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纠纷

“凶宅”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2个回答2022-07-10 12:26
凶宅虽然物理上没啥瑕疵,客观价值却已经大幅贬损,要么很难出手,即使卖得出去也比一般房子便宜得多。如果卖家故意隐瞒事实,以市场价出售,这就构成故意欺诈!可以要求退房。
商业纠纷有哪些
1个回答2022-12-09 07:40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主要种类:一、合同效力纠纷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2.有效合同纠纷,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二、口头和书面合同纠纷1.口头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2. 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四、有无名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名称是否法定角度来对合同进行划分。合同法具体规定名称的合同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则为无名合同。五、标准和非标准合同纠纷除上述五种划分合同纠纷的方法外,还有从其他角度进行划分的,如可划分为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履行纠纷、合同变更纠纷、合同转让纠纷、合同终止纠纷等等。
盖房纠纷
1个回答2024-05-26 05:31
我国规定最低标准:?住宅间距应该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底层向阳的窗户在大寒至冬至日至少有一小时的满窗日照时间,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母亲再婚,房产纠纷
1个回答2024-03-01 08:29
你好,如果是再婚前买的那么属于你母亲个人财产,不需要你继父签字同意。2、再套如果全部是用这个钱买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不是全部那么这个房子就有部分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3、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和你继父是可以继承的,至于你继父的孩子是否有权就要看他们的年龄了,4、可以让你母亲写遗嘱的。
遗产房屋纠纷
2个回答2022-09-29 06:07
这份口头遗嘱是无效的,所以其遗产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如其子女均还健在,二人应各得一半。由此可见,其名下房产应不归其孙子所有,其孙子侵犯了其儿子或者女儿(即得到这个房子的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该继承人可以就该房屋请求赔偿。
改造房出租纠纷是怎样的
1个回答2024-03-14 00:23

房屋的改造一般情况是不需要相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的,房屋在出租过程中一定要履行好相关的合同的,否则后面会引起相关的纠纷乃至闹上法庭,房屋出租之后租户是不能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否则是要负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那么改造房出租纠纷?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承租人对所使用的房屋进行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而与出租人发生的争议主要有收回房屋、经济补偿和产权争议。对此,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擅自改建、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费用,房主原则上不予补偿,承租人应将增添的附属物拆走,拆除时给原房造成损害的,应给产权人赔偿损失。不能拆除的,经双方协商,房主可折价补偿合理的费用。

(2)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改、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如果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房屋产权仍属出租人所有,对改建、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费用,由出租人折价偿付。

(3)无论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属违章搭建的,都应拆除。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是经房主同意搭建的,应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担;如未经房主同意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并应赔偿房主因此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处理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一旦租户对房屋进行了相关的改造,出租人如果要对其进行追究责任,出租人是必须负担其责任并对其进行照价赔偿,如果租户不同意就会产生纠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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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房屋纠纷及处理方法

怎么处理房屋纠纷

婚姻关系中的房屋纠纷

房子拆建纠纷事件
1个回答2024-03-01 14:57
你可以事先提取证据,比如用相机等方式将周边老房子现状拍摄下来,等一旦有纠纷的时候可能会用到。另外,如果是对方先行对你提出诉求,这应该是对方举证的。当然最好是与对方做好协商,并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
1个回答2024-03-14 14:19
先和家人协商,如不行让可以诉讼解决,房子登记的是你的名字,就是你的房子。
房屋改造纠纷
1个回答2024-06-18 02:57
这个应该涉及的是相邻权的问题,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是所享有的权利。

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

权实质上市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得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

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基于以上所述,A认为B开门对自己造成相邻权侵害是基于风水问题,认为这样对自己不好,法律上应该不会予以支持,因为B开门并没有对A造成实质上的损害。翻脸对A不利,A只能从别的途

径寻求方法让B自己主动不开门才是硬道理,否则A是不占理的。
此买卖房屋合同定金纠纷案,应由谁负举证责任?
1个回答2023-01-04 19:55
举证的主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1、对于卖方违约的举证责任在于原告方;
2、对于被告的辩解理由的证明当然是被告方了。
3、定金应该是标的物的20%,超出的部分返还,只有20%以内的部分才双倍返。