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质|第049期|民商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43

格质|第049期|民商事案件的级别管辖

00:00
01:30

欢迎来到格质,我是葛秋阳律师。

昨天我们聊到了四级人民法院,今天我们再来介绍一个相关的概念:级别管辖。就是一个案件应当由哪一级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我们已经在第20期的节目里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关于级别管辖,我们一般提的比较少,因为大多数的第一审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对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是原则,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是例外。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而不是说所有的涉外案件第一审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部分专利纠纷、海事海商以及除了国内的仲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由基层法院管辖外,其他和仲裁相关的,比如认定仲裁效力、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等,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