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讲:诈骗罪的受害者不一定要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意思

第93讲:诈骗罪的受害者不一定要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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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观方面来说,即使受骗者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意思,但只要行为人取得了财物的占有,就完全能够进一步永久性或者长时期取得财产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的财产受到了侵害,需要刑法加以保护。

从客观上说,不管受骗者是否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意思,其客观上转移占有的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所致,并且导致行为人可能取得财产。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取得了财产,并不取决于受骗者是否具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从法律性质上说,在诈骗罪的情况下,行为人只能取得财物的占有,而不可能真正取得民法认可的财产所有权。所以,要求受骗者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意思,并没有实际意义。

此外,如果要求受骗者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意思,那么,诈骗罪的成立范围会明显过于狭窄,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例如,根据这种观点,以借用为名而骗取财物的,由于对方只有出借的意思而没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都不成立诈骗罪。但这显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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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湘澜书社

    谢谢老师、老师辛苦了!

  • 湘澜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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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海之舟

    区别占有与所有

  • 丁百灵360

    打卡@老蔡

  • litmus过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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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arless_XZ

    这是从受骗者角度考虑

  • 萌小二_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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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如言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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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6148ev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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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佳甲甲安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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