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本所拟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新《上市规则》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原《上市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