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免责事由):
(1)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2)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3)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4)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5)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6)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法条索引】(《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
合议庭成员免责事由:无过才无责
基层简速可独任,其他通通用合议;法官低3高到357,法陪通通3或7;最高专业不用陪,地方一审可以陪;二审法官3或5,复核法官仅3人;再审具体看几审,重审另组合议庭基中一定3个法官 高院最高院 357 法陪 3或7 没有5法陪 两个法官没法表决 最高专业不要陪 地方一审可以陪(基中高) 二审法官3或5 复核法官仅3人 重审要另组合议庭
无过才无责
按一审程序再审重审可以有陪审员吗?
1733229msfb 回复 @眾妙之門一GYX: 可以
无过才无责
合议庭成员免责事由:无过才无责
合议庭成员免责事由:无过才无责 无过才无责
无过才无责
合议庭成员免责事由:无过才无责
合议庭成员免责的事由:无过错。 观点不同,量刑有偏差或者出现新的证据的,法律修订或政策的出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