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周某认为曝光行为致使他们名誉受到影响,给他们精神造成伤害,于2016年12月5日起诉至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要求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删除曝光图文信息,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抚慰金、起诉费、律师费等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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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口齿清楚点的律师较好。另外,说你侵权就侵权,说你没侵权就没侵权,总有道理
唐糖Sendy 回复 @逸休: 哈哈,律师的口齿很重要
这个我👍赞,这律师说的好
的确没有这三种侵犯行为,而且起到了宣传教育作用!
闯红灯是违法行为,民众无权要求警方下架此行为。
方主播,好喜欢这个节目,抓紧更新鸭
支持方弘
这个明显是行政行为不当!这律师不是行政法的律师,
晨雾中丿归乡 回复 @唐_6sx: 是的,这个律师观点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