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梗概
这是一天深夜,在东北一个省城医院的住院部里,只见一个年轻女人在重症监护室里是大吵大叫:“你们这是什么医院啊?一个病危的老人,怎么可能就这么不见了呢?不给个说法,我马上报警!”那激动劲儿,几个工作人员都拦不住。这时,一位领导模样的大夫来处理了:“这位女士,您别着急,您父亲是在几个小时前办理了转院手续,被一个小伙子接走了。”年轻女人这一听,似乎是恍然大悟,一边拔腿往门外跑,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
这究竟怎么回事呢?是谁把病危的老人接走的呢?
二、法律知识点
一个遗产案件中,出现两份遗嘱,内容却完全相反,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其实很常见,那么究竟该以哪份为准呢?
首先,看这些遗嘱有没有去做公证,哪份做了,就以哪份为准;其次,如果做公证了或者都没有做,那么就看时间,哪份更新,就以哪份为准。
谋杀父亲的儿子
默默的羽毛 回复 @默默的羽毛: 新的 民法 是以 最后一份遗嘱为真。 不一定 要有公证。
世界之大,人心不敢直视
不错哦
心疼这家的女儿。
老师故事的结果基本都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您作为律师,觉得现实生活中可能吗?尊重现实个人觉得会更好吧😊
这集听哭了
《都挺好》现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