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音乐、文化、科学和经济的繁荣与否取决于受限的创意和自由的创意之间的博弈,取决于知识产权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精妙平衡。在《公有领域:划定知识的公用地》一书中,作者詹姆斯博伊尔向读者介绍了“公有领域”的概念,并描述了这个领域如今是如何受到版权、专利和商标法的威胁。通过一系列案例,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基本的商业创意和乐谱,以及基因序列会被私有;为什么如果爵士乐在今日被发明的话将是违法的行为;为什么直到现在大多数19世纪的文化在法律意义上仍不能公有,以及为什么现今的法律政策可能会把互联网扼杀在摇篮里。为了实践本书主题,作者通过知识共享协议(CC BY-NC-SA3.0) 发布该书,读者可在作者网站上下载到该书的英文版。作者詹姆斯.博伊尔是美国杜克大学法学教授,“公共领域研究中心”的联合创始人,知识共享组织的创始人之一。本项目属于公益项目,译本将免费提供给读者。詹姆斯博伊尔(James Boyle),威廉.尼尔雷诺兹(William Neal Reynolds)的法学教授,杜克大学公有领域研究中心的共同创建人。他于2000年进入杜克大学,之前任职于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州大学法学院。他的著作有:《公有领域: 思维定势困境》《萨满、软件和脾脏:信息社会的法律和建设》和一本寻觅莎士比亚作品真实作者的小说《莎士比亚编年史》。他是关于合理使用的教育性漫画《法律约束》(杜克大学出版社,2008年) 的共同作者,也是《重要法律研究》(达特茅斯/纽约大学出版社)的编辑,《公有 领域论文合辑》(杜克: 法律与当代问题,2003年),《文化的环境保护主义》的合作编辑(与拉里.莱辛格)。2003年,他因于公有领域的“智力生态学”工作和造成威胁的新“圈地运动”在法律方面赢得了世界技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