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第二十二则
【原文】
刘道真①尝②为徒③,扶风王骏④以⑤五百匹布赎之,既而⑥用为从事中郎⑦。当时以⑧为美事。
【注释】
①刘道真:刘宝,字道真。
②尝:曾经。
③徒:刑徒,服劳役的犯人。
④扶风王骏:司马骏,司马懿的第七个儿子,被封为扶风王。
⑤以:用。
⑥既而:不久。
⑦从事中郎:官名,大将军府的属官,主管文书、谋划。
⑧以:介词,把。
【译文】
刘道真曾经是服劳役的犯人,扶风王司马骏用五百匹布把他赎了出来。不久,又任用他为从事中郎。当时的人们把这件事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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