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鼓即架子鼓,起源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它是一套以鼓为主的组合性打击乐器,由一人演奏,始时专为爵士乐伴奏。“爵士”二字,并非指英国皇室的勋位,而是一名早期美国黑人乐手的名字,全名为爵士波·布朗。早期的爵士乐是美国下层黑人们自娱自乐的音乐形式,当这位著名的黑人乐手演奏时,人们常常兴奋的高呼“爵士,再来一个!”后来,这种音乐就因这位黑人歌手而得名.习惯上称做“爵士乐”了。它是爵士乐队中十分重要的一种打击乐器,它通常由一个脚踏的低音大鼓(Bass Drum,又称“底鼓”)、一个军鼓、二个或以上嗵嗵鼓(Tom-Tom Drum)、一个或两个吊镲(Crash Cymbal)、一个节奏镲(Ride Cymbal)和一个带踏板的踩镲(Hi-Hat)等部分组成。当然有时因演奏需要会增设一些如牛铃、木鱼、沙槌、三角铁、音树,不管增设多少器件,都是由一人演奏。鼓手用鼓槌击打各部件使其发声。爵士乐中常用的鼓槌有木制的鼓棒,由钢丝制成的鼓刷,由一捆细木条捆成的束棒等。 爵士鼓包含着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音色的手击乐器和脚击乐器。手击乐器有小鼓、嗵鼓、吊镲等,脚击乐器有大鼓、踩镲。在此基础上,根据演奏的需要、可随时增减附加打击乐器。在乐队中鼓手掌握着乐曲的速度和节奏等重要环节,尤其是在爵士乐中,鼓手特别需要与其他乐手保持默契的合作状态。 通常来说,架子鼓常与其他乐器共同演奏,但架子鼓亦可以独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