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正义的回归:忍耐生性格——霍桑《红字》解读(上)

第九讲:正义的回归:忍耐生性格——霍桑《红字》解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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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文学第九讲《红字》(上)

好,我们今天讲霍桑《红字》,我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而且这部小说也改编成了电影,女主演是黛米摩尔,是一个很漂亮很性感的演员。如果读过原著的话,就会觉得实际上离小说的女主角还是蛮有差距的。我们老是以为通奸嘛,那肯定是在一个风情少妇和一个年轻有魅力的牧师之间发生的。


霍桑《红字》

黛米摩尔

其实你在读《红字》的时候,会发现基本上没有任何性欲的描写,不仅没有性欲描写,连女主角的生活味儿的描写也没有,比如说描写她吃饭,像张爱玲那样描写生活的细节,她的吃穿用度,穿什么,吃什么,但是在《红字》里面没有的。

其实你光读小说,并不知道这个女主人公到底是什么样子。这里先大体交代一下,作者是霍桑,生于1804年死于1864年,差不多就是到美国内战。出身于新英格兰的一个名望贵族,而且他们的祖先,一直到他父亲都是非常虔诚的加尔文派的教徒,就是说他们是一个宗教家庭。

但是他的祖先,尤其是他的父亲和祖父辈,都曾先后迫害异端。我们知道当时到新大陆的这些清教徒,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宗教的狂热或者信仰的狂热。典型的,比如迫害异端的教友派,还有一个是1692年的塞勒姆驱逐巫师也是很重要的案件,他的祖先犯下的这些案件,让他有一些负罪感。

塞勒姆驱逐巫师

然后《红字》是在1850年问世的,但是《红字》的背景是200多年以前,差不多是1650年,这个背景很重要,就是离美国的建国都还有差不多150年左右的时间,《红字》的社会背景是这些马萨诸塞州的居民,当时是新的一个垦荒殖民地,这些居民是1620年坐月花号到美国的,他们是美国的新英格兰的第一代移民,这是故事的背景。

月花号

这是别人做的图片,对《红字》的内容做了个简介,我觉得这个简介很有意思,说是:丈夫失踪,少妇牧师相爱;奸情败露,拒绝提供奸夫;生子铁证,少妇胸佩A辱,丈夫归来,挑起复仇冲突。确实把整个故事情节介绍得很清楚,没任何悬念。即使我们没有看完《红字》,但是你一开始读上几页,你都知道她肯定是跟这个牧师是通奸的,整个故事没有任何悬念,所以它是思想型的小说。

我还是把大体把内容给大家稍微说一说,女主人公叫海丝特•白兰,她和她的丈夫长期定居在荷兰。他们是英格兰人,我们知道英格兰当时有宗教迫害,这些人反对国教派的人就定居到荷兰。在荷兰生活了很长的时间,但是荷兰这个国度太安静了,灯红酒绿,他们就觉得对新一代的子孙后代不利,这些人就要自讨苦吃,开始租船要去美洲大陆垦荒,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呀?如果没有内在的宗教驱动力,不可能有这样精神的。

海丝特•白兰

所以说他们又从荷兰,移居到北美。当时不叫美国,当时是美洲。妻子海丝特先前往波士顿,丈夫需要处理一些后续的事务,但是没想到一分手就是两年。在这两年期间丈夫杳无音讯,后面传言得知她的丈夫已经遭海难身亡。丈夫也很悲催了,不仅在海上碰到了风暴颠簸,而且到美洲以后又被卖到南方当奴隶,后面他是到北方来赎罪,又曾经在印第安人部落里面学到很多神秘的巫术医术等等,总之丈夫的经历很坎坷。

妻子以为丈夫已经海难身亡了,这下孤独的海丝特就与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偷吃禁果。因为怀孕了,生了孩子,这个事情就暴露了。就被当地的政治宗教的当局审判示众,然后予以监禁。监禁期满以后,要求她在胸前永久佩戴具有耻辱标志的红色A字,A就是adultery,就是通奸的意思。

丁梅斯代尔

海丝特拒绝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但是在她被审判的时候,她在人群中发现了她的丈夫在这个小镇出现了。丈夫也目睹了海丝特的示众,分手两年,他的妻子因为跟人通奸怀上了孩子,生下小孩又被示众。这下她的丈夫就开始展开了复仇。

丈夫化名为齐灵渥斯,就以医生的名义隐瞒身份,他执意要查出通奸者。在怀疑并且确定海丝特的情人就是丁梅斯代尔之后。他就开始找借口跟丁梅斯代尔住在一起,说要给丁梅斯代尔看病,他医术很高。但是他就开始在精神上不断地折磨这位已经饱受煎熬的牧师,以达到复仇的目的。最后这位牧师不堪罪的重负,身心俱毁,临终前公开承认了通奸的事实。但是他一承认,齐灵渥斯目标就落空了,就再也没有仇人了,人生的意义就没了,然后抑郁而终。但是他临终前,也算是悔悟了,就把自己的遗产留给了珠儿,就是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女儿。

齐灵渥斯

后面海丝特和女儿就去欧洲,多年以后海丝特又回到了新英格兰,然后又继续穿上她穿过的有红字的衣服,就在这个小镇终老,死后葬在丁梅斯代尔的坟旁。这是整个故事,很简单的。

我们现在就来看一看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一般人对这个故事,会有各种理解,说它揭露了冷酷而禁欲的宗教立法,对于人性的审判;还有人解释说,它揭示了牧师丁梅斯代尔的虚伪和懦弱,你看他已经跟人通奸了,他还整天跟人讲道,然后他的懦弱就是,一直敢做不敢当,不敢承认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一般人就会这样理解,但是这两种理解其实都是大错特错的。

我们先来看这个背景,发生在17世纪中叶的故事,背景就是有一批开拓者,这个开拓者在英文里面就是PilgrimsandPuritan,翻译成不一样,Pilgrims翻译成分离主义的新教徒,然后Puritan就是纯洁的,被称为清教徒。

但是它们实际上有微妙的差异,他们都是反对英王,都主张要建立一个纯洁的国度,都是新教改革以后,都相信唯独圣经、唯独信心等等这样的教育和教条。但是相对来说,分离主义的新教徒会更激进,清教徒会认为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圣洁的地上的国度。我们知道,其实这些移民者移民美洲的时候,我们今天最熟悉的基本都是“五月花号公约”对吧?

其实在“五月花号公约”之前,还有一个“山巅之约”,就也是一个牧师带着一船人,然后进行一个祷告,这个祷告词今天是留下来的。就说我们到美洲是开辟新大陆,我们建立的是一个山巅之城,这是从圣经里面来的,实际上相当于地上的天国,他们是有这种理念的。但到了美洲以后,这两个教派,也就是新教徒和清教徒合二为一了,我们今天都统称为美国的清教徒,基本都是指一回事,所以也不一定非要分这么细了。

他们的代表,我们知道,就我刚才说的,1620年因为“五月花号公约”来到了美洲的这些人,他们就想建立一个圣洁的国度,这些人基本上都是非常勤勉的,道德非常纯洁,对上帝很忠诚,注重理智,排斥情感,而且禁绝欲望。但是也发展到极端,比如他们严格的一种律法主义和他们对于异端的迫害,尤其在道德方面,清教徒是非常严格的。甚至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如果在街上嬉戏也会处以鞭刑。而且这个案子的背景也是真的,确实当时普利茅斯的殖民地法律有这么一条规定,凡是有犯奸淫者确实要佩戴写有AD两个字母的标志。

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我刚才提到的1692年的塞勒姆女巫案。这个案子很有意思,我们知道其实在那样的一个时代,中西方都有的,在中国就是孔飞力(美国著名汉学家、哈佛大学历史讲座教授)说的,乾隆年间的叫魂,这也是一个类似的案件。当社会发生了普遍的瘟疫、饥荒或者一些不祥的事件以后,大家就要找替罪羊,最后是找到这些巫婆、女巫等待。

塞勒姆女巫案

1692年有几个小孩,突然得了一种怪病,浑身抽筋、口吐唾沫、乱喊乱叫、破坏东西,最后就去找人医治,当然医不好了,最后就说这些女孩是受到巫术的蛊惑。然后有200人被指控是犯有巫术罪,然后其中90%是女人,所以其中又有19人被处以绞刑,一个人被石头压死。从今天看来,这是典型的破坏,同时这也涉及到我们怎么去面对历史。

在塞勒姆女巫审判案以后,美国历史上就再也没发生过因为巫术而受审的这种荒唐事件。事后来看,这个事件很不可思议,但是当时几乎人人不可逃脱,因为都生活在一种神秘的、恐怖的氛围中。大家都像吃了迷魂药一样,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到互相迫害。所以有一种说法叫: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巫婆,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一旦有适当的条件和土壤,就会滋长和蔓延。、

我们下一次讲著名的《蝇王》我们会专门讲这个事情。我们今天就要说为什么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多元的、宽容的、自由得到保障的、独立的司法体系,要政教分离,都是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重演。当然,这种悲剧出现在当时历史环境之下,它有特定的必然性,重要的是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

1992年,也就是塞勒姆女巫案发生300年以后,马萨诸塞州的议会通过决议,宣布300年前塞勒姆女巫案当中所有受害者都恢复名誉,这就是我们对待历史应有的态度,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

好,我们刚才说,大家听上去好像有点严苛,下面再来同情地理解。为什么这些加尔文主义者会如此严格的遵守律法。其实五月花号的这些逃亡者,不仅包括一些核心的宗教团体,就是众清教徒,还包括各种地痞流氓、从监狱里面逃出来的犯人、商人、妇女、冒险家,什么人都有。他们来到美洲,又面临非常严酷的环境。当时比如说印第安人也很残忍,抓到白人就会杀死,还把头皮要割下来,穿在身上作为战利品炫耀,而且生存环境很恶劣。

“五月花号公约”之后,他们登陆上岸以后不到半年时间,死掉了一半人,经历瘟疫之类的,所以如何生存下来,是他们要面临的。其实这在《红字》里面也有一段描述,小镇里面一年一度的宗教仪式上,各色人等纷纷登场。除了清教徒、社区长官、牧师和小镇居民之外,还有像印第安人这样的野蛮人,他们在镇上就肆无忌惮地抽烟、喝酒、喧闹,所以我们可以想象,整个小镇是非常混乱的。

在我的老家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一到周末小镇上有赶集,有人就从山上下来赶集,我们甚至歧视山上这些少数民族,说他们是蛮子,白族那群人一下来经常喝得醉醺醺的。整个小镇一到周日是最热闹的,有各种事件,吃喝嫖赌、灯红酒绿、打架斗殴的,经常是这一堆人那一堆人打。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

就到今天,其实都还有这种状况,所以我读这个就很有亲切感。你就可以想象当时他们为什么要严格律法,要建立一个神圣的共和国。这些清教徒他们在下船之前,必须要定一个契约,就是“五月花号公约”,其实就是这样的。今天“五月花号公约”已经成为美国的立国之本,就说为了遵守英国国王的号令,为了荣耀上帝,要自愿地签订契约,建立一个自治的团体,要求大家都要上岸以后,都必须严格的遵守和服从宪章。这样才为大家获得基本的安全利益。

当然也会涉及到最后成立以后,它对于清教徒各方面生活和文化的安排,这点在小说里面也有显示。比如说海丝特的女儿长到七八岁,当时,小镇上的政府就要拿走她的女儿。其实不是抢走了,就觉得她的母亲是个奸淫者嘛,这样的人不能教育好孩子,所以就剥夺海丝特的监护权。当时海丝特也是去争取,最后还是把女儿留下来了。所以你不能简单地理解说,他们生活的环境有多么压抑,其实这对于整个社团文明的成长是有好处的。

另一方面,我想重点讲一下清教徒,他们也避免了乌托邦式的诱惑。为什么这么讲呢?如果你要在人世间找到最具有理想主义和乌托邦精神的人,人类从古到今,我觉得没有人会比这帮清教徒更具有乌托邦精神。他们的生活目标就是为了上帝的国度,他们建立了新的共和国,那也叫commonwealth,但他们的共和国的目标不是打土豪、分田地,不是的。真的就是为了把天国进行重演,对吧?他们才是一个最理想的社会蓝图。这才驱使他们不远万里去美洲进行这样一个事情,但是为什么这些清教徒的社会团体没有演变为我们今天所说的乌托邦的悲剧,那就是因为,一方面他们是最具乌托邦精神的,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最具务实精神的。

这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受英国的普通法精神的影响。普通法的精神,比如说他们开辟一个殖民地,当时殖民地的开拓有几种方式,比如说建立一个契约制,比如说跟弗吉尼亚公司建立一个契约,然后入股,在开发土地以后可以分红。

第二个是由国王授予的,国王通过令状将土地分给贵族,而贵族要定期给国王要上贡一些好处。总共有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其实都是和普通法的契约精神密切联系的。所以说,这些人非常注重实际利益,他们在感情上对英国的司法制度是有依恋的,英国的普通法精神就是最务实、最实用主义的一种精神。

第二个是加尔文主义。我们知道,加尔文主义的内在核心是什么?就是悲观主义,对人性的绝望,人本质是恶的,人靠自己是不可能有救赎的。所以说对于清教徒来说,他们一找到新大陆,他们就很注重一个问题:如何限制政治权利?他们对政治权力是一种天生的、本能的、完全是宗教感情的自主体现。

他们认为人性有一种极端倾向,除非受到神的制约,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展为过分的行为,所以不应该让人去冒险,人世间的一切权力都应该得到限制。这是最早的权力的有限政府的原则,limited government——有限政府就是从那时候来的,那就是从宗教里面来的。所以如果没有基督教新人,我觉得不可能会产生有限政府的理念。

最后一点就是荒野生活,他们对荒野生活充满新奇和危险,这就更使他们要依靠于传统的制度,要更加务实,而不能凌空虚蹈,否则就玩完吧。这是当时的社会背景,我觉得咱们了解一下还是挺有好处的,这和小说是密切相关的。

小说当中有一段描述殖民地的总督,这个总督叫贝尼汗,他是德高望重的,他没有迫害人,他也是一直在保护海丝特的。小说里就描述说:“他是一位年长的绅士,皱纹当中印下了他艰苦的经历,他出任这一地区的首脑和代表很适当,因为这一殖民地的起源和发展及其现状,并非取决于青春的冲动,而是有赖于成年的严厉和老练,以及老年的权谋和手腕,他们之所以能成就颇多,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幻想和希望有限。”

我觉得这些话是说得特别好,特别得到位,如果我们的小说里面,也经常有这些话,那就好了。所以如果读政治哲学,你读这部小说也很有好处哇,为什么我给大家讲完上一讲《漂亮水手》,也是在给大家讲对政治的理解。

好,我刚才说了这部小说的背景,同时我们知道这部小说的主题是关于通奸和复仇,如果是一般的二流三流作家来写这部小说,一定是写成一个充满情欲、刺激和紧张悬念的悬疑式小说,对吧?适合于地摊文学和畅销书。但是这部小说没有任何性欲的描写,它营造的是一个清教徒时期,很纯洁、很压抑的氛围,作者在意的、揭示的恰好是这些事件背后的,重大的人性的真相。

《红字》这部小说你一开始读是比较头疼的,因为一开篇他有两三万字的长篇引言,这段你可以跳过去不用读了,他是在交代,是为了证明真实性,他在海关的一个档案馆里面,发现了一卷一卷捆起来的这些旧档案,翻出来才发现,200年前有这么一个案子,但是在引言里面有一句话很重要,他说:“我们可以海阔天空的谈起我们周围的环境,甚至我们自己,但是在这一面具之后,仍然保持着最内层的自我。”他就要揭示隐藏得最深的自我,整个小说实际上着眼点是在这里。

好,我们现在就来看这部小说,首先大家都非常关心海丝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通奸,为什么他们会通奸?基本上三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就是,她和她丈夫没有感情,或者说感情比较淡薄。她丈夫比她大了好几十岁,长得又丑,甚至有点轻微的畸形。第二个是她与丈夫离别了两年,长期分居,而且她丈夫据传可能已经遭遇了海难,我觉得这当然是正当理由了。第三个理由,当然就是丁梅斯代尔的年轻和魅力,使他们产生相爱,产生意识的追求肉体的欢愉。

我想这三个理由其实是可以辩解的,事实上当时的宗教和政治当局正是基于这一理由,其实对海丝特做了宽大处理的,没有判她死刑,也没有用鞭子抽她,其实在当时已经是最轻微的惩罚了,基本上对她非常宽大的。

现在我想问的是:海丝特和她的丈夫真的毫无感情吗?海丝特也曾经说:“我跟我丈夫的感情,就像附着在一个腐烂的木头之上的青苔一样,要靠那些腐败的东西去滋养。”而且当她面对丈夫的追问时,她也说:“我一向对你很坦率,我对你没有爱情,我也不想装假。”那这些话是不是真的?我觉得也不用完全当真,因为我们重点不讲爱情。

但是我需要交代一下,就是以海丝特这样的一个性格来说,如果她不想嫁给谁,恐怕别人也强迫不了,所以我认为海丝特能够和齐灵渥斯结婚,其实一定对方有吸引她的地方,第一个就是,齐灵渥斯的知识和魅力,赢得了海丝特的芳心。齐灵渥斯和牧师丁梅斯代尔,两个人有一个重要的特点,他们都是博学而富有才华,齐灵渥斯在英国伦敦就是一个非常一流的知识分子、一个贵族。而且还很有钱很富有,而丁梅斯代尔这个牧师也是英国的著名大学毕业,年纪轻轻、才华横溢,然后在殖民地讲道也充满魅力,吸引了很多人。所以说你看她喜欢的人基本上都是有知识型的人。第二,齐灵渥斯的社会地位很高,把财富作为婚姻的考虑是很现实,在那个时代,我相信婚姻是要考虑这些因素的。第三,海丝特自己也明确透露,她说她曾经和齐灵渥斯享受着温馨和幸福。

我们看这一段话,她说:“她回忆起那些早已逝去的岁月,那是在遥远的土地上,那时候他每天傍晚便从幽静的书斋走出来,坐在他们家的壁炉旁,沉浸在他妻子容光焕发的娇笑之中。他那时常说,他需要在她的微笑中温暖自己,以便从他那学者的心中,驱散长时间埋头书卷所积郁的寒气,这种情景也曾经作为幸福而出现过。”

你看,这实际上已经很证明他们之间,其实是相爱的。但是后来齐灵渥斯把丁梅斯代尔害得很惨,这下海丝特对她的丈夫感情是由爱生恨了。这是海丝特后来在海滩上对齐灵渥斯说的一些话,她说:

“不管是不是罪过,我反正恨这个人!那些曾经幸福的家庭生活,如今,只能归类于她回忆中最不堪入目的部分了,她惊诧何以会有过这种情形,她惊诧自己何以会最终嫁给了他,她认为,她以前竟然忍受并回握了他那不冷不热的牵手,竟然以自己的眉眼和嘴唇的微笑来迎合他的笑意,实在是她最应该追悔的罪过。在她看来,罗杰齐灵渥斯对她的触犯,就是在她不谙世事的时候,便使她误以为追随在他身边便是幸福,而这比起她后来受到的伤害要大得多。”

你看,包括她追悔莫及的话,也说明当时她对齐灵渥斯是真正的爱,你看你的学识才华,让我这小姑娘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就把我自己都崇拜过去了。这也说明人心的微妙了。很多人说海丝特是个女权主义者,有这样的一种分析,但是我觉得与女性主义没关系了,这个作者也有点直男癌是吧。作者感叹说:“光是婚约拴不住女人的心,一旦发现更有魅力的男人唤醒了内心的情感,那曾经让女人受到平静的满足,就会受到指责。”这是作者写的评论了。

我们再来看齐灵渥斯。当然,他对于海丝特还是爱得很深的,这也可以理解,但在这种爱的关系里面,齐灵渥斯是非常自卑的。海丝特光彩照人,齐灵渥斯觉得自己能够娶到这么美丽的妻子,这是天大的福分对吧,所以他就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说:“我怎么能够自欺,竟然以为知识和智力可以在年轻的姑娘的心中掩盖肉体的缺陷。”

当然齐灵渥斯也不认为自己就那么糟糕,冷静下来他还是相信自己是有魅力的,所以他还是怪第三者,他说“如果不是第三者介入,他也不会失去海丝特的爱。”所以说他不报复海丝特,但是他一定要报复坑害了他的那个人,一定要报复丁梅斯代尔。然后海丝特断然否认曾经爱过他,那对齐灵渥斯当然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了,你明明爱过我,但是你今天就完全否认了,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这像夫妻吵架对吧?如果对方一生气,说“我从来没爱过你”,那肯定很伤心的。

我们现在就从齐灵渥斯进入今天的一个分析:不从恶人的计谋。齐灵渥斯的确是从一个儒雅的学者最后演变为一个恶魔的,怎么回事?怎么导致的?我就总结了这样的“谌八条”。其实,我在讲弥尔顿的《失乐园》里面,也就魔鬼的特点总结了八条。对于齐灵渥斯,我们也可以总结出,到底什么是一个被邪恶支配者,什么叫走火入魔者。

第一个是被邪恶支配者,喜欢充当别人的法官,喜欢掌控一切。所以圣经里面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其实就是不要审判人,如果你眼睛只盯着别人眼中的刺,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这也有可能你已经成为魔鬼了,你还不自知。就是真正的魔鬼,在《圣经》里面魔鬼的含义,包括《约伯记》里面的含义,上帝问魔鬼:“你这两天在干啥?”他说:“我在地上走来走去。”“干什么?”“去寻找人的弱点,去指控别人,做检察官、巡回法院的法官。”魔鬼基本上是控诉者,所以齐灵渥斯他首先充当的是审判官,认为什么是对方的错?然后审判别人的目的是什么?他要充当世界的掌控者。他说:“或迟或早,他必将落入我的掌控当中。”他的控制欲也非常强。

第二点,被邪恶支配者,喜欢探究。魔鬼是最喜欢探究别人的心和奥秘的,我有时候都发现我有时候会成为魔鬼,我有时候对人心也特别感兴趣,一跟人见面受不了,那我不会这样了。我记得有一次袁立跟我聊,她说她见过一个作家朋友,结果发现跟作家朋友吃饭的时候真是受不了,这位作家是女的,作家一直在观察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研究她,袁立说:“我知道她观察的目的,如果她写小说,我不就成为她的一个素材了吗?”她就觉得特别地不自在,这个很好玩,这就是喜欢探究别人的人性和秘密。第二点在小说里面有一长段话,我觉得很有意思,还是值得念一念。今天这这讲和往次有点不一样,小说里面太精彩了,我把很多的话就原样的搬过来,供大家去分享,小说里写道:

“齐灵渥斯一生中都是个脾气平和的人,他虽然没有温暖的爱,但心地慈悲,而且在涉及各方面的关系时,始终都是一个纯粹而正直的人。照他自己的想象,他是以一个法官同等的严峻与公正来开始一次调查的。他只向往真理,简直把问题看得既不包含人类的情感,也不卷入个人的委屈,完全如同几何学中抽象的线和形一般。(就是说他找他的仇人,居然是一种法官般冷冰冰的姿态)但在他着手进行这一调查的过程中,一种可怕的迷惑力,一种尽管仍然平静,却是猛烈的必然性,却紧紧地将这老人攫在自己的掌控当中,而且在他未完成他的全部旨意之前,绝不肯将他放松。如今,他像一个矿工搜寻黄金似的掘进这可怜的牧师的内心,或者更确切地说,像一个掘墓人挖进一座坟墓,可能原指望找到陪葬在死者胸部的珠宝,结果却除去死尸以及腐烂之外,一无所获。”

我觉得这个描述非常生动,这个描述就完全可以解读我刚才总结的第一点和第二点,他被支配了。而且他后面也探讨牧师的内心,发现牧师其实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坏,就是牧师是玩弄女人的高手,是花花公子,不是的。他发现牧师内心深处的灵魂,非常热爱圣洁的东西,有高尚的情操,非常虔诚,这牧师肯定不是装出来的,跟牧师单独相处,他就发现牧师是这样的。

当他发现这个牧师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反而如此虔诚、高尚和纯洁的时候,他特别地失望,他觉得这些东西都是垃圾,他要发现这个牧师身上的犯罪,和他一样的特点,他就高兴。所以,魔鬼都是希望别人跟他一样坏的,就是这样的,这是第二个我要总结的。

第三个,被邪恶支配者,喜欢滥用理性和知识。其实刚才那一段话也说明了。他说过一句话:“还没有什么事情,无论是在外部的世界,还是在某种不可见的思想的深处,都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逃过一个对解决神秘问题,孜孜以求的人的眼睛。所以他所有的知识,关于医学的、关于道德的、关于人性的,都是作为工具性的存在为他服务的。他的复仇是在理智的驱使下,最狂热的行动。”这有点像我们上一讲《漂亮水手》中的克拉格特这个检察官他也是个天生的魔鬼,有超然的理性。

第四点是被邪恶支配者,对世界充满恨。当海丝特问她的丈夫,你到底想要干啥的时候,因为丈夫刚到小镇,就到监狱里面以医生的名义探望她。当时海丝特和她的女儿都病了,这个医生就给他开药,但是海丝特是有点警惕的,就说你开药是不是想把我们母女毒死?结果这个医生就说:“你太小瞧我了,你难道不了解我吗?我的目标会如此浅薄吗?”

他的目标当然就是要去复仇,而且他说:“如果诉诸人间的法律去制裁对方,那样我会得不偿失。”所以他要海丝特保持她的秘密,所以丁梅斯代尔是他的目标。只有极端的复仇的毒素才能使他活下去,他没有别的目标了,这就是损人不利己,而且他在小说当中还说过一段话,海丝特说:“难道你不能宽恕吗?对方已经被你搞得那么惨了。”他说:“我没有宽恕的品德,也没有宽恕的权利,当你种上了邪恶的胚胎,阴暗也就会成为必然,这是我的命运。”他说我成为魔鬼收的命运了。

第五,被邪恶支配者,能洞察人性的弱点,具有相当的迷惑性,有各种迷惑人的手段。就是魔鬼,他诱惑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就是见缝插针,他总能看到你人性的弱点比如他接触丁梅斯代尔是以医生的名义、是以好朋友的名义、是以关心朋友的名义。他非常狡诈,很能迷惑人,还让对方以为是关心他。而丁梅斯代尔尽管他有一种直觉,能感觉到周围有一双眼睛盯着他,会破坏他,但是他又没办法,这对于丁梅斯代尔来说,他也没办法找到,到底是谁?只是觉得不对劲,这个就是魔鬼。

第六,被邪恶支配者,会变得丑陋不堪。这个也是在小说里面经常会说的,小说里面有这么一段话,他说:

“你还记得我九年前的样子吗?海丝特。即使在那时,我也到了垂暮之秋,而且还不是初秋,但我的全部生活都是由真诚、勤学、沉思和宁静岁月所构成的,我将忠实地奉献为自己增加知识,也将忠实地给它奉献,给为人类造福,谁也比不上。那时的生活那么平和,那么纯真,你还记得那时的我吗?虽然你可能认为我冷酷无情,难道我不是为他人着想,很少替自己打算吗?就算我不是温情脉脉,难道我不是善良、真诚、正直、对爱情始终不渝的人吗?”

这是他以前的事,但是因为他整天都在思考阴暗的事情,向魔鬼的深渊越滑越远,所以多年以后镇上的人发现罗杰·齐灵渥斯自从在镇上定居以后,尤其是和丁梅斯代尔住在一起以来,他的外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起初他的外表安详而沉思,一派学者的模样,而如今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丑陋和邪恶!

而海丝特也这样描述:“她原先印象最深的是他那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踪影全无,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只要你做魔鬼的勾当,我们经常会说叫相由心生了。所以一个人要光明,要活得阳光灿烂,从内而外,这个是装不出来的。这样,你就越来越阳光了。

好,我们先休息一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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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无知空间

    打卡通勤刚好听完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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