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鲁迅,今天是第五十六期。
今天,我们要读发表在1933年10月15号《申报月刊》的短文《偶成》。
重读鲁迅的收获
我这次重读鲁迅,有几个收获。
第一,看到了无处不在的金句。鲁迅讲的很多话,100年来仍然切中社会疾病。
第二,在学术研究的层面,我对鲁迅世界观在30年代有没有转变产生了疑问。
第三,我发现“奴隶”跟“奴才”这两个关键词贯穿鲁迅全部创作,是大先生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第四,我发现鲁迅在真诚与说谎的问题上,严酷地自省、自责,使我对他在艺术信仰与启蒙使命的内在矛盾,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
今天重读《偶成》,主要是讲第三个收获——在鲁迅笔下,“奴隶”与“奴才”,到底有什么不同?
其实,这个题目我们已经一再涉及,但我想做一个简单的回顾与梳理。
“奴隶”的定义
首先是关于奴隶的定义。
在1925年的《灯下漫笔》里,鲁迅说历史就是两个时期: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鲁迅解释说,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鲁迅所说的“奴隶”。
第一,鲁迅不是用社会学中关于“奴隶社会”的定义来使用“奴隶”的概念。鲁迅所谓的“奴隶”,更多的是一种形容,是文学家、革命家,而不是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的术语。
第二,鲁迅所谓的“奴隶”是一种身份,一种资格,一种社会生存状态。奴隶是被动的、被赋予的,不是自己要做的。
第三,鲁迅认为奴隶的标志就是没有人的价格,即没有人的资格和权利。这里其实已经渗透了人文主义的价值观。但鲁迅认为奴隶并不是最坏的,更坏的是“想做奴隶而不得”。
第四,具体来说,鲁迅是以自身的经历来给奴隶定义的,即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权利可以随便被剥夺。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灯下漫笔》兑换现银的故事。当鲁迅抱着一包沉甸甸的现银,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想到:
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这也是奴隶的另一个境界。跟我们下面要讨论的奴才,是有点重合的境界。
“奴才”与“奴隶”的区别
有意思的是,鲁迅很少批评奴隶,大部分是同情的。因为奴隶是被动的,本身并没有错。但对于奴才就不一样了。
“奴才”与“奴隶”的区别,在鲁迅的笔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题材,是他一生关注的课题。
在鲁迅笔下,奴才和奴隶,这到底有什么重要的区别?
第一,奴才是一个能够自得其乐、寻找幸福,甚至赞叹、陶醉奴隶生活的奴隶。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很高兴的奴隶。鲁迅发表于1933年10月15号的《申报月刊》的《漫与》,有段话十分重要:
一个活人,当然是总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隶,也还在打熬着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
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
就因为奴群中有这一点差别,所以使社会有平安和不安的差别,而在文学上,就分明的显现了麻醉的和战斗的的不同。
在鲁迅的时代,他觉得奴才是求平安的,奴隶是制造不安的。
奴隶、奴才,说到底都是在非常复杂的社会阶层权力关系网当中,受欺负压迫。奴隶是要挣扎的,奴才是赞叹的,他们的心理动机其实都是如何忍受和克服屈辱感。
鲁迅是从自己身上推衍到国民性格身上。一个常人常见常用的解脱屈辱的方法,就是精神胜利法,自欺欺人。有阿Q心理的不一定是奴才;但奴才大概必须具有阿Q心理。
所以,能不能自欺欺人,这是一个比较表面的区别。
第二,鲁迅不是用简单的唯物史观去看待被侮辱和被损害者,他并不是把社会简单地分成奴隶主和奴隶。鲁迅看到的不只是某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而把另一个阶级的人都叫做奴隶。比如被欺负的阿Q又去小尼姑,还有“凶兽样的羊”和“羊样的凶兽”。
在我看来,一般的文学是描写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鲁迅写的是被侮辱者怎么损害他人。
第三,有一个地方可以看出鲁迅是批判奴才,同情奴隶的一个界限——有没有帮主人去打别的强盗?
被侮辱者也损害别人,这可能是一种自我心理调节,比如阿Q碰小尼姑。这基本上是一种个人心理防卫机制的病态延伸。
但是,他也可以是为了社会实力,向主人邀功,或者由奴才向人主转化。《聪明人傻子奴才》的故事,就非常戏剧性地显示了奴才身份,怎么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转换为主人的帮凶。
在鲁迅看来,有没有帮主人增加别的奴隶,这是奴才的最重要的标志。
《论照相之类》里,鲁迅引用过德国心理学家李普斯的话:
凡是人主,也容易变成奴隶,因为他一面既承认可做主人,一面就当然承认可做奴隶,所以威力一坠,就死心塌地,俯首帖耳于新主人之前了。
这种所谓“俯首帖耳”效忠新主人的奴隶,其实就更接近于鲁迅所说的奴才了。
我们上面总结了奴才的三个特点——自欺欺人、“羊兽一体”、甘做帮凶。
《偶成》里的新见解
《偶成》这里有什么新的见解呢?
鲁迅在《偶成》里提出了一个奴才、奴隶的新观点,是大家以前很少注意的观点。
鲁迅在文中抄录了1933年9月20号《申报》上的一则地方新闻,土匪绑架,因没拿到钱,当众对肉票实施酷刑:
法以布条遍贴背上,另用生漆涂敷,俟其稍干,将布之一端,连皮揭起,则痛彻心肺,哀号呼救,惨不忍闻。
鲁迅议论说:
“酷刑”的发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奴隶们受惯了“酷刑”的教育,他只知道对人应该用酷刑。
但是,对于酷刑的效果的意见,主人和奴隶们是不一样的。主人及其帮闲们,多是智识者,他能推测,知道酷刑施之于敌对,能够给与怎样的痛苦,所以他会精心结撰,进步起来。
奴才们却一定是愚人,他不能“推己及人”,更不能推想一下,就“感同身受”。只要他有权,会采用成法自然也难说,然而他的主意,是没有智识者所测度的那么惨厉的。
鲁迅举了绥拉菲莫维奇的小说《铁流》做例子。小说里写到:
农民杀掉了一个贵人的小女儿,那母亲哭得很凄惨,他却诧异道,哭什么呢,我们死掉多少小孩子,一点也没哭过。他不是残酷,他一向不知道人命会这么宝贵,他觉得奇怪了。
奴隶们受惯了猪狗的待遇,他只知道人们无异于猪狗。
鲁迅到底是说统治阶级善用酷刑效果操控人心,还是说奴隶们从来没有享受过人的待遇,所以造反起来也不把敌人当人?
鲁迅在这里到底是强调革命必然的残酷性,还是感慨手不知脚冷,脚也不在乎手流血,穷人造反以后的特有的残酷性?
最后,在这种用残酷手段造反的问题上,奴才与奴隶又有没有分别呢?
我们下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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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主讲文章《前记》、《逃的辩护》、《不通两种》、《小品文的危机》、《从讽刺到幽默》、《从幽默到正经》,出自短评合集《伪自由谈》。
昆丁•塔倫蒂諾的電影《被解救的姜戈》之中,奴隸和奴才都鮮活。🙏🙏🙏🙏🙏
我读鲁迅先生文章的收获是进一步有进一步的敬佩,多亏有许老师才能拜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多谢许老师🙏🏻这期的讲读好深入,想起最近看的《延禧攻略》,他们把奴隶与奴才演绎的淋漓尽致。谢谢老师!
J之大盗 回复 @江南飞烟:
鲁迅先生内心是自卑的! 不然不会那么敏感和深刻,他的文章、他的思想,是先彻底剖析过自我,随后再扩大到整个国民性格的。
鲁迅在真诚与说谎的问题上严酷的自省自责。所有的外在问题都是内在问题,由内而外,由外而内,无往而不返。
被解放的姜戈 里面的 黑人奴才和奴隶
那叫忠诚吗?那叫拍马屁势利眼
许老师好!非常感谢您,您讲得真不错👍 我很有收获。但有些字读错了:溺水读ni shui,诅咒读zu zhou,刽子手读gui zi shou。
这一集太精彩了
好深奥啊
说实话每每讲鲁迅都不太好评论,因为怎么看都能瞧出现在的影子,但如果你这样说了,就会被指责嘲笑,很是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