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
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刀锋》的主人公拉里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生动而又深刻地探讨和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上下求索人生意义的心路历程。
胳膊,胳臂bei,这个词出现了好多次
这段描写简直好笑到喊救命,我笑点是不是怪了些..😅
这么多年了,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最会讲故事作家!
两个流浪汉很幸运地在贝克尔的农庄得到了工作。贝克尔先生的夫人和他寡居的媳妇艾利不和,拉里成了他们的争夺对象。尽管考斯特对贝克尔夫人有意,却未得到垂青。在被艾利”性侵”后,拉里狼狈而逃到了波恩,甚至丢掉了他的同伴。这都是十年前的故事,因此作家早已淡忘了旧未联系的流浪儿。不过我想这是毛姆的故擒欲纵。
拉里连50多岁和30多岁的祼体都分不清吗?
轮回道上 回复 @樂與怒_u2: 他是处男前女友没有跟他发生关系
考斯特也有点意思
真会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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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看这本书时,什么也没懂,只对这个铜牌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