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的死亡仅仅是其中一人导致。但是,为什么要9人承担责任,对于除肇事者的其他八个人来说是不是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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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和高空抛物一样确定不了谁是责任人那么整楼都有责任,总有人要对死者负责
嘉宾律师解释过了,共同危险行为是行为人共同造成的危险,而且他们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此案中的案情不符合此种情形。案情提到是前后9辆车通过此地,都分别有嫌疑,而不是有嫌疑共同造成的危险结果。前后9辆车是没有意思联络,也没有事实交集。这种说法在法律范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这样子岂不是九个人里面一个人报警,那个人岂不是可能吃大亏?
这,,,,????
不公平
安此说来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是潜在共同成员了?
论高清视频的重要性
这个案子太诡异了,不符合常理,不用鉴定谁的车上有碰撞痕迹么???
这种九个车主可以找保险公司代位赔偿不?
我是方弘 回复 @mini小_人_物: 可以
这就需要社会力量再强大一些了 不能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而使一些无关无辜的人受到不公平对待 在为受害者提供保护时也伤害了其他社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