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特点

15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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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购买者有部分产权。未拥有完整所有权.
(1)购买对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土地获取:土地是划拨取得的,比较便宜的
(3)建造:第二十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
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4)面积大小: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5)产权处分:
(1)房产出售的限制:处分权限制,5年内不可上市交易,5年后,政府可优先回购
2007年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满5年后想转为普通商品房,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对价之后才可以转为商品房。
(2)房产出租的限制: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5年内不得交易,由于经济适用房不享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所以租金收益中,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外,还应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商品房的租金收入,只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即可。  
(6)管理审核:作为一一种特别的限制。,户口,收入,住房面积,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发现高消费的还没有合理的解释的,视同 骗购经济适用房,房子要被收回的。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主,不能出租的。二手房是不能交易的,买了也是无效合同、完税证的时间、或者发证的时间,五年以后办理相应的手续严格了,要到住房保障部门开具是否缴纳了土地收益的价款,取得完全的产权以后,以及成交价格是否合理,政府是否优先会后,同意上市交易,否任何中介个人合同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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