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处理,是指党组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职工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人防办党组管理的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