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怎么计算?
(1)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2)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3)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论个人实际工作是否为12个月,均应当按照6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4)纳税人在按年计算综合所得的情况下,纳税人无论是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都需要维持基本的生计费用,因此不宜因为其某个月未任职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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