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
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刀锋》的主人公拉里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生动而又深刻地探讨和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上下求索人生意义的心路历程。
感觉拉里是主角,之前以为是艾略特
唐明夕 回复 @早睡早起去跑步: 是拉里 我以前没看过,哈哈哈 头回听这个文
这版本翻译的可能是太早了 用词太土 爹…… 晃膀子……盘算…… 毛姆是农民文学么
VINA娜 回复 @Veil__: 我也是我也是 百度出来的时候我真的笑出了声
作家总是最好的倾诉对象,于是伊莎贝尔将”我”作为“心理医生”。尽管他们是恋人,她也无法理解拉里的放弃工作一心只想闲逛。他已超脱世俗,寻找那一份“别样”的理想。
胳膊 ge bi ???
Asiyur 回复 @Veil__: 哈哈哈哈,第一次我以为是我听错了
要了两份冰激凌苏打啊,是个贪吃的家伙。
我也想做拉里,可惜感觉不是很有条件。希望以后有条件让我家孩子想晃膀子就可以
挣脱l#zhèng tuōr#
晃膀子现在解释就是躺平,正能量一点就是松弛感呀
一下快一下慢怎么回事?
晃膀子是啥意思
译文有声 回复 @听友213514542: 闲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