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1996年到2000年的5年间,先后制造了抢劫个体户主、郑州电信局、建设银行郑州分行、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等数起惊天大案,共252万,杀1人。在郑州2000.12.9大案中一次抢劫208万。使用爆炸手段,持猎枪。2001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