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步骤:
(1)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2)公安在收到通知书的7日内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认为公安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4)公安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法条索引】(《高检规则》第559-563条)
再坚持一下!
检察院对公安立案监督的步骤: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 检察院对公安撤案的监督步骤:先要求说理,后通知撤案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撤案监督的步骤: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撤案。
s10116 回复 @s10116: 检察院不能撤销公安的决定
不计入办案期限: 身份不明阅卷中,精神鉴定监委送
再坚持一下,今年必过!
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
先要求说理 后通知立案
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步骤: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