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詹妮的全力支持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詹妮的全力支持,以当时国内相对落后的信用体制,丁元英不可能筹措那么多的资金去施展自己的鬼才。也就更谈不上后续的财务自由,从而能够大隐隐于世了。我们接下来说说移退。在私募基金业绩最好的情况下,丁元英因为个人原因选择了终止合作。在投资委托方提议按照私募基金合作协议的第21条是担保条件条款进行处理时,投资委托方的代表都举手了担保方只有证件时。一人举起了手詹妮李志江丁元英三人没有举手詹妮说,七票支持,三票反对通过。所谓的的第21条是担保条件。条款原文为,受托方在盈利前景太好且获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本积累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的。
经超过2/3以上的资本代表表决认为受托方存有不道德的商业动机,担保方保留根据协议冻结受托方资本的权利。冻结期限最短不少于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作为最大利益获利者的詹妮没有举手,以实际的行动支持了丁元英的退出。设身处地想一下,从商业运营的本质而言,詹妮应该是此次项目终结的最大实力者,虽然可以使用丁元英的资金,但是却失去了私募基金继续做大做强的可能性。在此时,还能与丁元英站在一起可见其理智智慧的一面再来谈谈二季丁元英帮助的格律师音响为了更好地打开国内市场。采用了当时常见的外来和尚好念经的策略,要在国外摆摊时送给了詹妮一套音响,并希望获得国外电声方面的权威。评测时,詹妮不仅安排专业的音响师全程参与,而且协助达到了德国著名评测机构米哈根实验中心的测评报告。在拿到专业的测试报告后,他还委托并赞助柏林音响世界杂志社对格律师音箱组织一次专家测评。
以叫主观测评吧,要求杂志社邀请的评委里除了德国专家以外,至少要有一名中国专家和一名日本专家。意思是增加点国际化的含金量,有个中国专家也便于测评。结果在中国本土传播。后续杂志社拓展了思路,并进行所谓的十款音箱大测评。而詹妮也并未表示反对。瑞小丹问詹妮这样做仅仅为近点地主之谊吗?郑见石说,有禁地主治仪的成分,也有其他的考虑。詹妮是什么人,没点之进退的道横,能压得住索林特那种场子?私募基金他押了一把,净赚900万马克。
袁英的500万马克在他手里流通三年。他知道原因是谁,他也需要这个机会。詹妮知道丁元英的能力,也知道他做事情的独特方式,他会利用一切的可能去参与,去帮助丁元英,从而希望可以获取更好的与丁元英的机会。关键是通过与丁元英的合作已经让他赚到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