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新法公布以后,为使人们相信新法一定要执行,商鞅命人在国都南门处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声明谁搬动到北门就赏五十金。有一个胆大而力大的人果然得到五十金,人们认为商鞅言出必行就按新法行事。
南门立木:该词语原为立木南门,读音lì mù nán mén ,意思是用具体事实来证明新的法令、制度一定要推行开来。现代多用于形容取信于民。
出处: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有一人行徒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史记·商君列传》
立木为本的故事?
立木为本即立木为信。
故事如下: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法家后学将商鞅言行与史载汇编成《商君书》。西汉的司马迁著《史记》时,立商鞅的单独传记——《商君列传》;另外王蘧常撰写《秦史》时,将商鞅和其门客尸佼合立于《公孙鞅传》。后来商鞅回到商邑,集聚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秦王发兵讨之,商鞅战败于渑池被斩于军阵之中。商鞅的尸体被运回咸阳被秦惠文王在彤处以“车裂之刑”,灭商鞅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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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商鞅变法的故事,说的是商鞅变法,其中提到商鞅"城门立木"的典故,大概是这样的:话说,商鞅要在秦国实施变法,为了表明官府出言必行之诚信,商鞅便命人在南城门立了一根木头,承诺如果有人将此木搬到北城门,就赏赐十金。搬一根木头,有如此重赏,人们不信,无人去搬。
于是商鞅又下令,将赏金加至五十金。此时有人将信将疑把木头搬到北城门,商鞅马上派人兑现赏金,以示不欺。这件事轰动秦国,百姓纷纷叹服。认为官府守信,便相信商鞅拥护改革,使新法得以顺利实施。
辕门立木典故?
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译文: 春秋战国时,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秦统一中国,成就帝王霸业。
徙木为信 :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黄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斤黄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说明:
我们应该慎重许诺,并且坚决履行诺言,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