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讲:全球各国区块链立法和政策现状
 2021

试听180第24讲:全球各国区块链立法和政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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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朱嘉伟,欢迎收听由虫洞社区和火币集团共同打造的《从0到1,全面学透区块链》V3.0最新版。

 

上一讲,我们系统学习了中国央行及地方政府区块链政策,包括央行、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香港、雄安的区块链政策。这一讲我们将系统学习全球各国区块链立法和政策现状。

 

随着区块链世界的不断发展,从比特币到以太坊再到各种区块链项目汹涌到来,各个国家对区块链的立法和政策也在不停地发生着变化。从各个国家层面来看,对于区块链技术促进行业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正面的共识,从企业到政府对区块链技术的引进都持积极的欢迎态度,也在实际地进行战略部署。

 

那么,我们在24讲里,来一起讲讲各国对区块链的政策,再补充一些该国对比特币的政策。虽然我们常讲政策是落后于实际发展的,但是从区块链和比特币的政策发展来看,因为各国对这个新事物的监管还在探索期,所以政策的出台相对比较频繁。

 

因此这一节课,我主要给你讲几个主流国家在2018年9月之前的政策,供你学习参考。建议你之后在实际要了解某个国家的具体政策时,再去查资料,做最新的补充。

 

一、北美洲

 

1、美国

 

美国鼓励区块链创新技术,但严格监管ICO。

早在2015年,美国的纽约州就颁布了自己的数字货币许可证即Bitlicense,2015-2017年,波士顿的Circle,旧金山的瑞波Ripple,在加州的Coinbase均获得了纽约州的Bitlicense。

2017年2月,美国亚利桑那州通过区块链签名和智能合约合法性法案。同月,美国国会宣布成立国会区块链决策委员会。美国医疗保健部门ONC拟举办医疗保健黑客应用开发马拉松,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医疗保健领域中。

2017年7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定通过以太坊发行的 The DAO 代币属于证券,发行方需要依法办理证券发行的登记。同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批准LedgerX为与加密货币市场挂钩的期权和衍生品提供清算服务。

2017年7月25日,美国SEC发布《投资者公告:首次代币发行》,表示根据每个ICO的实际情况,发行或出售的虚拟货币或代币可能是证券。如果发行或出售的虚拟货币或代币是证券,ICO 发行和出售的这些虚拟货币或代币受联邦证券法的管辖。

2018年2月14日,美国众议院召开第二次区块链听证会,主题为“超越比特币:区块链技术新兴应用”,这次听证会意味着美国政府对数字货币及区块链的态度已形成基本的共识——“加强ICO监管,打Call区块链技术”。

2018年4月,美国特拉华州参议院提出SB182和SB183两项法案,允许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LLCs)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记录保存和记录管理,以及适当的“电子传输”。SB182法案提议修改特拉华州法典第六章第十七节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条款;

 

2、加拿大 

 

美国北边的加拿大则属于看法积极,观望探索的态度。加拿大政府发布工作报告,提出区块链数字平台将开创“共荣时代”。

 

二、亚洲 

 

说完了美洲,再来说亚洲。

 

1、中国

中国在区块链和比特币领域里颁布了很多政策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性质,提出比特币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对比特币行业公司提出风控和反洗钱的要求。

2016年2月,国家央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数字货币须由央行发行,区块链是研发数字货币可选的技术之一。

2016年12月,国家将区块链技术纳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2016年10月,工信部发布了《2016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

2017年4月1日,我国出台《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是简单的一句话,却意义重大,因为这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这是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的第一步。根据前面央行对比特币的定位,可见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一种网络虚拟财产,是有法律地位的。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认定ICO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ICO因涉嫌违法被国家明令禁止,但监管部门对区块链技术并不排斥,反而十分重视和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国内共有浙江、江苏、贵州、福建、广东、山东、江西、内蒙古、重庆等9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就区块链发布了指导意见,多个省份甚至将区块链列入本省“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委发布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 “区块链” 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

2018年8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已在“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内列入“代币融资发行”内容。

 

2、新加坡

 

新加坡的政策就很开放。新加坡李显龙总理曾经公开督促新加坡金融管理部门需要跟上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步伐,因此新加坡在对于区块链这些金融创新监管政策的开放程度上远超亚洲其他国家。

 

2014年3月13日,新加坡货币管理局发表《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监管虚拟货币中介机构》的声明,即MAS不监管虚拟货币本身,但要求买卖或促进虚拟货币同真实货币交易的中介机构辨别其客户性质,将可疑交易报告给监管部门。

2016年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沙盒(Sandbox)”机制,意思是说,只要任何在法规规定的受保护的空间中注册的金融科技公司,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允许从事和目前法律法规有所冲突的业务。

2017年11月1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了《数字货币发行指引》(A guide to digitaltoken offerings)。该指引对所有涉及新加坡的数字货币发行项目都意义重大,可以说是新加坡官方为当地的区块链/数字货币产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3、日本

 

日本是在区块链领域不得不说的一个国家,日本的监管态度更加积极。日本的央行,自己在尝试一些区块链项目。在立法监管上,主要是对比特币等数字资产的应用推动上。

2017年4月1日,日本实施了《支付服务法案》,正式承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方式,对数字资产交易所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4、韩国 

 

韩国对区块链目前持鼓励的态度,但是对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资产在加强监管。

 

四、欧洲

 

再说欧洲方面,各国的央行比其他领域更积极。

 

1、欧盟

 

2016年3月,欧洲央行(ECB)在《欧元体系的愿景——欧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未来》咨询报告中公开宣布,正在探索如何使区块链技术为己所用。 

德国央行紧随其后,在2016年11月联合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法兰克福金融管理学院召开“区块链技术——机遇和挑战”大会,大会主要目的都是对分布式账本的潜在运用展开研究,包含跨境支付、跨行转账以及贸易数据的存储等等。

 

2俄罗斯

 

俄罗斯之前是禁止公民持有、交易比特币的,但是对区块链却十分欢迎,2017年6月俄罗斯总统普京接见了以太坊创始人Vitalik。8月,俄罗斯国家开发银行与以太坊基金会达成了战略合作。自此之后,俄罗斯对于比特币及数字货币持有的禁令也逐渐松动。

2018年5月,据塔斯社报道,俄罗斯国家杜马一审通过了数字金融资产法草案。该法案规定,数字金融资产(根据法律草案,它们包括加密货币和代币)所有者只可以执行一种交易,目前指的是将代币兑换成卢布或外币的交易。

 

来复习下,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北美洲的美国、加拿大;亚洲的中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及欧盟、俄罗斯的区块链立法与政策。这节课的信息量很大,建议你仔细听听,懂得各国法律,才能更好的深入区块链产业!

 

最后,留一个思考题给你,请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全球各国对区块链的政策和监管如此不统一呢?

 

最后,恭喜你完成《从0到1,全面学透区块链》第24讲的学习。下节课,我们将一起学习第25讲:全球稳定币发展现状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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