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
丁忧是古代官员享受的一种政治待遇:官员的父母去世后,该官员必须向朝廷递交离职申请,回到老家为父母守孝三年,这种行为古代称为“丁忧”。《尔雅》載:“丁,当也。”也即“遭逢、遇到”的意思,《尚书·说命上》中也有“忧,居丧也”的记载,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指遭逢大不幸的意思。不过丁忧是古代官吏的专享,普通老百姓是谈不到丁忧的。
丁忧制度源于汉代,此后历朝各代沿袭,直到清末才被废止。丁忧的官员在丁忧期间,是要遵守严格的规定的。
一是丁忧期限要满三年。因为按儒家学说的解释,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刻需要父母的照料,因此在父母离世后,子女至少要在父母坟前守孝三年。二是丁忧的官员必须按照规定离职。三是丁忧期间,丁忧官员必须做到“清心寡欲”,夫妻要分开生活;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或旁边,不喝酒,不洗澡,不洗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和应酬活动。四是丁忧期间不得进行婚嫁庆典等喜事。
丁忧官员在丁忧期间,如遇国家强招,这种情况称作“夺情”(朝廷夺了丁忧官员的孝悌之情)。虽然出仕有名,但毕竟是在丁忧期间,因此,被“夺情”的官员往往被冠以“不孝之子”的骂名。北宋名相王安石的学生李定在丁忧期间出仕,受到旧党的攻击,最后弄得身败名裂。明代宰相张居正在丁忧期间被皇帝“夺情”,结果长期遭人诟病,最后他还是因“夺情”一事而被人抓到把柄,落得个抄家夺爵、子孙流放的悲惨下场。
从古到今,国人一直推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因此,丁忧也就成了古代人伦孝道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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