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善恶天性第六章自由、决定论、选择论4

人心:善恶天性第六章自由、决定论、选择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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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分析了“人是狼”“人是羊”两种观点的论据后,指出我们关于狼和羊的假定是站不住脚的,认为人有行善和作恶两种潜能,每个人都在自己选定的方向上发展。
第二部分,按病理程度依次论述了游戏性暴力、反应性暴力、报复性暴力、补偿性暴力、原始的“喋血渴望”,不同的暴力形式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各自的无意识动机因素的不同。
第三部分,“爱死与爱生”,指小人具有爱死和爱生的倾向,并分别阐述了爱死、爱生各自的含义。
第四部分,指出人具有自恋倾向,并分别就自恋的概念、类型及其特点进行了阐述。
第五部分,指出入具有乱伦固着的倾向,介绍了乱伦固着的含义及三个发展层次。弗洛姆认为,恋尸、自恋和对母亲的共生固着是恶的本质,它们构成了严重的精神病患的核心。
第六部分,作者从分析人性观点入手,提出了关于人之自由的问题。


作者介绍
埃里希•弗洛姆,世界闻名的德裔美籍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家、哲学家。1900年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犹太人家庭,1922年获德国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是20年代“法兰克福学派”重要成员。纳粹上台后,他于1934年赴美,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等学术机构讲学,并先后执教于墨西哥国立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等高校。1980年,弗洛姆病逝于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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