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思想实验是这样的:假设有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家,他得了一种肾脏病。而且呢,他的血型比较罕见。吃药和手术都没有办法救他了。
唯一能够让他活命的办法就是,把他连接到另一个和他一样具有罕见血型的人身上。
结果某一天,你早上醒过来,发现你和这个小提琴家连在一起了。原来,你就是大家好不容易找到,和这个小提琴家具有同样血型的人。而爱乐者协会找到了你这样一个人。
然后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绑架了你,并对你做了手术,把你和那位著名的小琴家连到了一起。这样呢,你的肾脏就可以为这位小提琴家过滤他体内的代谢废物。
所以为了能够让这位小提琴家能够活下去。你一直和他连在一起。
这样9个月之后,那位小提琴家的肾病就会痊愈。到时候需要再动一场手术,把你和他分开来。而在此之前,如果就把你和他分开,那位小提琴家必死无疑。
在这种情况下,你还愿意和他连在一起吗?
这个思想实验被叫做“不受欢迎的小提琴家”。这是不是一个很恐怖的故事呢?
这个思想实验是美国当代道德哲学家朱迪斯·汤普森想出来的。她在1971年出版的一篇论文《捍卫堕胎》当中提出了这样一个思想实验。
她为什么要提出这样一个有点让人不舒服的思想实验呢?
她认为,这样一个突然把另一个人连到你身上的做法,好比一个妇女意外怀孕。在怀孕期间,女性也不得不和另一个人相连。为他提供营养,还要通过胎盘和子宫,排除这个人体内的代谢废物。胎儿好像寄生在母亲体内一样。
但是,汤普森用她是这个思想实验来说明:
你其实没有任何义务,让另一个人和你连在一起。即便你也知道,你和他分离之后,那个小提琴家会死掉。
他想说:一个使用了避孕工具,但还是怀孕的妇女,没有继续怀孕的道德义务。而妇女腹中的胎儿,也并不能自动就获得使用母亲身体的权利。
胎儿和思想实验中的小提琴家是一样的。
其实这里涉及一个围绕堕胎的根本问题:胎儿是人吗?以往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有的人认为,在胚胎细胞受精的那一瞬间开始,它就是一个人了。如果这样认为的话,即便是伤害一个受精卵,就是杀生了,就等于伤害了一个人。也有人认为,要到胎儿的大脑形成,才算是一个人。
所以一些国家,在法律上允许大约几周之后,就不能在堕胎了。因为那个时候胎儿的大脑已经形成了。
但是汤普森的这个思想实验,也想说:退一万步讲,即便我们承认胎儿就是一个人。这个人也没有权利继续和你连在一起。
这样就要把选择权全部交给母亲本人了。是不是要堕胎,不取决于任何其他人。
汤普森还提出过另外一种有所修改的情况,来捍卫母亲的堕胎权。它叫做“膨胀的婴儿”。
假设:你和一个快速成长的婴儿,被关在一间很小很小的房间里。你们两个已经都贴着墙壁了。但是,这个时候婴儿还在飞速地长大。过不了过久,你们两个就会被挤死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呢?
如果和生育相类比,这种情况有什么问题吗?
这似乎是一个“保大人还是保小孩”的经典两难。
汤普森说,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忽略了一点,母亲对自己的身体拥有绝对的权利。如果还是用上面的这个类比的话,母亲拥有那件房间。如果有人说,人们不得帮助妇女堕胎,实际上就否认了妇女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
汤普森并不是要无条件地支持堕胎,而是说:妇女有权利终止妊娠。即便其代价是胎儿的死亡。
那么你认为将胎儿类比为一位素不相识的小提琴家有问题吗?
可以进行这样的类比吗?
小提琴家跟你没啥关系,可能你听过她的音乐会,孩子是自己造出来的。九个月之后,小提琴家可能还是不跟你有啥关系,可是孩子管你叫妈。
Lancelotcao 回复 @妙兒_: 有没有可能胎儿是强奸出来的?
这几天的新闻:“美广美联社消息:美国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案 ,取消宪法规定的堕胎权 人话就是“各州完全可以自由地禁止任何原因的堕胎 ”。”人仰马翻啊,这个问题我看是没完没了了!
这什么狗屁思想实验啊。小提琴家生病和我屁关系没有,不是我造成小提琴家生病的。但婴儿的产生是女人爽出来的,你不求爽婴儿能在你体内自己出来吗?怎么能类比?
类比非常不恰当。。就算是意外怀孕母亲也有责任,而被链接的的人完全无关
大部分孩子只是普通人,成為小提琴家的可能性很小。但所有的孩子一定是母親的孩子,自私的基因,父母有延續基因的需求,但也可以選擇丁克,选择权只考慮母親不考慮父親也不是最恰当。。⋯⋯⋯
有问题!胎儿怎么能比作小提琴家呢!救治小提琴家只是出于道义,而胎儿对于母亲而言除了道义还有亲情!!两个事物所对应的先天经验的范畴不一样!
雷人
祝郁老师教师节快乐!
复旦郁喆隽 回复 @anne74: 谢谢,看到晚了
我们真地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无条件的支配权吗?这种支配权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换和让渡吗?自由的自我在现实中存在吗?什么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