的核心问题。是吧?这时候我们的30年代在瑞金,是吧?根据地时期,我们制定的最新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第二部法律是《土地法》。


在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第二部法律也是《土地法》。土改,很有意思是吧?然后我会通过王明,我们知道王明最后跟毛泽东的权力斗争当中,它被边缘化了,他没权力了,但是他取得政权以后,毛泽东让王明来进行婚姻立法,实际上是羞辱他。


然后王明就写了一个一、两万字的《婚姻法》的起草草案,这个草案是一个重要的文章,他把他的才华都用在制定《婚姻法》里面。在这个草案里面是一个经典的文学文本,你可以知道我们制定《婚姻法》的很多的这些动机。这是什么样的考察,也是一种法治叙事的考察,是吧?也是一种叙事。我们是怎么去叙事我们统治的逻辑的?




所以说,法律文学,我觉得在这个领域,它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领域,值得我们去研究。


好,这是关于整个我要说的就是法律与文学的五大研究领域,大家基本上,我相信是非常清楚的。


最后我来说说我们这一门课,对吧?我们这一门课,我整体上也会涉及到法律叙事,通过法律的文本,甚至会涉及到一些解释问题,但是最核心的部分仍然是对文学经典的解读,对吧?我会对一系列的文学经典来进行解读,为什么我们会进行文学经典的解读?我是认为在文学经典的解读方面我是主张精细解读,甚至叫过度解读的。我认为文学经典可以过度解读,但是觉得需要有一些条件的限制。


第一,当我们说过度解读的时候,实际上是强调每一个解读者不同的视角的深化。比如说,我们是法律人来解读文学文本,我有一种制度的一种视角,这种制度的视角为文学文本提供了很多的新意,这是传统的解读没有的。可能你站在传统解读认为我是过度解读,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但是我要强调过度解读,他会注重文本的一些特殊方面的信息,但是这种注重并不会忽视文本的整体脉络,不会以扭曲文本的整体含义为代价,就你所谓的过度的解读,一定是你对文学文本的整体的把握,或者它的中心思想是什么?你知道文本本身大体的一个叙事的逻辑和定位,你再去进行某一个领域的深入,对吧?


第三,我想说的是,我们对文学文本解读,比如说我对于一些法治观念,对什么是正义的解读,我会放下我的一些前见,我会具体地从文学文本的细致分析当中提炼出它里面所要讲的正义到底是什么样的含义,而并不是把这种文学文本作为一个材料,把我既有的一些正义的观念、自由的观念,好像把这些文本作为我的既有观念的一个注脚或论证,这种解读是很糟糕的解读。是吧?你的结论是从文本当中来的。


第四点,就是法律解读的视角。他当然要强调发掘文本更多的规范的制度的意义,提供对正义问题的多重的理解,对吧?我们知道真正的文学的冲突,大部分冲突都是熟人之间的冲突,都是有关善与善之间的冲突。对吧?这种冲突往往是最体现出什么是正义的一个多样性的,所以说解读文学文本从正义的角度切入是非常有意思的,对吧?


第五点就是回应一些批判。可能很多人会认为你这样的一种解读好像似乎太狭隘了,太怎么样。其实我觉得这是一种错误的批判逻辑。就说它是针对视角的批判,其实视角本身不是问题,每个人,你是心理学,你完全可以从心理学角度去解读各种文学文本,比如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我们也会解读的。


从心理学角度,这是一个经典的文本,对吧?他做了好几个噩梦,他的那种道德的一种忏悔,他怎么去投案的过程,心理学最早的心理学文本,是吧?你怎么去解读?但我从法律角度可以运用你尼采的所谓的超人逻辑去解读《罪与罚》,又是一种角度,是吧?你是社会学的,你当然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去解读一个文学文本,所以说我不能说我是因为学习法律的,我就说你不能用社会学的视角去解读,对吧?





尼采


我不能说我是研究文学的,我就说解读视角只能用审美的视角,这是不对的,对吧?重要的不是以你的视角标准去批判别人的视角,而是说它应用它的视角去解读文本的时候,是不是建立在对文本的充分的发掘的基础之上的,或者他的理论和文本之间是否是不是达到了一种内在的统一?是吧?这是我们要说的。我说的这个方法,这是我对方法论的一个反思。



索福克勒斯


托尔斯泰


《复活》


然后说一说经典选择的标准。就是我选择的这些,我先讲第三点,就是我所选择的这些文学文本基本上是与正义主题相关的,大部分都是在学术,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经典。比如说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比如说卡夫卡的《审判》、加缪的《局外人》、托尔斯泰《复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是吧?包括中国的《金瓶梅》、《红楼梦》、《窦娥冤》,这些都是我们要解读的。


但是我也会有一些文本,比如说马基雅维利《曼陀罗》,还有梅尔维尔的《漂亮水手》。这些其实也是大家熟悉的文本,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我为什么说它是熟悉的,是因为比如说马基雅维利,比如说梅尔维尔,我是认为在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相当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个地位。他反映出来的一个宗教、社会、政治、人性问题的深度是能够达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高度的,它最重要的代表作是《白鲸》,是吧?但是他的《漂亮水手》是一个非常薄的一个小册子。



马基雅维利


曼陀罗》


《白鲸》


我说的熟悉是指在文学的学术传统里面大家都比较熟悉经典,就是围绕经典已经有汗牛充栋的研究性的论文,是吧?因此这种熟悉的经典我怎么去发掘出它不同的新意和含义?这个是我们要进行一个解读的,是吧?就是让它耳目一新。


其实最后我给大家简要说一说关于经典的选择的标准。


其实什么是经典?我们经常都说要读经典,我在我做的人文通识的演讲当中也说过,就是我们今天很多人有误解,包括刘瑜都说:“我不用读经典。”我以问题为中心,所有经典都不过是我研究的材料,对吧?但是我认为对经典我们还是要保持基本的敬畏,因为经典是他在那个时代他对人类最基本的、根本和重大的问题,进行了最深邃而又最简明的思考的文献,这是经典。



刘瑜  


所以,经典当然是具有非常大的可读性的。你很多人认为有一种经典不适合你,或者你觉得读经典也没意思,其实你不应该说是经典的问题,你应该反思是你的问题,是吧?你为什么没读进去?当然人是有自己的兴趣和偏好的,你可以选择你自己的偏好,但是你不要否认经典是众人认证的一个结果。


经典的一个标准,我这里举例两个标准,一个是博尔赫斯的标准,相当于是个纯文学的标准;一个是波斯纳的时间检验标准。博尔赫斯的标准,我们知道博尔赫斯,我刚好这念一下,大家知道他有一本书翻译成中文的叫《为什么读经典》,是吧?在《为什么读经典》里面,博尔赫斯提出了经典的14条标准,我不一一罗列,我在PPT里面也没有罗列。



博尔赫斯


《为什么读经典》


比如说我念几条,他说:经典是那些你经常听人家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经典是这样一些书,他对读过并喜爱他的人构成了一种宝贵的经验。


第三,经典作品是产生特殊影响的书,他以难忘的方式给我们的想象力打下一印记,成为集体无意识的生存记忆当中。

第四,经典是每一次重读都像读初读那样带来新发现的书。

第五,经典是一本即使我们初读也好像是在重温的书。

第七,经典是带着先前解释的气息向我们走来,然后留下的美好的足迹等等。这是他的14条标准。


我想说的是,博尔赫斯的所有这14条标准其实很多人不一定赞同,因为他的这种描述太文学化,实际上是一种内在的实质的主观的标准,是吧?就是我刚才说像叙事学一样,每一次初读的像重温的作品,什么叫做初读,什么叫重温?为什么会带来这样的效果?


其实他很难做出一个实质性的认定,很多是主观的认定,可能对你来说是一个初读,就像初恋,就像在恋爱一样,但是可能对别人不是这样,所以你的主观标准怎么成为一个比较共通的适用标准?这个很难。而这恰好是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关心的问题。我认为波斯纳对于经典提出另外一种标准很有意思,叫做时间检验标准,这种时间检验标准恰好是说明法律人的一个思维方式。


他说一部经典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其实要经过思想市场的竞争。而思想市场的一个最大的竞争标准就是时间。如果它经过很长时间的一个洗礼,他还能留下来,它一定是经典。所以我曾经说过这样的谬论,我号召大家只读200年以上的书,是吧?然后而且是年份越早的书越有价值,2000年以上的可能是最有价值的,对吧?这是一个经典的一个标准。当然这个标准带有一种戏谑的一个成分。但是恰好说明时间检验标准的一个价值,时间检验的标准是一个形式的标准,他把这种赋予争议的这种实质性内涵,什么说好,什么说不好,各人各有各人的口味,他把这种争论给它悬置起来。


然后他们说为什么时间的标准是说经过不同时代的不同社群的人们都认同它是经典,所以它是经典。所以它是一种认识论上的民主性的标准,是一个多元民主的标准,而不仅仅是人头数量的标准。为什么?比如说莎士比亚,他是在中世纪十三、十四世纪出现的一个文学著作,但是隔了那么几百年,在今天我们要读,隔得时代那么远,然后每一个时代的人的气质、审美、口味是不一样的。然后它在中国,在别的这些国家,在东方,在各种不同的国度,都认为莎士比亚是经典。


所以他就说这样的一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这种审美情趣和口味,都基本认同它是经典,是一种多元的一种检验的标准,所以说文学的检验标准最重要的标准是多样性。它经过了一种多样性的一种检验,还能够存留下来,所以说它是一个经典。所以说而且他说当然就是我们说这样的一种时间检验标准也有它的问题。这种问题就是审美的一种所谓的这种叫路径依赖,或者先行。比如莎士比亚,大家都认为它是经典,所以后边的人都不敢说它不是经典的,所以以后很多人就研究博士论文或者做各种研究,可能都会疯狂的研究莎士比亚。


说不定还有很多的著作,说不定,我说只是偶然,比莎士比亚重要,但是它被埋没了。是吧?但是你要相信历史其实是公正的,对吧?它如果长期的被埋没,一直没有被人发掘出来,如而且隔了几千年还没被发掘出来,确实说明它不值得再发掘出来了,或者它已经有更好的替代品了,对吧?这是我们所说的经典的时间检验标准,我觉得它是一个非常好的。但时间检验标准,我刚才说它确实会经过一个自我的一种论证,对吧?自我的一个塑造的过程,所以它其实也不完全是纯客观的。



梵高


大家的主观认定的因素一定会有的,但是我们看很多的畅销书为什么只是畅销一段时间?最后就埋没了,这恰好说明时间检验标准的重要性。是吧?还有一些,比如说梵高的画,可能当然在他生前已经很出名,但是没卖到价钱,但为什么后面越来,说明时间检验标准的重要性,是吧?


大家以一种更长的一个时间维度,可能也有更好的参照和比较的空间。这个参照就是我们知道学术的传统、人类的一种精神文明的累积是层叠的累积的。层叠的累积,就是它一定会知道它在这样的一种文明积累的谱系上,他的一种里程碑式的一个意义。对吧?


它怎么样去跟前面的经典形成了一种对话,怎么样又会影响到后面的一种对话。这个是一个经典的一个时间检验标准的一个问题,是吧?这是我说的。就是因此我们在选择经典的时候,我尽量选择一些大路货的作品,大家都比较公认的这样的一些作品,然后来做出一个比较新意的一个解读。好,谢谢大家,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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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雍川川

    讲座水平堪比博士课程,早听早受益,谢谢洪果老师

    知无知空间 回复 @雍川川: 谢谢关注~

  • 流意识

    有一个小的错误,《为什么要读经典》是卡尔维诺写的,不是博尔赫斯。

    知无知空间 回复 @流意识: 谢谢指正~

  • 滞留的河水

    非常不一样的视角,感觉有好多可以探讨的课题,非常期待后面的内容!关注第一个文学的教化和控制作用,老师讲到西方的法制传统导致文学在这方面的边缘作用,那宗教起呢,宗教文本可以看作是文学的教化和控制作用吗?对这方面了解很少,希望老师指教。

  • yxl9633

    谌老师的课好精彩,受教了

  • 孤独的漫步者_x0

    迂腐的书呆子

  • 徐_69

    新颖的视角,深入的思考,难得的好课程

  • 寻丘

    听谌老师讲课,仿佛回到了大学课堂,听的云里雾里,但是又非常有趣,甚至有点担心期末考试要挂掉😂😂

  • 融融秋日

  • clzscx195

    我又重讀了文泉子的《如夢記》,昭和時代的作家,周作人譯本

  • 章鱼小汉子

    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