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家产】哥,这份财产是我的,你不能抢

【宋人家产】哥,这份财产是我的,你不能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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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女性篇

正片文稿

遥远的宋朝,有一个大户人家,生养了一大堆儿女,有一天,家里的老爷和夫人双双病逝,于是儿女们要分家产了。这个时候,你觉得这家的女儿能分到家产吗?


大家通常觉得,中国古代,女性是没有法定财产权的。真的如此吗?我今天给大家讲三个真实的故事,大家就知道准确的答案了。


第一个小故事发生在北宋。


有一户士大夫家庭,比较富裕,但主人非常吝啬。他家里的财物,全部锁在仓库里,谁都不能用,仓库的钥匙他随身带着,睡觉时就放在枕头下。


有一日,这个吝啬鬼生了一场大病,昏睡不醒,儿子趁机偷了他的钥匙,打开仓库,将父亲平日藏着财物一抢而光。老头子醒来,摸不着枕头下的钥匙,顿时被活活气死。而他的子孙也毫不伤心,只顾着将哄抢到的家产隐匿起来,却因为分产不均,几兄弟打起了官司。


大兄弟:“法官明鉴啊,财产是我的。”
二兄弟:“法官,他因为是哥哥就抢我财产,请法官做主啊。”
法官:“嗯,带我细细审来。咦,谁在击鼓?”
衙役:“是庭下原告、被告几兄弟的妹妹。”
众兄弟:“小莲?她来干什么?”

老头的女儿也手持状纸,跑到衙门,状告她的兄弟。


小莲(刘敏涛老师):“父亲留下的遗产,也有我一份,哥哥和弟弟不能侵占。请法官主持公道。”


吝啬鬼的女儿敢跑上法庭,要求分财产,说明至少有一部分宋朝女性已经认识到,继承父产是自己应得的权利,而且,她们相信,法官会支持她们的权利。要不然,她们跑去打官司干嘛?

这是第一个小故事,是司马光讲的。接下来我讲第二个小故事,发生在南宋。


巴陵县有个姓石的小娘子,已有了婚配,但尚未成亲,未婚夫叫做廖万英。石小娘子的父母早亡,也没给她留下什么遗产。她的叔叔很可怜这个侄女,快要出嫁了,也没什么像样的嫁妆,便送了她一块田产,作为陪嫁田。


石小娘子得到一份田产陪嫁,心里当然很高兴,便与她的亲哥哥石辉商量。


石小娘子(刘敏涛老师):“哥,我马上就要成亲了,也没什么嫁妆,要不,你帮我将叔叔送我的那块田卖出去,换成现金,也好添置一些嫁妆。”

石辉:“妹妹,这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

很快,石辉便找到了买家,以400贯钱的价格,将妹妹的陪嫁田卖了出去。400贯钱,折算成人民币的话,大约有20万元。在当时也不算少了。


面对这笔横财,石辉起了贪念。原来,石辉其实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之前因为吃喝玩乐,欠下一屁股债,现在手里拿着400贯钱,岂能不动心?于是,他没有将400贯钱还给妹妹,而是据为己有,用来还债。


石小娘子拿哥哥没办法。她的未婚夫廖万英听到消息,很生气,跑上门来,要求未来的大舅子还钱:


石小娘子(刘敏涛老师):“大哥,那400贯钱是阿石托你卖陪嫁田所得,你应该还给我们。”

石辉:“这是我们石家的事,与你何干?”
廖万英:“阿石是我未婚妻,她的陪嫁田,自然要带到我家,怎么与我无关?”

但石辉坚持不还那400贯钱。廖万英只好将他告上了法庭。各位且猜一猜:宋朝法官会怎么判决这起财产纠纷案?

法官:“石辉,你作为兄长,父母不在,长兄为父,妹妹要出嫁,你本来有责任给妹妹准备嫁妆,但你非但没掏一毛钱,还将叔叔助嫁的田产霸占了,你丢不丢人?

法官:“廖万英,你男子汉大丈夫,却盯着未婚妻那点嫁妆,羞不羞啊?现在闹上法庭,就算你得到了嫁妆,但亲戚之间的感情已难以修补,请反省你的做法!”


法官把两个男人一通臭骂,对诉讼双方都作了道义上的谴责,看似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在判决时,法官却支持了廖万英的诉求:廖万英有权要求石辉归还未婚妻的陪嫁田,石辉必须将田地赎回来,还给妹妹与妹夫。

听到这里,你们觉得不觉得这位法官的立场其实还挺明确的?他是完完全全地站在了女儿这边啊!这是因为,宋朝的法律明确赋予于“在室女”从娘家继承财产的权利,所谓“在室女”,是指尚未嫁出去的女儿。


宋人说,“已嫁承分无明条,未嫁均给有定法。”在分家析产时,获得一份财产,是宋朝未婚女性的法定权利。按照南宋时的法律,未婚女儿可以继承的财产份额,是她兄弟所继承财产的二分之一。


一般来说,尚未成亲的女儿,迟早要嫁人,出嫁的时候,她从娘家所继承的财产,通常也是作为嫁妆,带到夫家。说到宋朝女性的嫁妆,我们不要以为那仅仅是几件、几十件金银首饰,几担可以挑着走的财物。宋朝人家嫁女儿,常见的嫁妆,除了金银珠宝,还有田产、房产等不动产。这些嫁妆,其实就是宋朝女孩子从娘家那里继承的财产。


这笔陪嫁的财产,会非常详细地罗列在女方送给男方的婚帖上。宋朝人定亲之后,男家女家要换婚帖,其中女方的婚帖,会一丝不苟列出陪嫁的财产:现金多少贯钱,金银多少两,田产多少亩,房子多少间,等等。


为什么要将嫁妆列得一清二楚?是为了炫富吗?不是。是另有用处,这个用处我们马上就会说到。总而言之,宋朝流行厚嫁之风,女孩子的嫁妆是非常丰厚的。


女孩子出嫁后,她的嫁妆自然是带到夫家,名义上归小夫妻共同所有,之所以说是“名义上”,是因为实际上,嫁妆的保管与支配权是由妻子掌握的,丈夫如果擅自动用妻子的陪嫁财产,是会受到舆论非议的。


人们会戳他脊背:“这男人,真没出息,连妻子的嫁妆也拿去用。”

宋朝人习惯将妻子的陪嫁财产称为“奁产”。奁,指古代女子存放梳妆用品的箱子,奁产,就是女子私人财产的意思。如果夫妻将来离婚,或者是妻子因为种种原因改嫁,妻子是可以带走她的全部奁产的。


哪些财产属于妻子的奁产?当初她嫁过来时的婚帖写得清清楚楚,即便是闹上衙门,这婚帖也可以证明财产的归属权。所以,我们不妨说,宋朝女孩子的婚帖,相当于婚前财产的证明文书。这下,你可以理解为什么宋朝人要在婚帖上一笔一笔注明嫁妆的明细了吧。


如果你不敢相信宋朝女子离婚或者改嫁能带走她的个人财产,那好,我再给你讲第三个故事:


南宋时,有一个叫吴和中的士子,家道殷实,只是结发妻子早逝,给他留下一个儿子,叫吴汝求。后来,吴和中又娶了一位年轻的继室,姓王。


王氏经常鼓动丈夫用家中的余财购买田地、房产:“官人,如今货币贬值,不如买成房子,好歹保值。”买了之后,又说服丈夫将房子、田地登记为她的奁产。就这样,吴和中把很多财产,都变成了妻子的奁产。过了几年,吴和中年迈去世,王氏便带着她的奁产改嫁他人。


这时候,吴和中与结发妻子所生的儿子吴汝求已经长大成人,但他是一个坏家子,不消几年,就将父亲留给他的遗产挥霍殆尽,房产都卖光了。这时候吴汝求想起父亲生前还买了一些田产、房产,但被继母带走了,便跑到衙门,状告继母侵夺吴家家产,要求继母归还财产。


法官:“财产的归属嘛,要以契约文书为凭证,王氏带走的财产,既然文书上写明是奁产,那就是她的私人财产,不是吴家的家产,依法,王氏有权带着她的私产改嫁。”

所以,吴汝求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不过,考虑到吴汝求如今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法官又对王氏说:“请你以前夫为念,将吴和中生前购置的一份物业,让给吴汝求居住,你仍然保留着所有权,这样,你们子母的情份得以兼顾,吴老先生泉下有知,也能眠目。”

从上面三个小故事,我们可以知道,宋朝女性是享有一定的财产权的:未出嫁时,她可以从娘家那里继承到一份奁产;出嫁时,她带着奁产进入夫家,但奁产的支配权掌握在她手里,如果将来她离婚或者改嫁,可以带走她的奁产。


婚前财产证明,就连现在的夫妻都不一定会去做,没想到,在遥远的宋朝,从达官贵人到普通百姓,都用“奁产”的方式给婚姻中的财产归属做了如此详细的归属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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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1503456awiu

    宋朝值得穿越回去。

  • 0五月如歌0

    宋朝人的婚姻法挺健全的,值得点赞

  • 是顾小仙呀

    宋朝娘子很刚哦!

  • 米子_3s

    为敏涛姐的声音而来,她的声音有时气势磅礴、有时温文尔雅、有时又柔情似水,无论古今女子,她都能得心应手。

    群星剧场 回复 @米子_3s: 谢谢您的喜欢,请多听多评论哦~

  • 橘喵毛辣果

    知否里面就说男方用女方的嫁妆是丢人的,没用的男人

  • 畅行凤凰

    宋代,就不允许丈夫占有妻子的钱,那凭什么现在大多数女人花男人的钱就显的那么“天经地义,随心所欲,心安理得,颐指气使,盛气凌人”,毫无惭愧。不要告诉我什么男人就该如何如何,男人其实不小气,也不吝啬,只是想告诉现在的女性不要以“女人”的名义而想怎样就怎样,男人不欠你们。

    琅朗乾坤 回复 @畅行凤凰: 你自己优秀点,还至于在乎老婆花的那点钱吗?!!你优秀的话,你找的老婆也不会差,她会算计你那点钱和房子?!!

  • 蓝色的海洋雪

    百姓的法律意识很强啊

    群星剧场 回复 @蓝色的海洋雪: 是的呢

  • 星星_bo

    搞的我都想去宋朝了,就现在当今,结婚代的嫁妆,等离婚时候都不一定全带走。真连宋朝都不如。

    lyzpc5 回复 @星星_bo: 李清照名气那么大离个婚都要被叛入狱,如果不孝顺公婆没后代还有可能被休。而且离婚只是带走自己的奁产,夫家的啥都带不走,孩子更带不走。一一一这地位一点都不高啊。

  • Joyce_dna

    宋朝妹子好福气!

    群星剧场 回复 @Joyce_dna: 谢谢您的喜欢,请多听多评论哦~

  • BooBoo

    👍

    听友195220330 回复 @BooB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