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讲: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律师实务

第1讲: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律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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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都在娱乐新闻的轰炸中度过。先是宋仲基、宋慧乔离婚,后有范冰冰、李晨分手等等,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现实中,离婚已成为现在越来越普遍的事情。


比如仅2018 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 380.1 万对,在结婚率连续 5 年下降的同时,离婚率却连续 15 年上升。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婚姻变得愈发脆弱。


两个人婚姻美满恩爱时,海誓山盟,星星月亮都会摘给你,你说东就东,绝对没有南北西,钱什么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孩子就是爱情的结晶。没感情准备离婚了,撕破脸面,算清账,才发现财产转移,小三上门,抚养费,房子,样样是难题,门门是陷阱。



通常夫妻离婚需要处理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二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三是财产分割。尤其财产分割明晰,好散好重聚。


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提到:“利益根本不是别的东西,只是我们每一个人视为幸福所必须的东西。” 上述3个问题,每一个都将可能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每一个焦点的完美解决都可以给人带来霍尔巴赫所说的“幸福”。


但不可否认,夫妻财产是种触手可及、直观可见的“幸福”,它能最大程度被最大数人理解为霍尔巴赫所说的“利益”。因此,夫妻财产分割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是当事人反复争夺的焦点。


其实在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总原则的前提下,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地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很复杂,不同的情形下分割不同,并不限于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那些种类。



譬如夫妻将财产赠与子女后发现其子女非亲生时如何处理等问题,就很难从法条中直接找到答案。另外现在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还涉及股票、公司股权、债券、无形资产的分割。因此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成了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是律师和司法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随着涉案标的额的增多,以及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化,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当中需要投入更多的专注和精力。


特别是在律师调查取证方法、举证时限、法律文书交接等等方面,不允许有丝毫的马虎。但是,实践中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就容易出现重大失误。比如,忽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中的举证期限、办理离婚案件时超越一般代理权限代理等诸多问题。


有的问题出于律师不够细致,有的问题却是律师没有经验。对于有些律师来说,由于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在业务处理中可能会面临不了解相关程序和办理要求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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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邪之郡主磊

    您是律师么

  • 听友7304108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