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受益人的缺失,导致保险金变成遗产

21、受益人的缺失,导致保险金变成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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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是里“《保险法》学习笔记,人身险30讲”,我是李玉柱,


上一期,我们提到过一个内容,就是保险理赔金并不是遗产,他们之间有本质的区别。而区别最少有三个,

第一,是精准度,保险合同中,只要约定受益人,那么理赔款就只属于受益人,而继承呢,则可能会面临很多人来争夺财产的情况。

第二,是便捷度,这主要是相对于继承的繁杂手续来说的。

第三,是安全性,继承遗产,首先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税务以及继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问题。


但是,现实生活中呢,总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让保险金因为特殊原因,而变成了被保险人的遗产。

而保险金一旦变成了遗产,这中间的差别可就大了。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三种问题。

所以,今天我们要用一整期的时间去学习这个内容,


在什么情况下,保险理赔金会变成遗产。这个规定来自于《保险法》的第四十二条,我们来读一下。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这三种情况其实如果概括起来,说的就是一个结果,在法律的意义上,这份保险已经没有受益人了。

既然没有了受益人,这个时候,这部分保险理赔金,理应是属于被保险人的,可是这个时候被保险人已经身故了啊,怎么办呢?

因此,只能当做遗产,给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怎么给,很显然只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了。


好了,关于四十二条第一款就说完了,但是,合同中是否有受益人,我们还要来补充一点。

就是保单上的受益人,约定为法定的时候,这是算有受益人呢,还是没有呢?


实际上这在《保险法司法解释三》没出来之前,这其实是有争议的。但是呢,因为有太多的保单,约定的是发法定,所以,现在《司法解释三》的第九条,便明确的做了解释,受益人为法定或法定继承人的,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这里的措辞很严谨,我们再来解释一下,就是虽然合同约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但这可并不是继承关系,而这里说的是法定继承人就是受益人,所以受益人是可以确定的。


好了,说到这,《保险法》四十二条的第一款就全部说完了,而下面还有一款极为重要的,我们继续来看一下。原文是这么说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这一款也很容易理解,我来重复一遍,说的是如果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因为某件事,可能是车祸,也可能是其他的事故。而在这同一个事件里,他们都身故了,那么法律规定,推定受益人先死亡。


而推定受益人先死亡,那么保险理赔金,自然就要按照以上的规定,变成了被保险人的遗产了,然后按照遗产的流程去走。


而关于这一款的更多内容,可以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在这,我们只要明确知道这样一个法规就够了。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结束了,我们来总结一下。

我们通篇只讲了一个问题,就是保险理赔金在什么情况下会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第一种情况就是因不同原因,导致没有了受益人,第二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无法判断先后,从而推定受益人先身故。


好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内容,或是想和我一起学习,可以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自由生命”,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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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满满妈_7s

    老师您好!我对您讲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解释有些疑问,法定受益人就是受益人,受益人可以确定的,我能理解这意思为这份保单任然能有避债的功能吗

  • A子非鱼_9b

    改成蜻蜓保了

  • 京城硕仔

    干货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