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维导图
二.文稿原文
各位喜马拉雅的朋友,你好!我是赵冬梅,欢迎收听“冬梅讲国史”,今天我们来谈谈缠足这种中国历史上最恶劣丑陋的文化现象。
裹过的脚,你们谁见过吗?我不知道我的编辑会不会贴图上来。这些图片很容易找,有外国学者出版过图版精美的研究著作,我在北图一边翻看,一边反胃。90年代,西安军医大学的学生做过缠足的实地调查,调查报告里有缠足的裸照和X光片——强烈不主张胆小的人看,太丑陋、太邪恶了。一只好好的脚,四根小脚趾的骨头都是被活生生压折了的,骨头折了,那四根小脚趾才能被藏到脚背的下面,从而让脚的前端形成一个以大脚趾为尖端的锥面,缠的严重的,脚面是一个大鼓包,脚后跟根本就不能着地。
清代缠足妇女
好端端的脚为什么要弄成这个样子呢?哪里美呢?因为缠足的问题,我跟我的偶像苏东坡掰了。2010年,德国洪堡大学两百周年校庆,他们曾经收藏过一只从香港取得的缠足标本,想搞一个非常小型的纪念活动,邀请一位中国学者去作一个报告。因为没找到更合适的人,我临危受命,速成为缠足问题专家,在盛暑之中闪电访问柏林,任务达成,心里却对苏东坡生了芥蒂。
知道我为什么学宋史吗?我给外国人讲历史,为了活跃课堂气氛,常常会告诉他们宋朝的皇帝跟我是同姓,然后,我可爱的洋学生们就会非常配合地发出赞叹之声,说:“啊,公主。”我当然不是宋朝公主,宋朝皇室后裔传承有序,在南方颇有余绪。我翻译过贾志扬先生的《天潢贵胄:宋朝宗室史》,知道一点宋朝宗室的家谱,当然也就很清楚自己不是。我学宋史,除了更高大上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私人的原因——我爱苏东坡。他是中国最美好的人格典范,不是那种干巴巴放在神坛上供着、挂在墙上瞻仰的高尚,而是可以与之偕老、朝夕相对也不会厌倦的好。“好”就一个字,我们就不分开来细说了。总之,我爱苏东坡,并且因为苏东坡爱宋朝。可是我对苏东坡的爱,却因为那年夏天速成裹脚问题专家,打了一个大折扣。中国历史上第一首赞美金莲的词,竟然是子瞻哥哥写的:“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池去。只见舞时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纤细美妙不可言,捧在掌上细细把玩——这分明就是小脚了。大约在11世纪八十年代,也就是宋神宗朝晚期,这项时髦的恶习从宫中的舞女开始兴起,然后在开封的上层家庭中流传开去。当时有人从外地到开封来,发现首都有三绝,“洛阳花、福建茶和妇人足”。洛阳的花木嫁接技术发达,培育了不少优新品种,花市一直开放到夜晚,“列肆千灯争闪烁,长廊万蘂斗鲜妍”,这是“洛阳花”。“福建茶”指的是福州、建州进贡来的团茶,以及源自福建地方的斗茶习俗。“妇人足”就是裹过的脚了。苏轼的朋友赵令峙给苏轼写信,说首都妇人的妆容和小脚冠绝天下。可见这小脚在当时只是首都时尚圈的高端时髦,外地还没有。到了南宋,缠足开始普遍流行,成为女性美的标志。南宋福州黄昇墓出土弓鞋6双,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黄昇死的时候17岁,已经成年。一个成年女性穿35码鞋的脚长22厘米,宽6厘米。黄昇的脚应该是在成年以前就被强制停止生长了的,她遗体的两只脚上还各自裹着一段宽9厘米、长210厘米的裹脚布。
裹脚的习俗起于宫廷,首先蔓延到首都的上流社会,然后继续向外辐射,最终成为华夏民族上层(以及为上层服务的)女性的标配,一直延续到清末。必须澄清一点,不是所有的汉人女子都缠足。清朝“两广之民,惟省会效之,乡村则皆不裹。…苏州城中女子以足小为贵,而城外乡妇皆赤脚种田,尚不缠裹。”(赵翼《陔余丛考》)在缠足之后入主中原的蒙古人和满人自身是不缠足。蒙古人粗疏,管不到这些。满清入关之初,曾经明令禁止缠足,然而,缠足禁令却遭到了汉人抵制。在满清统治者狭隘的民族压迫政策之下,女人的“缠足”与男人的“束发”,同样被赋予了悲壮的民族主义色彩,然而,结局却大相径庭:最终,男人还是剃了头穿起来满式袍褂,而女人的脚却越缠越小、越缠越紧。
与此同时,男性的恋足癖、金莲癖愈演愈烈。清人李渔靠写戏、经营戏班为生,是一个诚实的享乐主义者,他曾经这样炫耀自己的小脚鉴赏水平:“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至大同名妓,则强半皆若是也。与之同榻者,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向在都门,以此语人,人多不信。一日席间拥二妓,一晋一燕,皆无丽色,而足则甚小。予请不信者即而验之,果觉晋胜于燕,大有刚柔之别。”(《闲情偶记》)他在这里把“金莲”当玩具细细把玩、津津乐道,我一想到看过的图片,想到人的脚竟然会被折磨成这样,便觉不忍。
裹脚的过程是非常残忍的。为了裹得小,就得下手早,通常五六岁或者七八岁,趁着“足骨脆弱”,就要裹起了。负责裹足的通常是母亲,小孩子怕疼,所以“初缠之时”,做母亲的要“甘言诳诱,极似渔翁之饵鱼”;缠足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持之以恒,每日用力缠裹,不然就又回去了,在小脚的定型阶段,母亲要“严束狠棰,又似狱吏之遇犯囚”;终于,小脚定型,忘记了它本来的生物学形态,这时候,母亲恢复了温柔,“指导鞋样及妙姿,语温意挚,俨若循循善教之良师矣。”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就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缠足违背孝道,所以大儒程颐家的女孩子是“不缠足,不贯耳”的,程家的这个规矩一直到元初仍然坚持。程家对女子自有一种儒家的尊重,后世学者不肯读书,动不动就把明清陋习怪到程朱理学上,这个锅,程颐不背。程家女儿的故事,我们后面还会讲到。南宋的明白人车若水曾经质问:“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缠足究竟有何用呢?满足李渔们的恋足癖,是实用之用。在此之上,更有所谓纲常之用。明朝的《女儿经》中说:“为甚事,裹了足? 不因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清朝人王士雄说,(缠足)“…非饰美丽也,为拘游走也。……谨其闺门,严其出入,养其羞恶,课其女红,于以拘游走也”(《四科简效方》)
明朝人在某些方面的脑洞是开的极大的。曾经有个叫瞿九思的人,竟然异想天开要用缠足来腐蚀北方强敌蒙古人。具体做法如下:让蒙古的女人效法中国,把脚缠成弓样,“使男子惑溺(迷惑沉溺),减其精力,惰于击刺,以为此弱虏制虏妙策。”先不说蒙古人会不会上当,但说这瞿九思竟然相信一旦女人有了小脚,男人就会“惑溺”,可见他本人是有多么地迷恋小脚啊!这么荒唐的东西,这家伙竟然相信是“弱虏制虏妙策”,这个人得是有多么的愚昧啊!他哪里知道,隆庆元年(1567),“大虏攻陷山西石州,掳所得妇女驱之出塞,憎其不能随马疾驰,尽刖其双足以车载归,百无一活。”(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可叹这瞿九思,既不知蒙古,亦不知本朝,却在那里假装诸葛亮,指点江山,近乎无脑。
“妇女缠足, 合地球五大州九万里, 仅有中国而已。”缠足把华夏民族接近一半的人口变成了残疾,而且培养了种种让现代文明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恶趣味。“缠得小来,不知何用?!”有益于女性自身、有益于家庭、有益于社会的真用处,是半点没有的。然而,当缠足变成一种社会习俗,当缠过的小脚成为女性社会身份的象征,当缠足能带来大好姻缘,当恶趣味成为男性的集体偏好,缠足就在男女之间制造了一种新差异,然后,缠足的拥护者将缠足与女性的贞洁联系在一起,将缠足打扮成道德的守护神,缠足从此成为日益僵化的社会秩序的一部分。缠足是男权社会不平等的游戏,男性是游戏的规则制定者、玩家和裁判,女性是游戏的参与者,游戏的对象是女性的身体,具体的说是身体的一部分——脚。选妻、选妾都要从脚开始,脚小者得良配、得恩宠、得资源。“在这样一种全景式的监督下,妇女无从逃脱,唯有接受并内化男人的价值标准和要求。这些内化了男人价值标准的妇女,又以主动的态度”积极配合、参与、推动缠足,比如那些对女儿下狠手的妈。
西汉的张敞为妻子画眉,让人告到了皇帝面前。张敞并不回避,只说:“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上爱其能,不备责,然终不得大位。”(《汉书》卷七六《张敞传》)皇帝爱惜张敞的才能,没有继续追究,然而张敞也最终没能做到宰相。为老婆画眉、喜欢爱妾的金莲,在传统文化当中都是“做得说不得”的事情。然而到了19世纪后期,女人的小脚却忽然成了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
“西方人通过新闻报道、临床医学、摄影照片、X 光扫描机以及博览会等手段,剥去了古代妇女缠足的外在形式美———华丽的绣鞋和精美的膝裤,向人们展示、揭露和呈现了缠足妇女的赤裸畸形肉足。”缠足从此被视为一种肮脏、邪恶、野蛮的存在,是中国衰弱的原因。何以致此呢?因为缠足使妇女“血气不流, 气息污秽, 足疾易作, 上传身体,或流传子孙, 弈世体弱。”而 “欧美之人,体直气壮,为其母不裹足,传种易强也 。”缠足导致民族衰弱的观念在甲午战争失败之后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纳。
首先是在西方传教士的影响下,然后是中国知识精英的自我觉醒,近代中国在女人的脚上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反缠足/不缠足/天足”运动。1875年,光照牧师(Rev. John MacGowan)在厦门设立的“戒缠足会”,这是最早的反缠足组织;1883 年,康有为在海南创立“不缠足会”。反缠足运动迅速席卷广东、湖北、湖南、澳门、福州、天津、甘肃、四川等省,北京部分广东籍的京官也订立不缠足约。1901年,清政府颁布上谕,敦促汉人士绅“渐除(缠足)积习”。孙中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1912年3月发布“内务部通饬劝禁缠足文 ”,斥之为“害国凶家”的“恶习”,以为“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 1928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通令全国禁止缠足。
这场“女人脚上的革命”有着温情体贴的一面。比如,放足或者天足女性的出嫁问题,得到了重视。梁启超等人组织的上海不缠足会章程规定:“凡入会人在入会之后所生之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若其子在入会前已经长大,无不缠足之女可娶,或入会人尚少,择配不易相当,算作例外。”而四川重庆府250家士绅互相订约, 女子不缠足,男子不娶缠足妇。脚放开之后还能嫁得出去,这就没有后顾之忧了。还有一项很有意思的考虑,是放足之后,弓鞋不能穿了,穿什么鞋的问题。1900年西方传教士在武汉倡办的天足会发布广告,“请中国闺秀各出心裁,制一天足履式(鞋样),不尚精巧,专尚大方。制就,送交汉口汇丰银行代收。汇齐,评定甲乙,取中第一,赠洋五圆,以次递减,至半圆止。”
不缠足运动解放了中国女性,让女性有可能走入现代文明。但是,当我们回顾历史,却发现,在从缠足到天足的历史过程中女性的尴尬地位。比如清初的缠足禁令是这样规定的:“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事情发生在女人的脚上,惩罚的却是男人。应当说,这是一个非常符合逻辑的规定。因为,在缠足这件事情上,女人只是提供了她身体的一部分,决定这部分形态的,却是男人。在不缠足运动中,女性当然是受益者,然而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男性。那么,女性在哪里呢?
通常的书上会说1928或者1949年之后就没有缠足了。这么大的国家,地域差别这么大,哪有这么顺当的事情?1965年,云南省政府还发布过禁止缠足的命令。很多时候,是女性主动要缠的。为什么呢?因为裹了小脚可以避免大田劳动。好像最近还有所谓女德班鼓吹缠足的好处。今夕何夕啊!这些人的思想的确有毒。她愿意缠自己的脚,愿意打折了,都不要紧的。切不要来毒害我们的孩子。好,这就是今天的内容,谢谢大家。啊,我刚发现,今天好像是情人节啊,祝大家快乐!
下方小脚近照,高能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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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就跟现在整容一样,希望通过后天修改肉体来试图挤进上层社会。当女性被限制了学习知识的权力进而丧失阶级流动性以后,就只能靠虐待自己来改变命运了。当家长对未来阶级流动的焦虑无限蔓延以后,所有虐待自己女儿的行为都成为为了她好……
happy红杰 回复 @欧博朗: 这和整容能是一个概念吗?
我姓刘,我要不要去研究汉朝?am I a prince?
海轮就没有邮轮好 回复 @落霞与孤鹜齐飞Liu: 也有可能是匈奴刘渊后裔。
现在的中国是多民族,古代的中国一般就是指中原或者汉王朝。
宋朝缠足断骨吗?有说法不断的
老师怎么看高跟鞋
浪逐江 回复 @骑着蚂蚁123: 半永久缠足
缠足是从宋朝开始的麽?这么反人类的行为,为什么会流行开来?女人不反抗吗?
赵冬梅老师 回复 @红芯薯条: 她们喜欢得很
见过奶奶的小脚,那时候我还只有几岁,觉得很可怕。姥姥年纪没奶奶大,小时候也缠过,好在才开始,就解放了
呕 呕 呕 还捧手上把玩~ 🤮🤮🤮
缠足是中国独有的恶行,但类似的恶趣味恐怕不止于缠足,比如欧洲的束腰,甚至仍然流行的高跟鞋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西方人对缠足,我见过照片,确实恶心。不过有没有人研究过文明、自由的西方人在近代流行的束腰,那恶心劲儿和缠足有一拼,不过西方人很少说罢了。现代束腰演化为腰带或皮带,功能变成了防止裤子下滑,不过好细腰的传统仍旧像幽灵一样影响着现代人。女人一向被男人赋予小和巧的标签,中西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至于今人是否文明怕是要两百年后的未来人来评价了吧!任何事物都有它鲜明的时代性,何必对千年前的古人耿耿于怀呢
罗浮女神 回复 @罗宾_yo: 中世纪——主要是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贵族妇女折腾自己身体的劲头,比中国古代贵妇丝毫不差。拿混了砒霜的白粉护肤啊(这个不限男女),马甲裹细腰裹到肋骨骨裂、脾脏破裂啊,把肺结核当成时髦啊(主要是脸色苍白)。其实一直到现在,人们也在不断用外观的某种反自然标准来标榜身份和阶层,男性的领结领带,女性的恨天高,东亚审美中的白幼瘦,西方审美中的桃心臀和古铜色(闹着皮肤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