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奏鸣曲》是贝多芬第五小提琴奏鸣曲的别名,创作于1801年,F大调,通常也被称作《春天奏鸣曲》(the Spring Sonata)。一般认为是由于此曲第一乐章所荡漾的青春气息,被人们恰当地称为《春天奏鸣曲》。 “春天”的名称并非是贝多芬自己所起,而是后人根据作品内容所赋予的。这部奏鸣曲属于贝多芬的早期创作,在风格上继承了海顿、莫扎特同类作品的传统,乐曲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和乐观的情绪,音乐明快而甜美,轻松而活泼,犹如绚丽灿烂的春光,乐曲虽然是在描写大自然的春天,但更是借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