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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出但人员接到最终核保意见后,依照有关规定,按核保结果签发保险单.批单.
2.保险单必须单独编制保险单号码并通过业务处理系统出具.
3.保险单打印错误,包括打印后需要重新修改.打印格式错位等,需要再次打印保险单时,必须将上次打印时使用的监制保险单证印刷流水号进行"作废"登记后.方可以再次打印新的保险单证.
4.特别约定一定要注意保险费交付的方式,分期交费的一定要注明分期交费的日期.
5.所有保单.批单都必须加盖业务专用章方可生效等
6.在缮制好保单后须将承保险种对应的所有保险条款,特被约定清单附贴在保险单正本后,并统一加盖骑缝章.经认真复核无误后,与保险费发票等单证一并装好交给投保人,并请认真查收.
你可以看看出单岗的流程图,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