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买盐当天吃完
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1019-1086)除编纂了那部史学巨著《资治通鉴》之外,还编写了一本“杂录宋代旧事”的笔记《涑水记闻》。由于《资治通鉴》的记载范围,下及公元959年(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不包括北宋,因此他接下去还有编写一部北宋本朝史的打算。《涑水记闻》正是为了编写北宋本朝史所做的资料准备。司马光原籍陕州夏县(今属山西夏县)涑水乡,所以用“涑水”这个地名自号。他因为反对由宋神宗(1048-1085)、王安石(1021-1086)等人发起的变法运动,所以在《涑水记闻》中收录了一些有关变法的负面信息,其中有一条这样记载:
(司马光)
(熙宁)九年,有殿中丞张景温建议请榷河中、陕、解、同、华五州,官自卖盐,增重其价;民不肯买,乃课民日买官盐,随其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有买卖私盐,听人吿讦(jié),重给赏钱,以犯人家财充赏。买官盐食之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于是民间骚怨。
这一记载,读之令人诧异,不过确有其事。北宋时期,解(hài)州(今山西运城)盐池是北方主要的食盐产地,北宋政府对解盐实行专卖,每年收入两三百万贯铜钱,主要用以支付西北地区军粮的开销,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当时,那位张景温向朝廷建议,认为专卖解盐的制度还可以再作调整,以增加收入,因此1075年(熙宁八年)闰四月,宋廷就任命他去主管出卖解盐的事务。张景温上任以后推行的措施之一,就是将原先由商人负责售盐的河中、陕、解、同、华五州之地(今晋陕豫三省交界地区),重新收回由官府直接卖盐,并且提高盐价,以官府权威强行卖盐。其中有一个奇葩的规定,就是将民户按贫富分为几个等级,强令各等级买盐的数量。更离奇的是,还规定“买官盐食之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即买回去的官盐每天都必须吃完,留到第二天的,就当作卖私盐处罚。看来在张景温治下的河中等五州,穷人的日子不好过,富人也够呛,每天都吃得咸死老牛!
(《涑水记闻》)
在当时,卖私盐可是一件要命的罪名。五代禁卖私盐的法令极其严峻,例如后汉曾规定,私卖官盐酒曲,“无问多少,抵死”。到961年,北宋建国的第二年,改作在官卖食盐的地界,卖私盐10斤,以及卖硷(jiǎn)盐3斤,就得判处死刑。后来各朝尽管有所减轻,不过卖私盐一直都是重罪。
食盐的弛与禁
那么,专制政府为什么要制定那么严峻的法令,来防范民众私卖食盐呢?这就得从专卖商品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地位说起了。
在传统社会,农业是主要产业,农业税,即土地税,是国家的正税,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项目。由于大一统的国家机器开支巨大,财政收入无法完全满足其开支的需求,是规律性现象。所以,帝制国家就会多方筹划农业税之外的财政收入项目,来做补充。其中,依仗政权的强势,对一些民生必需的特定商品实行专卖,当时称作“禁榷”,收取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利润,后来竟然慢慢地成为了除土地税之外的第二大财政收入项目,国家财政的这一结构性转折,就发生在唐宋之际。在专卖收入中最主要的就是盐利。
食盐为人体生理所必需,缺盐会导致人体浮肿生病。专制政府因此得以高价向所有人销售其所控制的食盐,赢取暴利。早在战国时期,秦国就已经开始对盐实行专卖。汉初弛山泽之禁,盐利多被地方诸侯国垄断。汉武帝于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实行盐铁专卖,到东汉才重弛山海之禁。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政权禁弛不常,大多都将盐利视为重要的利入。唐代前期,主要实行征收盐税的制度,也就是将盐池盐田视同农田,征收土地税。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唐政府财政开支大增,河北等重要地区又落入叛军手中,赋税尽失。于是,唐政府又开始打起盐的主意,实行专卖。据记载,起初盐利收入不过60万贯,到唐代宗大历末年(779年),增长十倍,达到600万贯,接近中央所能掌握的财政总收入的一半。
宋朝继承了唐代的榷盐政策。当时全国食盐生产,有解州池盐、河北海盐、四川井盐,以及南方的海盐。朝廷按食盐产区以及财政需要,将全国分成几个不同地区销售食盐,相互不能越境。盐利逐年增长,北宋末年达到2500万贯左右,接近当时中央财政中钱币收入总额的一半。南宋时期,中央出卖盐钞,岁额2400万贯,另外在广东、广西、福建等地还有一些收入。
官府食盐专卖的利入极高。例如在东南地区,官府从灶户(即生产海盐的民户)处收购盐,每斤盐的收购价不过铜钱四五文。在距离产盐区稍远的地区,盐的零售价每斤近50文,稍近的地区也达30文,利润近10倍。利润稍低的,例如解盐,利润也超过100%。所以,自从官府禁榷高价卖盐,贫民常常无力购买而不得不淡食的现象,也就经常出现在历史文献的记载之中了。北宋名臣张方平就曾说,穷乡荒野下户细民,得等到年节前,才挑着柴担,来回数十里路,进城卖得几十个铜钱,买回一些葱酱盐醋等调味品,“老稚以为甘美”。事实上,贫民下户平日里缺盐少醋,不仅仅影响菜肴品味,更会影响身体健康。
(《张方平集》)
茶酒专卖
食盐之外,当时重要的专卖商品还有茶与酒。
我国人民饮茶的习俗从唐代起开始普及,官府也开始从中攫取利益。据记载,公元793年(唐德宗贞元九年)“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这时的“税茶”,指除了向茶农收取作为土地税的赋税外,主要在交通路线上设置专门的税场,向茶商收取税费,有点类似于特殊商税。后来也曾在部分地区实行垄断茶的生产与销售的专卖之法。
到了宋代,官府榷茶的规模扩大,茶利主要归中央财政,供河北、陕西等地区收购军粮之用。从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起,四川地区也开始禁榷茶叶,专门用于与西北少数民族展开贸易,收购战马等物资,从而开启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茶马贸易。
宋朝政府实行茶的专卖,主要通过出售茶引,也就是茶的专卖证,来赢得利入。商人向官府交钱购买茶引,再向茶农买茶,到指定的地区零售。当时民间虽然饮茶成习,但其重要性毕竟不能与食盐相提并论,因此茶利的收入要少一些。北宋时期茶法多变,茶利在数十万贯到一两百万贯之间浮动,北宋末年增加到四百余万贯。南宋基本维持在这一水平。
(《撵茶图》)
相比而言,酒之于民生,比茶的关系更紧密一些。除了生活习俗的原因之外,还因为酒更具有礼仪上的功能。历史上专制政府很早就开始榷酒,时行时停,但也是到了宋代,酒利才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项目。
酒的生产比盐更为普遍,因此官府专卖的制度设置也更复杂。大体讲,有酒曲专卖、官府自酿自卖、人户承包,以及在特定地区向民户普遍征收酒税,听凭自由酿酒的“万户酒法”等等。北宋中期,天下共设置官酒务1800余所。
北宋时期,酒专卖的利润主要归地方财政,总额远远超过茶利,1045年(北宋庆历五年)全国酒利收入最高,达到1710万贯,除去酿酒成本,纯利润大致为50-60%。平常年份,全国酒利纯收入可在六七百万贯。南宋时期,大量酒利收入连同其他赋税收入一样,都被中央征调而去,地方官府不得不千方百计增加酒利收入。南宋文人陈亮(1143-1194)甚至说:当今天下的赋税收入,差不多都被朝廷搜刮去了,州县政府所能够想办法应付地方财政开支的,只剩下酒利。因此有人估计南宋酒利收入比北宋又增加了一至两倍。
(陈亮墓)
正因为酒利对国家财政具有重要意义,官府为了多卖酒,多收酒利,各种奇葩手法,层出不穷。最常见的是在酒务前摆设妓乐,诱人消费,在存世宋代士大夫的文集中,有不少对这种现象的批评意见。其他例如民众有红白喜事,摊派买酒;组织专门的“酒巡”,入户查抄私酒等等,弄得鸡飞狗跳,不一而足。
盐茶酒之外,官府还对醋、矾等商品实行专卖。不过它们的收入相对较少。此外,在财政上其重要性与盐茶酒可以相提并论,国家也将它们并为同类的另一项财政收入,就是商税,习惯上它与专卖禁榷合称“征榷”。具体这里就不作介绍了。合计盐茶酒以及商税等各项收入,在当时国家财政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很难给出一个精确的数据,合计起来也许已经接近土地税的总额。
从唐到宋,国家财政为什么越来越倚仗于征榷呢?南宋文人叶适(1150-1223)就曾说:现在国家的赋税征收,名目实在太多,太混乱。为什么不能干脆直接增加土地税,废除那些杂乱的收入呢?在我看来,除了从唐代以来制度的承续性之外,还因为当时帝制国家的能力不足。未经过战火洗礼,由政变上台的赵宋国家没有能力对涉及基层社会结构的土地税作大幅度的调整。
因此,正由于专卖商品经营的好坏与财政收入直接相关,帝制国家必然以严法酷刑来防范民众侵损他们的利益。像张景温那样,利用政权强势,严令民众多买盐,多吃盐,虽然有点奇葩,却也并非唯一的例子。只要不受制约,权力压制民众的手法,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
听了几集,包老师功底可见一斑
古代的国企这么暴利。
大师课值得听
唐末盐专卖可占国家收入一半。 还有茶专卖,酒专卖
来福小宝 回复 @来福小宝: 征榷
可以把税这个话题延伸到当代就好了!谢谢老师。
还不错啊
看起来武松好有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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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前面那章听多了,每次听到包老师说原文就不读了就觉得很开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