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暗黑系暖婚》作者:顾南西
三四月芳菲,雨淅淅沥沥得下,空气有些潮湿。
天北第一医院,手术室外的灯亮着,空气中有消毒水的味道,肆意充斥。
手术台的无影灯打下的光,不刺眼,灼灼白色,心电监护仪上有跳跃闪动的光。
一屋暗灯番外讲的是家庭环境的缘故,使得男主从小就受到了悲惨对待的故事。
以下是小说故事情节的详情:宋谨的母亲和宋向平在十年前离了婚,母亲带走了宋谨,留下比宋谨小三岁的弟弟宋星阑给宋向平抚养。
而宋星阑,说起来很倒霉,母亲是自从他出生后才发现宋向平出轨迹象的,于是帆扒伴随着婴儿撕心裂肺渗肢的不断哭闹和种种婚姻里的噩耗,让母亲对宋星阑充满着宛若灾星的埋怨和厌恶。其实整体来看这本书从主线的感情上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部分。最开始相互虐心羞辱,万众唾骂臭弟弟的第一部分。
再到第二部分疯狗弟弟变成傻白甜萌翻众人,最后一部分共同面对相互扶持。虽然看似狗血,其实其中曲折的情节作者都设置得很好没有给人突兀感。
真骨科大家自行选择,可能劝退一部分看书的人,再到作者的文笔来看作者非常吸引我的是整丛轿世体的文笔非常具有现实感,相反与其它甜饼类的文章一味追求甜腻,这本《一屋暗灯》的文笔正如名字一般阴暗现实,反而别具一格,让人看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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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星阑,说起来很倒霉,母亲是自从他出生后才发现宋向平出轨迹象的,于是伴随着婴儿撕心裂肺的不断哭闹和种种婚姻里的噩耗,让母亲对宋星阑充满着宛若灾星的埋怨和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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